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2021年年终工作总结

来源:民政局 时间:2022-01-19 10:05:35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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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有力指导下,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宗旨,加强管理,规范操作,切实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为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现将2021年全年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城乡低保工作

  全旗现有城乡低保对象8838户16878人口,其中:农村低保对象7192户14158人,保障标准为每人每年5281元;城镇低保对象1646户2720人口,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722元。截至目前,截至目前,累计发放城乡低保保障金7852.07万元,其中农村低保金发放了5790.2万元,1、2月份发放临时价格补贴42.26万元。城镇低保金发放了2061.87万元,1、2月份发放临时价格补贴16.4万元,4季度,新增低保对象191户350人,清退不在符合对象148户297人。

  二、特困人员供养工作

  全旗现有特困人员共706人,其中:五保对象521人,供养金标准为每人每年10500元 ;“三无”人员185人,供养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534元。4季度发放特困人员供养金和护理补贴共计273.71万元,其中供养金222.4万元,照料护理补贴51.31万元。截至目前,发放特困人员供养金和护理补贴共计1117.6万元,其中供养金902.67万元,照料护理补贴214.93万元。1、2月份发放临时价格补贴2.72万元,截至目前,累计发放1120.32万元。4季度新增6人,停发13人。

  三、临时救助工作

  截至目前,临时救助困难群众共计453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659.96万元;同时,按照《特别救助金实施细则》,救助69人次、发放特别救助金112.9万元。

  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一)为进一步做好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根据兴安盟民政局《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科右中旗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旗兜底保障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关于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实施方案》。

  (二)保持过渡期内社会救助兜底政策总体稳定,5年过渡期内,要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工作要求,做到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保持最低生活保障、特困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政策稳定,继续执行脱贫人口中低保渐退和提高“四类人员”补助水平的政策,防止脱贫群众返贫。目前,全旗农村低保对象7192户14158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3631户7799人,特困人员有298人,2021年截至目前,建档立卡贫困户临时救助1580人次、145.9万元,2021年四季度开始,低保渐退和提高“四类人员”补助水平两项政策,享受渐退期2771人,享受提高一档补助3673人。

  (三)全面开展了低收入人口排查及救助帮扶工作,全旗范围内全面开展低收入人口的摸底排查工作,低收入人口全面开展了摸排和救助工作,8月底前开展了一次,共排查了438户706人口,四季度动态调整时纳入低保新增低保对象191户350人、纳入特困人员新增6人,将符合低收入人口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建立档案并录入系统215户444人,形成低收入人口基础数据库。并通过大数据比对等手段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户、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以及其他低收入人口开展常态化监测。对低收入家庭中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精神、智力残疾人以及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可依申请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保障范围。

  (四)结合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为进一步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工作,也按照自治区民政厅和盟民政局开展为期一年的巩固社会救助兜底成果“回头看”的工作要求,民政局以农村低保动态人口数据与乡村振兴局“三类人”数据加强衔接,针对新增加农村低保对象纳入乡村振兴局及各苏木镇识别“三类人”监测范围。民政局继续关注乡村振兴局识别的“三类人”,对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全面开展摸底排查和落实政策工作,截至目前共摸底排查了共888人,其中边缘户604人,突发严重困难户59人,脱贫不稳定户225人,将符合社会救助保障范围的410人及时纳入了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范围,剩下的479人建立台账、开展常态化监测,符合标准时及时纳入各项社会救助范围。

  五、开展“解忧暖心传党恩”实践行动

  结合我局党史学习教育,从社会救助角度出发,城乡低保办公室组织开展了科右中旗民政局“解忧暖心传党恩”实践行动,以从最困难的群体入手,从最具体工作抓起为原则,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引导救助对象感党恩、听党话、坚定不移跟党走为目的,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确保能够解决好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

  目前,组织民政系统党员、干部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中的特殊困难群众开展走访慰问,包括面临较多困难的重病、重残人员以及生活困难退役军人党员、老党员、烈士遗属等。                                  民政局党员与民政办党员联合分组实施。局里共计28名党员,分为7组,每组4人,包片到每个苏木镇,与各民政办党员一起走访慰问困难群众。每个苏木镇提供面临较多困难的重病、重残人员以及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党员、老党员、烈士遗属等5-10户走访慰问名单,各苏木镇提供了155名困难群众,走访慰问工作6月底前已全部完成。

  六、审核审批权限下放工作

  我局制定了《科右中旗民政行政事项审批权限下放工作实施方案》,确定自2021年4月1日起,我旗社会救助审核审批权限下放至苏木镇人民政府。具体为将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事项审批权限下放到苏木镇人民政府,直接由苏木镇人民政府负责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和临时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评议、公示、审核和审批工作。

  为保证审核审批权限下放后工作顺利开展,今年3月,与各苏木镇签订了《自治区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移交确认书》,4月,召集各苏木镇、厂(矿)、党工委民政办助理,召开了全旗《行政权限下放后工作对接暨业务培训会》,切实打通联系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建立了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运行机制。通过2021年3、4季度对各苏木镇自行完成动态调整各项工作及旗民政局全程跟进并监督督导,权限下放后的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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