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保障股开展公共租赁住房催缴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我旗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有效遏制公共租赁住房拖欠租金现象,确保租金如期收缴到位,3月15日,住房保障股开展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缴和历年拖欠租金清缴工作。
住房保障股通过网络多渠道发布《关于催缴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通知》,提醒公租房承租人进行缴费,并采取上门催缴方式,抽调工作人员前往都兰小区催缴460户公共租赁住房家庭、送达催缴通知书174份、张贴《关于催缴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通知》61份。
在此次入户催缴工作中,工作人员主动向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对象宣传公共租赁住房相关政策,使租户自觉遵守政策法规。下一步住房保障股将持续深入开展催缴工作,确保公共资源不被侵占,公共利益不受损害,公共资产得到公平公正、充分有效地分配使用。

一审:育红 二审:包领春 三审:代全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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