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右中旗代办帮办涉企首席代表联络制 暨“会商联审”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全旗投资建设项目的代办帮办工作,不断完善“分级办理、上下联动、线上线下同步”工作机制,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会商联审主要是以会议形式开展并联审批、联审联办,最大限度加快项目审批进度。成员单位包括发改委、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等部门和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用服务单位。可根据情况,邀请相关单位参加。会商联审会议根据项目审批进度需要,随时组织召开。
第三条会商联审会议由政数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集中会商项目涉及的产业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林业生态规划等内容,包括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家、自治区、兴安盟和我旗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是否符合我旗产业布局、产业结构要求,能否推动我旗产业壮大、提升和结构转型升级;是否符合土地利用和城乡建设总体规划;生态环境是否能得到有效保护,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是否符合我旗控制指标要求;是否影响林业生态保护等。通过会商,能够达成一致意见的,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联合会商意见(即项目准入意见);项目符合准入条件但不符合工业园区规划的,应及时提出重新选址或调整规划意见,上报旗政府审定;对不符合准入条件的项目,要及时告知项目单位并协助其做好项目调整,提出投资建议。已纳入项目生成库的项目,不再会商。
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项目并联审批,相关部门对项目单位提供的条件、材料认真审查,符合要求的当场办结或按承诺时限办结。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项目单位原因及欠缺的条件和材料。
第四条代办帮办会商联审主要为项目单位在投资项目落地、开工前审批手续办理、开工后按进度办理审批手续等全流程提供代办帮办服务。按照分级调度、属地管理、自下而上、层级负责原则,建立健全项目协调调度体系,全过程代办帮办服务。
第五条代办员要认真摸排项目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形成项目前期工作台账,及时报送政数局进行统筹调度,并建立问题清单、倒排完成时限、狠抓责任落实、推进问题解决。
第六条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高效务实原则,不断完善项目代办帮办会商联审机制,形成既明确分工又协同合作的工作格局,在项目的咨询、会商、联审、联办、代办、帮办等全过程发扬“店小二”精神,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科右中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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