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等决策部署,紧紧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进一步细化优化补贴政策,充分调动广大农牧民保护耕地、提升耕地地力的积极性,实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精准、及时、见效。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农牧耕保发(2025)58号)兴安盟农牧局关于印发《兴安盟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保持现行补贴政策和管理制度基本稳定的基础上,以维护农牧民利益为原则,兼顾生产与生态、公平与效率、指向性与操作性,提高补贴政策实施效能,鼓励实行差异化发放补贴,做到不该发的坚决不发、该发的及时足额发,引导农牧民采取耕地保护地力提升综合措施,带动耕地质量持续提高、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产能稳定提升。
二、精准补贴实施要求
(一)补贴对象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农场职工)。公职人员不予补贴,各苏木镇补贴对象要保持基本稳定。
(二)补贴依据
补贴依据主要为计税耕地面积,根据苏木镇申请更新补充。
(三)补贴发放方式
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
(四)补贴标准
根据苏木镇审核、汇总、上报的补贴面积测算补贴标准,全旗统一标准。
(五)不予补贴的情况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要逐步与耕地地力保护行为建立相挂钩的有效机制,要加大耕地使用情况的核实力度,切实做到享受补贴的耕地不撂荒、质量不下降:
1.2020年“三区三线”划定后,新增违法开垦耕地不子补贴。
2.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其他造成耕地面积减少或质量下降的,不予补贴。
3.对符合补贴发放基本条件但人为撂荒一年(含)以上的耕地,不予补贴。
4.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回收废旧地膜的地块,不予补贴。
5.公职人员不予补贴。
三、补贴流程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按照“嘎查级调查、核实、登记、公示:苏木镇级审核、汇总、核验、公示;旗级汇总、审核、抽查、发放”的流程进行。
嘎查苏木镇要严格按要求组织核实审定补贴面积、耕地实际用途等情况,认真排查核实不予补贴的情形,严格落实面积申报、核实、核验、公示等程序。各苏木镇都要设立政策咨询电话,解答农牧民疑问
(一)调查、核实、登记、公示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组织所辖嘎查,一是按照方案规定的补贴对象、范围进行调查核实。加强补贴数据核实对比,会同财政等部门及时更新规范农户信息,进行身份核实(有必要进一步核实的要进行生存认证),确保信息完整准确,防止出现已故人员领取补贴的违规现象;二是填报补贴花名册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土地承包凭证(以计税面积为依据的填报计税面积多少亩,以确权面积为依据的填报确权证编号和具体亩数)、一卡通号码(必须为有效关联“一卡通”系统的号码)、补贴面积等内容(附表):三是对补贴花名册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要坚决杜绝流于形式,采取张贴十村民微信群等形式,让群众真正能看得到,真正接受群众监督。
嘎查调查、核实、登记、公示无异议后汇总上报申报材料至苏木镇,时间截止2025年4月30日。
(二)审核、汇总、公示、核验
苏木镇人民政府对嘎查公示无异议的补贴花名册进行审核:汇总、公示,对补贴程序和上报补贴清册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等进行核验,连同确认补贴面积的公函经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旗农科局。
苏木镇(农牧林场矿)审核、汇总、公示、核验后上报申报材料至旗农科局,时间截止2025年5月10日。
(三)汇总、审核、发放
经旗农科局审核、抽查后,确定全旗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根据上级下达资金及苏木镇上报面积测算确定补贴标标准。苏木镇录入、上传,并监督补贴资金到户情况,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发放情况嘎查村、苏木镇原则上同步公示。农牧、财政部门根据补贴面积和标准,通过“一卡通”系统及时审核、发放补贴金额。
苏木镇按申报花名册和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录入、公示、上传补贴清册,送达补贴清册、资金支付认定单,截止时间2025年5月30日;农牧、财政部门审核完成时间截止2025年6月15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要在6月30日前发放到户,资金兑付采取提级发放的方式,由兴安盟财政局直接兑付到补贴对象账户,保证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兑付。通过“中国农民补贴网”将资金发放情况汇总上报。7月5日前将补贴发放进展情况报盟农牧局。各级要配合财政等部门指导,督促代理银行落实短信通知等要求,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补贴名称、补贴金额、补贴标准、公示情况应履行的义务、咨询单位、联系电话等,对不予发放补贴的,要明确金额和原因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事关全旗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和现代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及财政、农牧、统计、发改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政策措施,强化政策引导,确保补贴及时、精准、高效
(二)明确职责分工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由各苏木镇人民政府负主体责任。旗、盟两级财政部门负责资金拨付和管理,安排相应工作经费,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农牧部门要加强对耕地地力提升措施的技术培训与指导,确保补贴措施达到预期效果。各级、各部门要强化项目落实,做好补贴项目管理,确保资料齐全、完整可查。
(三)严格资金管理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是惠农政策补贴,严禁将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补贴对象和补贴面积纳入补贴范围;严防“跑冒滴漏”,对骗取、贪污、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强化宣传引导
各苏木镇、嘎查要强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政策解读,引导基层干部特别是乡村一级干部,准确把握此项补贴的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同时在春播前加强对农民的政策宣传,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手机等渠道,确保将补贴政策内容宣传到村到户,减少矛盾。要及时做好农民的咨询和答疑,有效调动农民群众自觉保护耕地提升地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附件:科右中旗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工作协调机制
科右中旗 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工作协调机制
组 长: 冯建忠 旗委常委、副旗长
副组长: 王保军 旗农牧和科局(乡村振兴局)局长
满都拉 旗财政局局长
成 员: 刘晓胜 旗农科局(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王文海 旗财政局副局长
陈 丹 巴彦呼舒镇镇长
苏日嘎拉图 高力板镇镇长
陈小亮 吐列毛杜镇镇长
宁世勋 杜尔基镇代镇长
杨晓民 巴仁哲里木镇代镇长
王文胜 好腰苏木镇镇长
壮 子 额木庭高勒苏木苏木达
代青格乐图 新佳木苏木苏木达
侯柏森 代钦塔拉苏木苏木达
包 成 巴彦淖尔苏木苏木达
常立波 巴彦茫哈苏木代苏木达
巴雅拉图 哈日诺尔苏木代苏木达
石 山 旗农牧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呼木吉勒图 旗财政局农牧股股长
韩图雅 旗农科局(乡村振兴局)良补办主任
赵海福 旗农科局(乡村振兴局)良补办农艺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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