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邀请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来源:科右中旗农科局 发布时间:2025-10-11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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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做好我单位拟开展的2025年高素质农牧民培育项目招标采购工作,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代理机构参与。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科尔沁右翼中旗农牧和科技局(乡村振兴局)招标代理服务;

  2.预算金额:具体以项目实际发生为准;

  3.采购需求:按照国家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规范> >(GB/T38357-2019),代理机构为科尔沁右翼中旗农牧和科技局提供招标/采购代理服务。代理机构应委派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项目服务团队,依法依规依约,高质量提供优质、高效的招标/采购代理服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接受委托,编制招标/采购文件(包括编制招标/采购公告、资格预申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等),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处理质疑投诉、后期资料归档、协调合同的签订以及配合做好上级部门监督检查等工作。具体服务内容及代理费用以签订的委托合同为准。

  二、采购内容

  1.本次代理机构服务范围:科尔心右翼中旗农牧和科技局(乡村振兴局)拟开展的2025年高素质农牧民培育项目提供代理服务。

  2.服务年限:2025年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去人授权委托书;

  2.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证明材料;

  3.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6个月有效的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文件或出具“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声明函”(格式自拟);

  4.供应商出具的“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函;

  5.近半年至少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或出具“参加采购活动前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格式自拟);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函);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同时参加本项目承诺函(格式自拟);

  9.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备案登记证明材料;

  10.招标代理收费标准及报价:(超出法定标准视为无效,最高限价为法定标准上限);

  11.代理机构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报名机构公章,标明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并将所有材料扫描成电子件一并提交,否则视为无效。同时报名单位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被取消候选资格。

  五、递交材料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代理机构可在2025年10月13日17:00分前,递交至邮箱532217692@qq.com或送至科尔沁右翼中旗农牧和科技局(乡村振兴局),逾期不再受理

  六、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科尔心右翼中旗农牧和科技局(乡村振兴局)

  地址:内蒙古兴安盟科右中旗巴彦呼舒镇农牧和科技局(乡村振兴局)办公楼205办公室

  联系人:斯日古楞

  联系电话:13654854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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