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旗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12月8日至12月10日,旗委第十轮巡察反馈工作已全部完成。3个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的51个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
反馈传达了旗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书记点人点事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分别作了表态发言,旗纪委监委、旗委组织部派员参会。
反馈指出被巡察党组织存在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履行职能职责不够到位、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扎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各类监督检查整改不彻底等突出问题。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扛起整改主体责任,“一把手”要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明确整改责任,确保有效整改。要将巡察整改与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以整改实效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巡察机构要抓好统筹协调,做好跟踪督促。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督,对敷衍整改和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
会后,各巡察组按照《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要求,将巡察发现的问题通报给旗级分管(包联)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候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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