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
轻微违法行为免予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
填报单位(盖章):科尔沁右翼中旗应急管理局 填报人:张日鑫 联系电话:15849618757
| 序 号 |
处罚事项 |
不予处罚 的情形 |
从轻处罚 的情形 |
减轻处罚的 情形 |
不予处罚、减轻处罚的依据 |
配套监管措施 |
承办部门 |
| 1 |
安全生产 违法行为 |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 |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 |
《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 |
包容观察、预警提 示、包容执法、说服教育、采取责令限期整改等方式教育、引导、督促其自觉守法,对再次违反的当事人应严格按照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
科右中旗 应急管理局 |
| 2 |
安全生产 违法行为 |
主动消除或者减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
主动消除或者减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
《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 |
包容观察、预警提 示、包容执法、说服教育、采取责令限期整改等方式教育、引导、督促其自觉守法,对再次违反的当事人应严格按照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
科右中旗 应急管理局 |
|
| 3 |
安全生产 违法行为 |
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 |
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 |
《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 |
包容观察、预警提 示、包容执法、说服教育、采取责令限期整改等方式教育、引导、督促其自觉守法,对再次违反的当事人应严格按照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
科右中旗 应急管理局 |
| 4 |
安全生产 违法行为 |
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
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
《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 |
包容观察、预警提 示、包容执法、说服 教育、采取责令限期整改等方式教育、引导、督促其自觉守法,对再次违反的当事人应严格按照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
科右中旗 应急管理局 |
|
| 5 |
安全生产 违法行为 |
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
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
《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 |
包容观察、预警提 示、包容执法、说服教育、采取责令限期整改等方式教育、引导、督促其自觉守法,对再次违反的当事人应严格按照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
科右中旗 应急管理局 |
|
| 6 |
安全生产 违法行为 |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
《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 |
包容观察、预警提 示、包容执法、说服 教育、采取责令限期整改等方式教育、引导、督促其自觉守法,对再次违反的当事人应严格按照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
科右中旗 应急管理局 |
|
| 7 |
安全生产 违法行为 |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有违法行为的 |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有违法行为的 |
《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 |
包容观察、预警提 示、包容执法、说服 教育、采取责令限期整改等方式教育、引导、督促其自觉守法,对再次违反的当事人应严格按照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
科右中旗 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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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安全生产 违法行为 |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
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或者事故危害后果的 |
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或者事故危害后果的 |
《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
包容观察、预警提 示、包容执法、说服教育、采取责令限期整改等方式教育、引导、督促其自觉守法,对再次违反的当事人应严格按照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
科右中旗 应急管理局 |
| 9 |
安全生产 违法行为 |
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 |
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 |
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 |
《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
包容观察、预警提 示、包容执法、说服教育、采取责令限期整改等方式教育、引导、督促其自觉守法,对再次违反的当事人应严格按照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
科右中旗 应急管理局 |
| 10 |
安全生产 违法行为 |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上述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
配合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查处违法行为或者进行事故调查,有立功表现的 |
配合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查处违法行为或者进行事故调查,有立功表现的 |
《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
包容观察、预警提 示、包容执法、说服教育、采取责令限期整改等方式教育、引导、督促其自觉守法,对再次违反的当事人应严格按照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
科右中旗 应急管理局 |
| 11 |
安全生产 违法行为 |
其他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 |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 |
《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
包容观察、预警提 示、包容执法、说服 教育、采取责令限期整改等方式教育、引导、督促其自觉守法,对再次违反的当事人应严格按照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
科右中旗 应急管理局 |
| 12 |
安全生产 违法行为 |
主动供述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
主动供述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
《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
包容观察、预警提 示、包容执法、说服教育、采取责令限期整改等方式教育、引导、督促其自觉守法,对再次违反的当事人应严格按照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
科右中旗 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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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安全生产 违法行为 |
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
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
《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
包容观察、预警提 示、包容执法、说服 教育、采取责令限期整改等方式教育、引导、督促其自觉守法,对再次违反的当事人应严格按照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
科右中旗 应急管理局 |
一审:王天航 二审:魏国东 三审:席青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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