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2024年度(部门内)“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工作计划》的通知
旗县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整合各业务条线“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科右中旗本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经校对部门内监管事项,结合工作实际,现将《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2024年度(部门内)“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右中市监发〔2024〕4号)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抓好落实。
一、旗县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结合职能职责实际,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结果分类建立检查对象子库,统筹制定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实施差异化监管。
二、旗县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注重各业务条线整合,能联尽联,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按照《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规范》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监管。
三、年度抽查计划应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向社会公示,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在完成检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协同监管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附件: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2024年度(部门内)“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pdf
科尔沁右翼中旗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
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4年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