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盟农牧局《关于印发 <兴安盟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的通知》(兴农牧发〔2024〕393号)文件精神, 兴安盟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做好科右中旗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提升农业生产效率,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现面向全旗公开遴选农业社会化服务实施主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突出聚焦粮食生产,鼓励多环节托管、关键薄弱环节托管及全程托管模式,要求享受项目补助环节不少于两个。重点支持整村、整乡或更大区域集中连片的全程托管,避免分散投入,提升项目资金集聚效应,助力农业规模化、规范化发展。
二、遴选对象与条件
(一)遴选对象
在科右中旗行政区域内,为农业生产提供耕、种、防、收等产中环节以及产前产后环节服务的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化农牧业服务企业、服务型农牧民合作社、基层供销合作社等服务组织。
(二)基本条件
1.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取得法人资质,近3年无违法违规、非法融资、涉黑涉恶行为,无行业通报批评、媒体负面曝光等不良记录,信用状况良好。
2.有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践基础,开展相关服务满2年,积累一定服务经验与客户资源。
3.拥有与服务内容(耕、种、防、收等托管服务环节)、服务规模相适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及配套资源,保障服务高效开展。
4.在农民群体中树立较好形象,服务质量、价格合理度获服务对象认可,口碑优良。
5.主动接受科右中旗农牧部门、苏木乡镇人民政府监督管理,积极配合工作开展。
6.建立独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规范,资产管理清晰,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7.以服务小农户为重点,不支持主体为自身流转土地提供服务,禁止主体间互为对方流转土地开展服务,杜绝利益关联风险。
8.严格执行补贴政策,同一地块托管服务,不得重复申领不同部门性质相近财政补贴,确保资金合规使用。
9.按要求安装北斗作业监测终端,实时、准确提供作业监测数据,作为面积核实、补贴发放重要依据,助力服务过程监管。
三、遴选流程
(一)自主申报
符合条件的服务组织,向所在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备案申报,服务组织应提供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法人资格证明(营业执照等)、服务经验佐证(过往服务合同、作业单等)、设备清单等,确保材料真实、完整、有效。
(二)苏木乡镇初审推荐
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对申报主体资格、材料真实性及服务适配性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签字盖章,向科右中旗农村牧区经营服务中心推荐,并报送完整推荐材料。
(三)旗级审核评定
科右中旗农村牧区经营服务中心组建评审小组,对推荐材料进行全面审核,结合实地核查(核查设备、场地、服务痕迹等),从服务规模、信誉口碑、合规运营等维度,公开择优遴选服务能力强、规范度高的组织。确定候选实施主体后,在科右中旗政府官网等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正式确定为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实施主体,行文报送盟农村牧区经营服务中心。
四、申报要求
如有符合以上条件的服务主体,可向各苏木镇人民政府申请。
五、监督管理
入选实施主体需严格履行服务约定,科右中旗农村牧区经营服务中心、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强化过程监管,定期检查服务质量、资金使用、设备运营等情况。若发现违规行为(如虚假申报、套取补贴、服务不达标等),立即取消资格,追回补贴资金,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纳入失信黑名单,限制参与后续农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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