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结合“感党恩 听党话 跟党走”群众教育实践活动,推进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乌力格尔艺术的传承与创新,持续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促进新时代曲艺事业高质量发展,培育科右中旗文化旅游品牌,举办“曲韵薪传”——科右中旗第二届乌力格尔曲艺那达慕,具体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兴安盟文化旅游体育局
兴安盟戏剧曲艺家协会
科右中旗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科右中旗文化旅游体育局
指导单位: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学会
二、报名及参赛事宜
(一)参赛对象。乌力格尔好来宝以及其他曲艺类传承人、艺术家以及具有一定说唱水平的业余爱好者均以个人名义或团体名义报名参加。参赛人员须身体健康,无妨碍正常参与比赛的疾病或身体不适,能够独立完成节目排练与现场表演,保障自身参赛安全及活动顺利开展。
(二)报名方式。线上线下同步进行。线下将“曲韵薪传”第二届乌力格尔曲艺那达慕节目推荐表(详见附件)1份、节目文本1份、节目视频、身份证正反复印件送至科右中旗文化旅游体育局303办公室。线上通过指定邮箱1194257053@qq.com提交参赛选手相关视频作品,并以(电子邮件请注明:姓名+参赛组别+节目名称)提交,逾期不再受理。联系方式:0482—4120367(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14:30—17:30)。
三、赛事安排:
(一)报名阶段。9月30日——10月15日。
(二)初赛阶段。10月20日之前,承办单位组织评委对报名选手提交的视频资料进行集中选拔,评委现场评分,选出晋级决赛的选手,本次比赛每组取前10名进入决赛。
(三)决赛阶段。10月23日,按组别在旗宣传文化中心礼堂开展决赛,评委现场评分决出最终奖项。
(四)曲艺展演。10月23日晚,遴选比赛代表性节目以及邀请专业团体在旗宣传文化中心礼堂进行曲艺展演及颁奖仪式。
(五)座谈会。10月24日上午,在旗文化旅游体育局三楼会议室开展乌力格尔曲艺座谈会。
四、比赛组别
(一)传承组。传承演唱乌力格尔大师名家名曲,如孟根高力套、琶杰、毛依罕、额尔敦吉如和、布仁巴雅尔、海宝、希日布、吴道尔吉、宝音、白锁等乌力格尔大师说唱风格,进行模仿秀比赛。要求:一是模仿乌力格尔大师的演述风格、表演风格;二是演唱乌力格尔大师经典曲目、经典唱段。
(二)组合组。即各种曲艺类组合,组合参赛选手从乌力格尔、好来宝、蟒古斯的故事、格斯尔、岱日拉查、祝词、赞词等曲艺项目中任选1个说唱。
(三)青少年组。35周岁以下青年、少年均可报名,参赛作品(含各类曲艺节目),表演形式单人、群口均可。
(四)创新改编组。传统乌力格尔和好来宝等各类曲艺艺术与现代舞台表演形式融合创新表演。
五、报送要求
(一)节目内容。应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体现中华文化审美风范;反映社会现实生活和人民群众精神世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递真善美,贬斥假恶丑,传播正能量,凝聚奋进力量。
(二)节目题材。题材自选,具有较强的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富于时代精神和时代气息,能够代表本地区曲艺创演水平,作品须无任何版权纠纷,优先鼓励原创精品力作及聚焦现实题材的创作,助力曲艺艺术与时代同频共振。
(三)表演时长。为保障节目呈现效果与整体活动节奏,不同曲艺种类表演时长按以下标准执行。乌力格尔说唱:6—12分钟之内;好来宝及其他曲艺种类:4—6分钟之内。
(四)演员公约。参演演员应严格遵守文艺界核心价值观,自觉践行《中国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与《中国曲艺工作者行为守则》,秉持高尚艺术追求,恪守职业操守,以良好形象与专业素养投身艺术表演,维护曲艺行业良好生态。
六、奖项设置
(一)比赛形式。初赛采取线上参评,决赛采取现场说唱的形式进行,主办方组织专家评委,现场评分。
(二)奖项设置。每个组别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优秀奖4个。另设最佳创作奖1名、最佳新人奖1名,颁发证书和奖品。
七、其他事项
(一)参赛选手不得同时参加两项比赛。
(二)演员、节目须与报送时一致,不得擅自调整,均不得使用还音表演。
(三)选手自备比赛所需服装、乐器及其他物品。
(四)参赛前选手将身份证复印件交给工作人员并认真填写组委会制定的参赛选手协议书,保证提供的个人资料真实有效。
(五)此次活动不收取报名费用。参赛人员交通费自理,不设接送站,请演员自行报到、离会。承办方统一安排食宿(其中组合组演员不超过5人,超出人员自理)。科右中旗巴彦呼舒镇区参赛人员自理食宿费。
(六)本次决赛作品,组委会将在相关平台上进行公示展播。
(七)本次赛事最终解释权归赛事组委会所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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