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旗外卖餐饮提供者:
为进一步规范全旗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科右中旗市场监管局在全旗范围内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现向全旗外卖餐饮提供者发出如下告知:
一、持证合法经营。外卖餐饮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生产经营登记证(小餐饮)。按照证件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如经营冷食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自制饮品等,须取得相应经营项目。严禁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转让食品经营许可证。在平台公示的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名称、地址等信息要保证真实有效,如发生变化要及时变更。
二、落实主体责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积极开展自查,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三、保持环境卫生。定期对厨房进行清理,及时清理餐厨垃圾,地面、墙壁、天花板、门窗、排水沟、操作台、食品加工用具等设施设备应保持清洁,无油渍、无污垢,杜绝厨房环境“脏乱差”;制定有害生物防治措施,配备防蝇、防鼠、防尘等三防设施,墙壁、地板无缝隙,天花板无脱落保证完整;定期维护食品贮存、加工、清洗消毒等设施、设备,定期清洗和校验保温、冷藏和冷冻等设施、设备。
四、加强人员管理。直接接触食品的从业人员(含临时用工)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并在显著位置公示。做好每日晨检,保持个人卫生,无留长指甲、涂指甲油、饰物外露等情形。加工操作时应身着清洁的工作服帽,佩戴口罩和帽子等防护用品。
五、严把进货关口。从正规渠道采购食材,认真查验、留存供货商食品生产经营资质,索要、妥善保存食品、食品添加剂及一次性包装材料等进货票据,建立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台账,确保食品来源安全可追溯。
六、规范食品贮存。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食品,冷藏冷冻食品依据“先进先出”的原则,确保生熟分开、荤素分开、成品与半成品分开,防止食品交叉污染。
七、规范加工操作。在自己的加工操作区内加工食品,不得将订单委托其他食品经营者加工制作,保持餐品线上线下同标同质。加工操作过程必须做到生熟分开,菜品要烧熟煮透。
八、严格清洗消毒。餐饮具、工用具等使用后应及时洗净,消毒柜等设施保持正常运转状态,消毒后的餐饮具应存放在密闭、卫生的保洁柜内存放,防止受到污染。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九、禁用违禁食品。严禁加工使用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感官性状异常等食品或“三无”食品和原料,严禁加工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及肉制品。
十、严格添加管理。按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落实食品添加剂“五专”管理(专店采购、专柜存放、专人管理、专具称量、专本记录),严禁超限量、超范围使用添加剂,严禁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
十一、规范外卖配送。使用无毒、清洁的食品容器、餐具和包装材料,对餐饮食品进行包装。加强对送餐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和管理,送餐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使用安全、无害的配送容器,保持容器清洁并定期消毒。按规定使用“食安封签”,避免送餐人员直接接触食品,确保送餐过程中食品不受污染。
十二、提倡文明用餐。提倡使用公筷公勺,落实“反食品浪费”各项要求,积极推广“小份菜”、“半份菜”,在平台店铺页面上标注食品分量、规格等信息,为消费者提供适量点餐提示,引导其科学理性消费。主动提供打包服务,倡导使用可降解打包、外卖餐盒餐具。
请各外卖餐饮提供者积极配合,立即开展自查自纠,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加大对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欢迎广大消费者对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电话:12315。
科右中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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