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科尔沁右翼中旗应急管理局职责

来源:科右中旗应急管理局

科尔沁右翼中旗应急管理局职责

一、主要职责

旗应急管理局划入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拟订煤炭行业安全生产规划并指导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全旗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设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核查:相关检测检验机构以及安全评价机构监督管理、相关人员培训等职责。

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党委、盟委、旗委工作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在办好完成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中发挥职能作用。

(一)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急指挥调度、防汛抗旱、森林和草原防灭火、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救灾物资保障、事故调查评估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

(二)负责全旗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地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旗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冶金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三)组织编制全旗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研究制定促进全旗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有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

(四)指导全旗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国家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旗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相关预案演练,推动全旗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五)按照统一部署,牵头建立全旗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发布灾情及应急救援情况。

(六)组织指导协调全旗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旗应对一般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上级和旗委、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七)按职责权限协调指挥全旗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全旗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消防、森林草原防火队伍、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全旗应急救援工作。统筹指导全旗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按职责权限组织协调指导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推动各地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按职责权限协调指挥全旗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协调指导全旗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全旗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组织指导全旗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上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自治区、盟和旗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本部门管理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十二)依法行使全旗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苏木镇人民政府矿区工作部和旗直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三)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矿山、冶金工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全旗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依法组织指导全旗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五制定全旗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旗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全旗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十八完成旗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旗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旗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全旗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援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旗应急管理局根据部门主要职责,编制权责清单逐项明确权责名称、权责类型、设定依据、履职方式、追责情形等。在此基础上,制定办事指南、运行流程图等,进一步优化行政程序,规范权力运行。

与其他部门的职责分工

(一)与旗自然资源局、旗水利局、旗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1旗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全旗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相关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指导协调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一般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旗应对一般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上级和旗委、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协调指导相关部门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旗自然资源局、旗水利局、旗气象局旗林业和草原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发布灾情及应急救援情况。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按授权负责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和火险、火灾信息发布工作。

2旗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落实防护标准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3旗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的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并落实防护标准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4各苏木镇人民政府矿区工作部负责落实旗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及旗水利局防汛抗旱的有关要求,执行旗防汛抗旱指挥部指令。

5旗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落实防护标准组织指导森林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及森林草原火灾初期应急处置等工作。

6必要时,旗自然资源局、旗水利局、旗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可以提请旗应急管理局,以旗防灾减灾救灾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与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旗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全旗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

1旗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全旗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全旗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并落实采购技术标准,会同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旗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2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旗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全旗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年度购置计划和上级采购技术标准,负责全旗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旗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今按程序组织调出

与旗自然资源局、旗公安局、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全旗有关矿山安全监管方面的职责分工

1旗自然资源局负责查处矿山企业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旗应急管理局旗矿山安全监管局发现矿山企业有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的,应当移送旗自然资源局进行处理,

2旗公安局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管理和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旗应急管理局旗矿山安全监管局发现矿山企业有民用爆炸物品使用违法行为的,应当移送旗公安局进行处理。

3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法规标准、行业规划、产业政策等方面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组织和落实煤炭行业规范。旗应急管理局旗矿山安全监管局负责组织和落实煤矿安全规范,会同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指导和监督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政务、事务、服务事项的组织协调落实工作。承担信访、保密、日常文电办理、文稿起草、会议筹备组织、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等工作。负责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工作的统筹协调。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建、纪检、意识形态、宣传文化等工作。

负责组织指导全旗应急管理系统教育培训,指导全旗应急管理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承担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网络安全等工作,开展公众知识普及工作。负责全旗应急管理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承担全旗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相关政策的研究,以及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应诉等工作。

(二)应急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股。组织协调全旗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全旗范围内的一般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承担上级和旗委、旗政府有关国际合作和救援工作。负责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全旗预警和灾情信息,协调全旗范围内的救援力量,并根据需要向兴安盟应急管理局申请增援工作,衔接消防、森林草原防火队伍、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统筹全旗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旗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全旗应急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全旗应对一般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指导各地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拟订旗应急救援队伍管理保障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指导全旗应急救援队伍教育培训工作。

组织开展自然灾害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推进落实大安全大应急框架措施,负责应急管理形势综合分析,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组织协调全旗灾情核查上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旗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中央、自治区、盟和旗下达的救灾款物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承办旗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旗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负责全旗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各苏木镇人民政府(矿区工作部)和旗直有关部门开展城乡、森林草原火灾防治工作。承担旗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协调旗直有关部门水旱灾害防治、雨雪冰冻防范等工作,负责防汛抗旱等物资管理和调控工作。组织协调全旗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承担旗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全旗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全旗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负责牵头编制全旗应急体系建设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监督管理工作及管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以及重大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管理和预防地震次牛灾害,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会同旗直有关部门开展地震灾害风险调查、评估、防治工作。

(三)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全旗煤矿和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拟订煤炭行业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和监督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核查等工作。

(四)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全旗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石油管道、天然气管道和成品油管道除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和技术标准情况,承担全旗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指导全旗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五)工贸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全旗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和技术标准情况,指导监督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

(六)安全生产综合股。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办安委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安委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承办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组织协调全旗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并提出奖惩建议。依法承担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及上级交办的安全生产事项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

负责全旗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旗安全技术服务机构、专家库管理、安全生产责任险工作。负责全旗安全生产培训考务工作。负责牵头编制全旗安全生产规划,组织指导编制旗本级安全生产执法计划,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旗本级应急管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协调相关工作,制定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流程,负责行政审批政策咨询、业务查询和信息发布工作。

三、机构规格

科尔沁右翼中旗应急管理局是旗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行政机关,加挂科尔沁右翼中旗矿山安全监管局牌子

办公地址科右中旗巴彦呼舒大街党政2号楼1楼东侧

联系电话0482-413795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席青龙

三级单位·

科尔沁右翼中旗应急管理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一、主要职责

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主线,贯穿于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工贸等行业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

(二)负责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工贸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依法查处本行政区域监管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及人员安全生产违法行,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

(三)组织拟定年度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实施;

(四)负责查处职责范围内有关部门依法移交、转交和举报的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

(五)按照规定参与局机关监管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六)负责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统计工作;

(七)完成旗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工作的统筹协调;负责拟订和监督执行大队的各项工作规章和制度;负责大队文秘、政务信息、保密、档案等方面的工作;组织拟定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执法计划,并实施;负责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统计工作。

(二)矿山安全执法中队。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监管范围内的煤矿、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执法查处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协调、参与调查和处理矿山安全生产伤亡事故;负责调查所监管行业职责范围内有关部门依法移交、转交和举报的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执法中队。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监管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的安全生产执法查处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协调、参与调查和处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伤亡事故;负责调查所监管行业职责范围内有关部门依法移交、转交和举报的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

(四)烟花爆竹安全执法中队。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监管范围内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执法查处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协调、参与调查和处理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伤亡事故;负责调查所监管行业职责范围内有关部门依法移交、转交和举报的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

(五)冶金工贸安全执法中队。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监管范围内的冶金、有色金属、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执法查处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协调、参与调查和处理冶金工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伤亡事故;负责调查所监管行业职责范围内有关部门依法移交、转交和举报的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

三、机构规格

科尔沁右翼中旗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旗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科级,以旗应急管理局的名义在事权范围内统一行使执法权

办公地址科右中旗巴彦呼舒大街党政2号楼1楼东侧

联系电话0482-413795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王天航

三级单位·

科尔沁右翼中旗应急管理指挥中心

一、主要职责

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应急管理指挥及地震观测工作的主线,贯穿于应急指挥综合调度、应急预案演练、森林草原防灭火、防震减灾救灾、防汛抗旱指挥工作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

1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应急值班值守和应急指挥平台日常工作协助局机关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及时处置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信息,做好信息收集、统计、汇总、上报工作,确保信息渠道横纵畅通

2协助局机关开展各项应急预案,及时组织综合调度全旗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和综合防灾减灾工作发布全旗森林草原火灾、防汛抗旱预警、地质灾害及地震灾情信息,参与协调全旗范围内的救援力量,衔接旗消防救援大队、森林消防中队、武警中队和社会救援组织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承担旗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和旗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日常行政辅助工作。

3负责震情、灾情信息的收集、整理、传递、上报工作协助局机关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防震减灾检查工作,指导苏木镇防震减灾工作承担旗防震减灾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日常行政辅助工作。

4承担全旗应急物资和应急救援装备管理、储备等相关工作,做好应急物资仓库日常管理,落实出入库管理制度。

5加强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等宣传、应急演练等协调配合工作。

6完成旗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规格

科尔沁右翼中旗应急管理指挥中心为旗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机构规格相当于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加挂科尔沁右翼中旗地震观测站牌子

办公地址科右中旗巴彦呼舒大街党政2号楼1楼东侧

联系电话0482-413795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李东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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