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处罚事项清单

来源:科右中旗 时间:2023-10-11 10:54:41 点击量:
分享
下载本页 打印

序号 处罚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不予处罚的情形 不予处罚的依据 备注
1 如:在公益活动中使用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纤维制品的处罚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责令改正期间已改正 《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款 在公益活动中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或改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2
3
4
5
6
7
8
9
10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网站地图|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科右中旗人民政府 蒙ICP备09004817号-1 标识码 1522220001 公安备案号:15222202000103

技术维护:科右中旗政府信息中心 Tel:0482--4124569 Fax: 0482--4128148 Email:kyzq@kyzq.gov.cn

科右中旗政府信息中心举报电话 : 0482--4124569 举报邮箱 : 68864749@qq.com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