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互联网+不动产抵押登记”不再收取纸质档案及取消不动产权证书附件栏标记章的公告

来源: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3-06-02 09:28:34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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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2023年6月5日起,在各金融机构与科尔沁右翼中旗不动产登记中心开通“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端口办理抵押权登记、抵押权注销登记、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预购商品房抵押权注销登记业务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不再收取纸质档案,纸质档案由抵押权人(金融机构)自行保管。

    从2023年6月5日起,办理抵押权登记、抵押权注销登记、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预购商品房抵押权注销登记时,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附记栏内不再加盖“已设定抵押”、“已解除抵押”等标记章字样,抵押情况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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