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中政办发〔2022〕30号
科右中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全旗开展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工作部、党群服务中心、农牧林场、旗直有关部门:
2022年4月29日,湖南省长沙市望城社区金山桥街道金坪社区一居民自建房发生倒塌事故,给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为防止此类事故发生,强化我旗房屋建筑安全管理,根据盟委行署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各地要成立排查整治领导小组,要制定专项工作方案,进一步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和产权人责任;各行业部门要切实加强监管责任,不断完善行业主管部门及基层组织有效协同、高度联动的工作机制。
二、坚持问题导向,坚守工作原则。紧盯风险隐患突出的领域、企业、项目,紧盯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开展有针对性的排查,及时发现突出问题,认真深刻分析研判,综合分类及时处置。按照分级、属地和“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及“谁主管谁负责、谁拥有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深入推动专项行动走深走实。
三、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各地各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各种媒体的宣传作用,加强房屋使用安全常识、装饰装修禁止行为的宣传力度,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安全意识,提高支持参与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
四、建立工作台账,及时报送资料。各地、各部门要于5月12日前将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名单报送至旗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5月22日前书面报送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账,6月22日、7月28日前分别书面报送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9月28日前书面报送排查整治工作完成情况,12月28日前报送工作总结。(联系人:金亮,联系电话:18604829296,邮箱:kyzqzjz@163.com)。
附件:1.科右中旗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科右中旗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5月8日
附件1
科右中旗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盟委行署工作部署,根据《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建质〔2022〕48号)《关于全盟开展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兴安委办发〔2022〕3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各地、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通过开展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压紧压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属地政府领导责任、房屋安全责任人主体责任,健全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为全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和保障。
二、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全面开展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集中力量摸底排查、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员、财产安全。
三、排查整治范围
(一)全面排查城乡既有公共建筑、经营性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和老旧危房。包括各类商业场所,文化旅游场所,休闲娱乐场所,房屋出租经营场所,交通运输场站,宾馆,酒店,餐馆,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场所,医疗卫生场所,养老机构,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的房屋,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群租房、临时搭建的人员活动场所等;
(二)全面排查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全面排查房屋装修装饰工程。
四、排查整治重点内容
(一)排查全旗范围内将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租赁公寓、养老院、休闲娱乐场所等人员聚集场所的安全隐患,重点排查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严重失修失养的房屋,特别是楼龄超过30年以上的砖混、轻钢结构房屋;
(二)排查经营性城乡自建房,在以往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基础上,聚焦3层以上、用作生产经营的擅自改扩建的城乡自建房,进一步深入排查,进行抽查复核;
(三)排查是否有拆改房屋主要承重结构、加层、超过设计标准增大荷载、在建成房屋下建造地下室等危害房屋结构安全行为的情况;
(四)排查装饰装修改建工程是否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是否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进行设计、施工,特别是违法改造、未取得相关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等情况;
(五)排查各地各部门认为有必要专项排查整治的情况。
五、排查整治时间和步骤
从即日起,各地各部门要成立排查整治领导小组,由本地区本部门的分管领导为组长,业务部门领导为副组长。从2022年5月8日至2022年12月31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深入排查阶段(5月8日至5月22日)。各地各部门对全旗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进行全面排查,做到排查不漏一栋、不漏一户、隐患不漏一处。各地各行业领导小组负责汇总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账。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23日至9月30日)。针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各地各部门要科学细化整改措施,通过维修、加固、停止使用、依法拆除等全面落实整改,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消除。
(三)巩固提升阶段(10月1日至12月31日)。组织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各地各部门及企业着力解决现有安全隐患和事故风险的同时,找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监管方面的漏洞和不足,完善管理制度、构建监管体系、明晰监管职责、压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责任落实。各地各部门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开展本地区的排查整治工作,排查过程中要建立台账,及时报送资料。明确隐患清单和责任单位清单,逐条落实整改措施。同时要坚决采取查封、关停、搬离等硬手段彻底整治突出问题隐患。专项整治期间,凡发生事故的,一律按照法律法规予以上限处罚。
(二)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全面提高排查整治工作的统筹,提供排查整治技术支持,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其他行业部门要结合各自特点,采取联合排查、专家检查和下沉执法的形式,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实现“全覆盖、无死角”的排查整治目标,做到边摸底、边排查、边整治,确保责任明晰、措施落地、闭环管理、整改到位。
(三)加强宣传舆论引导。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各种媒体的宣传作用,加强房屋使用安全常识、装饰装修禁止行为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房屋使用安全知识及装修注意事项,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房屋使用安全意识和自主治理意识,增强房屋所有权人、管理人、使用人做好房屋安全隐患预防和治理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形成全民防危治危的合力,从根本上杜绝重大房屋安全事故发生。
附件2
科右中旗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为切实做好我旗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科右中旗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海英 旗委副书记、旗长
副组长:王一兵 旗委常委、副旗长
屈瑞年 旗政府副旗长、公安局长
李景光 旗政府副旗长
白建华 科尔沁保护区管理局局长
成 员:丁 柱 旗政府办主任
孙广有 旗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那顺毕力格 旗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王志国 旗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郭百顺 旗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王 帅 旗大数据中心主任
康连义 旗教育局局长
高长水 旗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白全福 旗民政局局长
吉仁台 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杭金贵 旗自然资源局局长
常连壮 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胡日查 旗交通运输局局长
斯日古楞 旗水利局局长
萨如拉 旗农牧和科技局局长
唐 娟 旗文化旅游体育局局长
其木格 旗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包呼格吉乐图 旗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席青龙 旗应急管理局局长
金德晓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包青春 五角枫保护区管理局局长
双金宝 蒙格罕山保护区管理局局长
贺喜格都荣 乌力胡舒保护区管理局局长
王 泉 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葛呼和 旗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吴瑞军 百利舸扶贫产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邓云鹏 国家税务总局科右中旗税务局局长
斯琴塔娜 旗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汪宝泉 巴彦呼舒镇党委书记
国 庆 高力板镇党委书记
满都拉 吐列毛杜镇党委书记
斯日古楞 杜尔基镇党委书记
吴银锁 巴仁哲里木镇党委书记
满都拉 好腰苏木镇党委书记
王保军 额木庭高勒苏木党委书记
富 源 新佳木苏木党委书记
韩岩峰 代钦塔拉苏木党委书记
包艳春 巴彦淖尔苏木党委书记
李国庆 巴彦茫哈苏木党委书记
双 福 哈日诺尔苏木党委书记
王艳君 孟恩套力盖矿区工作部党工委书记
那日松 布敦化矿区工作部四级调研员
苏红光 旗城投公司总经理
巴达拉胡 旗旅投公司总经理
闫 峰 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何 良 百吉纳工业循环经济园区管委会
副主任
陶丽娟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科右中旗分公
司副总经理
宁显奇 中国移动科右中旗分公司总经理
王 悦 中国联通科右中旗分公司总经理
杨 旭 中国电信科右中旗分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住建局,主要负责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旗住建局局长常连壮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旗住建局副局长闫峰同志兼任。
科右中旗人民政府办公室文电室 2022年5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