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中心服务指南

来源:科右中旗司法局 时间:2023-07-10 18:02:35 点击量:
分享
下载本页 打印

法律援助中心服务指南

科右中旗法律援助紧紧围绕旗委政府中心工作,以构建和谐中旗为目标,以服务人民群众为宗旨,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首要任务,积极宣传法律援助制度,加快机构、队伍建设,努力做好法律扶贫、扶老、济弱、助残服务,探索开拓法律援助新领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密切了司法行政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赢得了各级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肯定与信任。法律援助中心现有工作人员3名,主任1名,工作人员2名,法律本科专业2名。

在旗总工会、妇联、残联、共青团、老龄委、部队等单位设立6个法律援助工作站,有工作人员14人,全旗12个苏木镇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2个,工作人员40人,全旗嘎查(村)、社区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188个,共有专兼职法律援助联络员226人。科尔沁右翼中旗法律援助中心自建立以来,共办理刑事、民事、行政案件2000件,其中刑事案件129件,民事1867件,行政案件4件,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244件,法律咨询服务166265人次,接待来信、来访及电话咨询3100人次,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3750万元。2006年被全国老龄办、公安部、司法部评为“全国老年维权示范岗”称号,2007、2008年度被评为全旗政法系统“十佳”政法单位,2008年被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评为“全区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建设优胜达标单位”称号,2009年被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评为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2010年、2011年被旗司法局评为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

地址:科右中旗司法局一楼 电话:0482-4125148邮编:029400

法律援助律师

刘林,科右中旗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法律援助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公民有下列事项,没有委托代理人或辩护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或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7、因医疗事故、交通事故、工伤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8、因家庭暴力、虐待、重婚等,受害人要求离婚及人身损害赔偿案件。9、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询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10、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11、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12、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提供法律援助。

13、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

下列案件或事项,法律援助中心不予提供法律援助,包括:1、因申请人的过错责任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而引起的民事诉讼或刑事自诉案件。2、因申请人过错而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3、申请人提供不出涉讼案件的有关证据而且无法调查取证的案件。4、可由行政机关处理而不需通过诉讼程序的事务。5、案情及法律程序简单,通常无须聘请法律服务人员代理的案件。6、已竭尽法律救济的案件。7、申请人提供不出任何证明材料或出具虚假证明骗取法援的。

8、其他经主管机关批准,法律援助中心对外声明不予受理的案件。

法律援助申请条件

1. 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若申请人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由其监护人或者法定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交有代理资格的证明;2. 家庭经济状况证明:包括财产所有情况,即房屋、生活资料、储蓄存款、有价证券等所有权情况证明;经济收入情况,即个人工资和各种津贴收入、家庭收入,财产租赁收入证明等;社会救济情况,即社会救济证书。3. 申请法律援助事项的有关材料:如合同、契约、协议等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和其他有关资料;

4. 法律援助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法律援助申请流程

图片1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网站地图|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科右中旗人民政府 蒙ICP备09004817号-1 标识码 1522220001 公安备案号:15222202000103

技术维护:科右中旗政府信息中心 Tel:0482--4124569 Fax: 0482--4128148 Email:kyzq@kyzq.gov.cn

科右中旗政府信息中心举报电话 : 0482--4124569 举报邮箱 : 68864749@qq.com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