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右中旗交通运输局
一、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交通运输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盟委、旗委相关部署要求,起草全旗交通运输地方性规定、细则。拟订全旗公路水路相关规划,拟订相关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相关部门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参与拟订物流发展规划。承担相关统计分析工作。
(二)负责组织实施全旗县乡两级公路交通工程建设和县级公路养护工作。指导全旗乡村级公路养护工作,指导全旗村级公路建设。指导路政管理超限超载运输、涉路工程相关事项。按照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公路建设项目的行业管理、公路建设市场准入审查、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公路工程的质量监督和造价管理。审核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技术行政管理工作。
(三)监督指导全旗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管理工作。负责指导道路水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客货运输场站经营、机动车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从业人员管理等工作。指导公共汽车、出租汽车、汽车租赁、网约车等城市客运管理。
(四)组织协调全旗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制定公路水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并负责监督管理。检测分析相关路网运行情况,发布相关信息。负责调控全旗重点物资运输、紧急客运运输。
(五)监督指导全旗公路水路行业行政执法工作。
(六)监督指导全旗公路水路行业环保节能、污染防治工作。
(七)指导全旗公路水路行业科技创新推广,指导信息化、标准化工作。
(八)组织实施全旗公路水路行业体制改革工作和信用体系建设。
(九)负责组织公路战备工作和应急运输,组织全旗交通战备工程建设的实施与管理。
(十)负责渔船安全检验,保证水上安全生产。
(十一)承办旗委、旗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1.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的职责分工:旗农牧和科技局负责渔港水域安全监管,旗文化旅游体育局负责参加比赛的体育运动船舶安全监管,旗交通运输局负责其他船舶及经批准从事客货运输的渔船安全监管和通航水域安全监管,旗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船舶建造质量安全监管,苏木镇非运输船舶有苏木镇人民政府参照乡镇运输船舶安全监管的相关规定落实监管责任,旗住建局负责城市园林水域安全监管。
2.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旗交通运输负责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的管理。旗水利局负责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
二、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会务、机要、保密、信访、政务督办、协调机关后勤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待遇、年度考核、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行业新闻宣传工作;负责政务调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担改革协调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应诉等工作。协调信用体系建设,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管理工作等。
(二)规划统计股。拟订全旗公路水路相关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提出相关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建议,承担相关建设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工作。组织落实具体项目的前期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公路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批,组织招标相关工作。协调公路水路行业环保节能、污染防治等工作,承担统计分析工作等。
(三)财务股。负责全旗公路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效益分析,负责交通行业建设、养护资金的管理。承担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建议和决算编制、政府采购、信贷等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检查行业的财务管理工作;协助审计机关完成审计工作。
(四)工程股。负责组织旗管项目公路建设管理、公路建设市场准入管理、开工许可、交竣工验收工作;承担公路建设市场公平性竞争审查工作。监督指导工程造价、从业资质、质量监督相关工作。承办交通运输行业技术行政管理日常工作。负责行业科技创新和推广、信息化建设监督指导工作,拟订相关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按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指导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工作;拟订适合本地区特点的农村牧区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实施细则。负责全旗交通战备建设、交通保障规划,制定国防交通应急保障方案;承担国防运力动员、运力征用调查和交通战备应急保障队伍建设。组织协调管理交通战备应急队伍。承担上级交通战备办公室布置的日常工作。
(五)安全生产监督股。拟订公路水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指导行业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组织安全生产相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等。
(六)运输股。监督指导全旗城市公交、公路客货运输、搬运装卸、维修、运输服务依法管理工作;承担运输市场公平性竞争审查工作。指导全旗交通运输法规政策宣传;指导全旗客运货运场站建设的前期审批工作和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物流业管理,指导节能减排管理工作。参与制定全旗公交和出租车行业发展规划,指导和监督路政对路产、路权以及治理超载超限工作的管理。指导船舶登记、检验和船员管理。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纪检等工作。
办公地址:科右中旗巴彦呼舒大街(科右中旗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482-4121717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胡日查
三级单位
科右中旗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自治区、盟行署、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制度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县乡公路的治理超载超限运输执法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国内省干线公路及县乡公路的路产保护、公路巡查路政执法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一般农村牧区公路水运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运政执法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河水上交通的执法工作;具体行驶权限内的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地方海事行政、渔船检验监督、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和质量监督等方面的行政处罚及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以及职责范围内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法律、法规有其他明确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三)负责实施全旗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业务管理,组织、指导、监督全旗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制定有关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贯彻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四)组织协调和指挥全旗重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五)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规格
旗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旗交通运输局所属的相当于副科级事业单位。
办公地址:科右中旗新客运站楼(科右中旗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联系电话:0482-4134777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白泉喜
科右中旗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一、主要职责
旗交通工程办整合,.组建科尔沁右翼中旗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科尔沁右翼中旗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为旗交通运输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科级。
第三条科尔沁右翼中旗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盟委、旗委决策部署,承担支持保障科右中旗公路、水路事业发展等职能。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制度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全旗交通运输公益类综合体的服务管理工作,承担有关交通运输公益服务性、事务性、技术性的工作;负责全旗公路及附属设施的运营服务、养护管理、安全保畅、统筹协调等有关工作,为交通运输局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提供支持保障;
(三)承担全旗县级公路养护事业发展事务性工作;承担道路运输、交通物流、站场枢纽等专项规划编制的技术及服务工作;推进农村公路相关工作。
(四)承担全旗县级公路养护生产、养护工程、公路绿化的管理工作;承担全旗农村公路养护指导工作;承担县级公路和桥梁、涵洞等结构物安全运行工作;承担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招投标事务性工作;承担全旗公路生命防护工程相关工作;承担公路桥涵改造修复工程相关工作;协助局开展县级公路运营服务监管工作。
(五)承担全旗县级公路、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管理和应急抢险保通工作;开展县级公路抢通、道路运输交通战备的技术支持工作。
(六)承担县级公路养护、道路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和服务相关工作;承担道路运输“四量”统计和出租汽车燃油补贴数据统计、上报工作;承担道路运输市场运行监测的事务性工作。
(七)承担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道路客货运站场、货运物流业发展及汽车租赁行业管理的事务性工作。承担行业转型升级、城乡客运一体化、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及巡游出租车与网约车统筹发展的推进工作。
(八)承担机动车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行业的事务性管理工作;负责道路、水路运输交通运营从业人员队伍建设指导工作。
(九)承担县级公路、道路运输生态环保工作,节能减排、信息化和数字化建设,以及智慧公路和智慧运输体系建设工作。
(十)承担公路养护和运输管理行业发展研究、引导与规范工作。
(十一)完成旗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规格
旗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为副科级事业单位。
办公地址:科右中旗巴乌线道西(科右中旗农村公路管理所)
联系电话:0482-4126579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陈卫华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