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公告】科右中旗2023年秋季学期小学一年级招生公告

来源:科右中旗教育局 时间:2023-05-10 08:17:51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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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就科右中旗2023年秋季学期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年满6周岁,未曾被任何学校招录且未曾注册学籍的适龄儿童(经核实发现具有学籍的学生再次报名登记的,取消本年度报名资格,回原学籍所在学校就读)。

      二、招生办法

    (一)学位分类

     根据适龄儿童少年及监护人户籍和居住情况,将巴彦呼舒镇区学位类型具体划分如下:

(注意:旗教育局将根据每年的适龄儿童数对学位分类进行调整)

      A类:学区内有房有户,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以下父母均指法定监护人)在该学区内拥有实际产权住房(指有合法房照或通过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购买二手房未过户不予认定,以下相同),且适龄儿童本人及其父母户籍在学区内截至2023年7月31日前(含7月31日)满2年及以上的,房户一致。

      B类:学区内住房:适龄儿童本人及其父母在学区内拥有实际产权住房。

      C类:学区内户籍:适龄儿童本人及其父母户籍在学区内截至2023年7月31日前(含7月31日)满2年及以上的;适龄儿童具有学校学区户籍,且落在亲属户籍名下截至2023年7月31日前(含7月31日)满2年及以上的。

      D类:镇区内无户无房: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本人及其父母户籍不在镇区,且镇区内无实际产权住房,但父母在镇区内实际务工的。

      注释:D类适龄儿童可前往镇区内任意一所小学预报名登记,不得重复报名登记,重复报名登记者直接参与阳光分校,报名登记同时签订服从调剂承诺书。

     各校对预报名登记适龄儿童进行分类依次招录,其中,巴彦呼舒第二小学、巴彦呼舒第五小学按照报名分类及证照取得时间先后顺序依次招录,学校学位总数若能满足四类预报名登记适龄儿童总数,则全部招录;若学校学位不足的,按分类及证照取得时间先后顺序依次招录,按招生计划录满为止,超出部分适龄儿童电脑随机阳光分校。巴彦呼舒第一小学、巴彦呼舒第三小学、巴彦呼舒第四小学、巴彦呼舒第七小学按照报名先后顺序依次招录,超出部分适龄儿童电脑随机阳光分校。

  (二)学区划分

  (注意:旗教育局将根据每年的适龄儿童数对各校学区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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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招生计划

2023年秋季学期小学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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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入学材料

      适龄儿童入学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A类(有房有户)入学时需提供①二代户口本、适龄儿童及家长身份证;②房产证;③抵押房产证的提供房产部门开具的证明;④没有办理房产证的要提供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交款收据原件、机打税票;⑤廉租房提供房产管理部门提供的证明;⑥王鲁屯等平房片区,确无房产证的提供土地使用证及村屯嘎查出具的证明。

      B类(有房)入学时需提供①二代户口本、房产证;②抵押房产证的提供房产部门开具的证明;③没有办理房产证的要提供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交款收据原件、机打税票;④廉租房提供房产管理部门提供的证明;⑤王鲁屯等平房片区,确无房产证的提供土地使用证及村屯嘎查出具的证明。

      C类(有户)入学时需提供二代户口本、适龄儿童及家长身份证。

      D类(无户无房)入学时需提供①二代户口本、正规机打租房合同;②务工单位出具在巴彦呼舒镇内的务工证明、工资流水;③经商的,提供营业执照、营业流水。

     (五)招生程序

      1.报名登记

      适龄儿童家长到学区小学按A类、B类、C类、D类分类进行预报名登记。具体各校报名时间详见各校招生公告,逾期不报名的,视为该生自愿放弃在学区小学就读资格,空余学位将用于接收符合条件的其他学生和旗教育局电脑随机阳光分校学生就读。

      2.资格审查

      报名完成后,各校对预报名材料进行核实,确认户籍及房产等信息的准确性。学校核实原件与收取复印件,证件有异议的提请有关部门予以确认。

      3.组织录取

     各校对预报名登记适龄儿童进行分类依次招录,其中,巴彦呼舒第二小学、巴彦呼舒第五小学按照报名分类及证照取得时间先后顺序依次招录,学校学位总数若能满足四类预报名登记适龄儿童总数,则全部招录;若学校学位不足的,按分类及证照取得时间先后顺序依次招录,按招生计划录满为止,超出部分适龄儿童电脑随机阳光分校。巴彦呼舒第一小学、巴彦呼舒第三小学、巴彦呼舒第四小学、巴彦呼舒第七小学按照报名先后顺序依次招录,超出部分适龄儿童电脑随机阳光分校。

     各学校将服从调剂的D类适龄儿童花名册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旗教育局,旗教育局采用电脑随机阳光分校的方式统筹协调安排到辖区内学位有剩余的学校。不服从调剂或不服从电脑随机阳光分校的适龄儿童须回原户籍所在地学区学校就读。若巴镇地区预报名登记适龄儿童总数超出巴镇地区学位总数,则电脑随机阳光分校时,派位完成后的剩余适龄儿童回户籍所在学区学校就读。

      4.公布录取结果

      经旗教育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现场确认签字后,即时公布招录结果。

    (六)有关说明

     1.符合学校学区预报名登记条件的适龄儿童,其父母(监护人)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到对应的学区学校预报名登记,逾期未报名登记的,视为放弃,录取结束后不得要求依照登记条件入学。

     2.个人之间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协议、看护房等房产证明不作为入学依据。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虚假证件和证明材料,凡伪造入学证明材料报名登记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须回原户籍地学区学校就读,同时交由相关部门追究责任人法律责任,纳入个人诚信体系。

     4.烈士子女、符合优待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重大项目投资者或招商引资项目经营业主子女以及其他因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政策变化规定的符合优待条件的人员子女,在满足相应条件下,就近就便入学。军人凭相关工作证件按其需求确认学区,当年转业军人凭转业安置办证明按其需求确认学区;公安优抚对象子女原则上在户口所在地就近入学,如有特殊情况需跨学区的,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需提供相关单位出具的证件及盟公安局盖章的证明材料给予照顾。 

      5.落实支持人口调整政策。凡因学校学区发生变化而产生二孩、三孩不能与其在读兄姐选择同一所学校情况时,在其兄姐非择校入学的前提下,由其监护人向兄姐在读学校提出申请,结合学校空余学位情况,给予适当的调整,其他情况不予照顾。允许家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捆绑招生入校、分班。因录取学生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空余学位,在旗教育局规定时限内,对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有意向的各类优抚优待对象子女和已有兄姐在读的二孩、三孩优先进行补录。

      三、招生详情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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