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右中旗司法局
一、 主要职责
(一) 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盟委、旗委相关部署要求。承担全面依法治旗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旗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部署要求的督查工作。
(二) 负责旗人民政府各部门和苏木(镇)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三) 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旗人民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各苏木(镇)人民政府依法执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全旗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旗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四) 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全旗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旗依法治理工作,依据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五) 负责指导、管理全旗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旗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六) 负责拟定全旗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旗、苏木镇、嘎查三级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旗法律顾问、律师、法律援助、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承担旗法律专家库、旗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的选聘、组织、管理工作。
(七) 负责全旗司法行政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旗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八) 规划、协调、指导全旗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旗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负责全旗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管理各苏木(镇)司法所干警。
(九) 规划、实施、指导全旗司法行政信息化工作。
(十) 完成旗委、旗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 内设机构
(一)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档案、机要、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重大会议和活动的组织实施等工作。指导全旗司法行政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旗司法行政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政府采购等工作。
(二) 社区矫正执法大队。负责监督检查全旗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三) 行政复议一室、行政复议二室、行政复议三室。行政复议一室主要职责:负责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盟行政复议改革政策要求,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制度机制;负责全旗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登记分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人员管理;承担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业务培训、文书制发、数据统 计分析、平台应用管理职责;监督指导全旗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评查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办理情况及相关理论研究、宣传和对外联系协调;接待书记员、法律文书送达、档案管理等工作。行政复议二室主要职责:负责办理被申请人为旗政府各部门及其派出机构、旗政府或旗政府工作部门管理的法律法规授权组 织的行政复议案件,负责经行政复议的应诉案件答辩举证和出庭应诉工作。行政复议三室主要职责:负责办理被申请人为苏木镇人民政 府的行政复议案件,负责经行政复议的应诉案件答辩举证和出庭应诉工作。
(四) 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法治调研督察股)。负责全旗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推动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协调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承担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监督人员资格审核和证书管理工作,负责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旗人民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治协调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监督工作。开展全旗依法治旗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旗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旗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负责拟定全旗司法行政系统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负责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和研究工作。负责拟定全面依法治旗安排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和考核指标,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督察和年度考核,提出督察、考核意见和问责建议。接受各苏木镇和旗直各部门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备案。
(五) 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负责拟定全旗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全旗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依据有关规定组织落实法治创建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承担旗委全面依法治旗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负责制定全旗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全旗司法所建设。指导全旗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科右中旗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指导全旗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全旗帮教安置工作。
(七)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律师工作股)。负责规划和推进全旗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合建设工作。指导、管理、监督全旗法律援助、公证工作。编制科右中旗公证名册并公告。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全旗律师工作。负责全旗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的执业申报和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负责旗人民政府法律专家库、法律顾问的选聘、组织、管理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八) 科技信息化股。拟定全旗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旗司法行政信息化系统、软件、平合应用和维护工作。承担全旗司法行政系统应急指挥、舆情处置和综合协调调度工作。
(九) 政治警务办公室。研究拟定全旗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工作发展规划和计划,指导全旗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工资、机构编制、警务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全旗司法行政队伍教育训练工作。依据有关规定,组织落实全旗司法行政系统评先创优、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旗司法行政系统内部宣传工作。拟定全旗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督察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旗司法行政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和遵守纪律情况,负责维护全旗司法行政机关及人民警察的正当执法权益。组织开展对全旗司法行政重点业务的综合督查。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群、纪检等工作。
(十) 旗委全面依法治旗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承担旗委依法治旗办相关工作,接受旗委依法治旗办的统筹协调,负责处理旗委依法治旗办日常事务。
(十一) 旗司法局设置12个派出机构:好腰苏木司法所、巴彦淖尔司法所、巴彦茫哈司法所、高力板司法所、新佳木司法所、巴彦呼舒司法所、代钦塔拉司法所、杜尔基司法所、额木庭高勒司法所、吐列毛杜司法所、巴仁哲里木司法所、哈日诺尔司法所。
主要职责:负责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和帮扶;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办公地址:科右中旗巴彦呼舒大街(科右中旗司法局)
联系电话:0482-4127982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何雪峰
三级单位
科右中旗法律援助中心
一、主要职责
1.在旗司法局指导下,推动全旗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
2.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拟定全旗法律援助工作的各项制度和操作规范;
3.承担科尔沁右翼中旗人民法院指定辩护案件的组织实施;
4.受理法律援助申请;
5.指派督促法律服务机构及法律服务人员办理法律援助事项;
6.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制度宣传工作;
7.完成旗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规格
旗司法局所属股级事业单位。
办公地址:科右中旗巴彦呼舒大街(科右中旗司法局)
联系电话:0482-4125148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 责 人:刘林
科右中旗公证处
一、主要职责
1.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
2.承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公证业务;合同;继承;委托、声明、赠与、遗嘱;财产分割;招标投标、拍卖;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 违法犯罪记录;公司章程;保全证据;文书上的签名、印鉴、 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3.承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公证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提存;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提供公证法律咨询;
4.承担全旗开奖摇号、低保楼抓阉、现场监督、拆迁执法等行政性、公益性工作;
5.完成旗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规格
旗公证处隶属于旗司法局股级事业单位。
办公地址:科右中旗巴彦呼舒大街(科右中旗司法局)
联系电话:0482-412722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 责 人:邰全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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