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右中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公开征集市场监管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来源:科右中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6-09-01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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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盟、旗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纵深推进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市场经营、特种设备、网络交易等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全力整治行业乱象、净化市场环境,切实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市场监管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
一、举报线索范围
重点征集我旗市场监管行业领域内,涉嫌涉黑涉恶、违法违规经营、扰乱行业秩序、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问题线索,具体范围如下:
1.垄断经营与霸市侵权类:在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商超商圈、建材市场、餐饮行业等领域,盘踞一方、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哄抬物价、恶意压价,强行收取保护费、进场费、摊位费,垄断货源、操控市场价格,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市霸”“行霸”类黑恶势力。
2.工程经营涉恶类:在商铺装修、设备安装、耗材供应、市场改造等工程中,恶意竞标、强揽工程、围标串标、强行供货,干扰阻挠正常施工经营,欺压商户、勒索经营者财物的涉黑涉恶行为。
3.网络市场涉恶类:利用网络平台、短视频、社交软件等渠道,实施网络舆情敲诈、恶意差评索赔、刷单勒索、虚假投诉举报、非法催收等“软暴力”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操控网络交易、垄断线上货源、强制商户合作、恶意封禁店铺的黑恶团伙。
4.民生领域违法涉恶类:在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特种设备运营、餐饮住宿、殡葬服务、物业管理、民生消费等领域,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垄断民生资源、强制消费、捆绑销售,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涉黑涉恶行为。
5.恶意维权与敲诈类:以职业打假、维权为名,捏造事实、夸大问题,频繁恶意投诉、反复敲诈勒索商家,滋扰企业正常经营,牟取非法利益的涉恶团伙及个人。
6.基层行业乱象涉恶类:依托宗族、地域势力干预市场经营,排挤外来商户、垄断本地行业资源,欺压弱小市场主体,扰乱基层市场监管秩序的黑恶势力。
7.公职人员涉腐涉伞类:市场监管系统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为市场领域黑恶势力通风报信、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违规审批、选择性执法、干预案件查办等违纪违法线索。
8.其他涉黑涉恶类:市场监管领域内其他跟踪滋扰、威胁恐吓、敲诈勒索、聚众滋事等软硬暴力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及行业乱象线索。
二、举报渠道及方式
为方便群众举报,畅通线索报送渠道,现将我旗市场监管领域涉黑涉恶线索举报方式公布如下:
1.全国统一线上举报平台:登录全国“12337”智能化扫黑除恶举报平台在线提交线索。
2.电话举报:0482-4121125
3.来信举报:科右中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扫黑办(邮编:029400)
4.其他渠道:可通过科右中旗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机制办公室、旗纪委监委、旗公安局等上级对应举报渠道报送相关线索。
举报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三、举报须知
1.如实举报:举报内容必须客观真实,不得捏造事实、伪造证据、诬告陷害他人。对借举报名义恶意诬告、诽谤他人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细化线索:举报时请尽可能详细提供涉事主体名称、违法犯罪具体时间、地点、参与人员、具体事实经过及照片、视频、票据、聊天记录等相关证据材料,便于快速核查处置。
3.严格保密:我局严格执行举报保密制度,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举报内容全程严格保密,切实保护举报人及亲属的人身、财产安全,坚决杜绝泄露、泄密行为。
4.从严护访:对威胁、恐吓、打击报复举报人、证人及其亲属的行为,我局将联合公安机关依法从严从快严厉查处。
5.实名优先:鼓励实名举报,实名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侦破重大案件的,将按照扫黑除恶相关奖励规定,给予举报人相应奖励,并及时反馈核查结果。
6.线索处置:对接收的举报线索,我局将专人登记、专项核查、闭环处置。
欢迎社会各界群众、市场主体踊跃参与,积极检举揭发市场监管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共同营造安全、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持续巩固我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
特此公告。

科右中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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