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A
右中政督字〔2025〕154号
科右中旗人民政府
对旗政协第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103号
提案的答复
包玉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我旗范围内增设新能源车充电装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旗新能源汽车保有量随产业发展持续增长,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我旗多部门协同发力,从规划引领、设施建设、服务优化等方面系统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一、完善政策标准,强化制度保障
我旗供电公司、住建、发改、交通等部门,明确全旗居民小区充电桩建设的规划布局、建设标准、审批流程及各方责任。其中,规定新建居民小区停车位100%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已建成小区结合实际逐步改造电力设施,稳步增加充电桩数量。同时,规范报装流程,为居民和物业提供清晰指引,确保政策落地有章可循。
(一)推进电力改造,提升供电支撑
旗供电公司将充电桩配套电力改造纳入全旗配电网升级计划,通过实地勘察、负荷测算,优先对新能源汽车保有量高、充电需求迫切的小区实施改造。截至目前,已完成2个老旧小区电力增容改造,为充电桩安装提供坚实电力保障;对新建小区电力设施建设严格把关,确保满足未来充电桩接入需求。
(二)优化报装服务,提高办理效率
旗供电公司推出“一站式”报装服务,开通充电桩报装绿色通道。居民可通过线上“网上国网APP”或线下营业厅提交申请,由专人全程对接,实现“一次都不跑”的便捷服务。同时,精简报装材料,仅需身份证明、车位产权(使用)证明、物业同意书三项必备材料,大幅提升安装效率。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开展政策与安全宣传:线上利用公司官网、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发布报装流程、安全用电知识;线下联合社区、物业举办宣传活动,现场解答居民疑问,提升全旗居民对充电桩建设的认知度、参与度及安全用电意识。
二、充电设施建设的规划与推进措施
(一)强化规划引领,优化布局配置
我旗在规划层面加强顶层设计,结合城市总体规划与交通布局,优化全旗充电桩空间布局,推动其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体系,确保与城市发展协调同步。同时,严格落实《兴安盟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充电设施规划管理的通知》要求: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其中不少于10%的车位与住宅项目同步建成、同步使用;公共停车场按专项规划标准,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新建大型公共建筑物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停车场,配套充电设施的车位占比不低于15%。此外,根据《兴安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已建成小区新增或更新新能源充电桩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一步简化流程、便利居民。在新建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中,严格执行上述标准,确保技术规定落实到位。
(二)推进公共充电设施建设,扩大供给规模
一是合理规划公共充电站,在商圈、公园、交通枢纽等公共区域增设充电桩,试点探索路边公共停车位充电设施建设,并统一收费标准,提升使用便利性;
二是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将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纳入改造范围:对有条件的小区,利用闲置空地设置专用充电区;对不具备加装条件的小区,在周边合理距离内增设公共充电设施。
(三)加强项目推进,落实建设任务
2024年,我旗按自治区要求,联合内蒙古交通集团蒙马新能源公司建成充电设施36枪,使全旗充电设施总量达177枪;2025年,与武汉中城幸福公司对接,计划新增79枪,目前,已完成实地勘验,力争年底前完工,进一步提升供给能力。
感谢您对科右中旗经济社会发展的关注!
2025年8月20日
单位负责人签章:
承办人姓名:杨凯
承办人电话:0482—412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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