【音频解读】科右中旗开展“交地即交证”“交房即交证”试点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科右中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2-05-20 10:07:59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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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右中旗开展“交地即交证”“交房即交证”试点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音频解读

一、起草背景

按照《关于印发<自治区以更优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行动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22〕4号)、《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地籍调查贯穿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实行“一码管地”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1〕136号)和《关于印发<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试点方案>的通知》(内自然资函〔2022〕248号)要求,为进一步深化登记财产改革,保障审批核准取得的产权与登记流程同步,以代办帮办为抓手,对标全国一流水平,建立联审联办机制在涉企便民政务服务事项上取得重大突破为目标,制定了《科右中旗开展“交地即交证”“交房即交证”试点工作方案》。

二、目标任务

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优化营商环境要求,结合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试点方案>的通知》(内自然资函〔2022〕248号)部署,以全区“一码管地”改革试点地区为契机,加强自然资源、住房与城乡建设、税务、发改委和政务服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通过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连接“内蒙古自治区在线投资项目审批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商品房预售系统”、“自然资源局业务系统”、“一窗办事系统”“不动产权籍系统”和“不动产登记系统”等部门系统,打通信息壁垒,一件事一次办为目标,在信息共享的基础上实行“联审联办”,并将登记程序提前介入审批环节,简化程序、压缩时限、优化流程,进一步提升优化营商环境登记财产指标,全面实现企事业单位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时同步领取不动产证书、实现企事业单位在竣工验收时同步领取不动产证书、实现购房群众取得房屋时同步领取不动产证书。

三、主要内容

(一)突出登记财产服务得到进一步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前置到审批环节,通过“一码管地”平台共享审批信息,与审批环节同步,在企业和群众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同时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实现“打包服务”,即“交地即交证”“竣工即交证”和“交房即交证”。

(二)突出减少登记财产环节的成本。企业从原来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才可以开始申办不动产权登记不同,企业从摘牌开始申请签署出让合同时,同步申请不动产登记,在完成交地确认时同步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三)突出登记财产要件进一步简化。从原先在不同部门重复提交材料变为一套资料一次提交,通过平台共享方式接收到材料可在不同部门间实时共享,即方便企业,也提高了政务服务效率。

(四)突出登记财产服务效能提升,避免新的历史遗留问题的发生。通过新建商品房“竣工即交证”和“交房即交证”的实施,从根本上杜绝发生企业和群众“办证难”的问题,企业在竣工验收的同时取得开发项目的不动产权电子证书,并向业主交房时同步为群众申办不动产权证书,实现“一件事一次办”

原文件:科右中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科右中旗开展“交地即交证”“交房即交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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