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科右中旗新佳木苏木人民政府主要职责

来源:科右中旗新佳木苏木人民政府

科右中旗新佳木苏木人民政府

  一、主要职责

   (一)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党委、政府、人大、纪检监察、人民武装、群团工作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

       (二)负责基层党的组织、宣传、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工作;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做好人民武装、统一战线、民族团结、宗教事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等工作;负责基层人大、政协、群团工作;做好关工委和老干部工作;做好“三务”公开工作。

       (三)负责基层政权建设,指导村民委员会建立健全各项自治制度,指导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四)负责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做好信访维稳和社会综合治理,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抓好网格化管理,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五)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应急管理等相关工作。

       (六)根据旗委、旗政府对全旗发展的总体要求,研究讨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改善和优化经济环境,促进农村牧区经济社会发展。

       (七)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有关政策措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负责做好产业发展规划、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推进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水平。

       (八)负责民政、卫生健康、教育、文化、体育、科技、统计、残联、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住房保障、人口与生育保障、社会团体等民生服务工作。

       (九)组织开展辖区内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工程建设、公共卫生、动物防疫、植树造林、绿化、城镇建设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交通管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协助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监督等工作。

       (十)抓好党群服务、便民服务、退役军人服务、新时代文明实践、综合行政执法、综合保障和农牧经营服务、防沙治沙和林草服务等工作。

       (十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十二)完成旗委、旗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政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党委、政府的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 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工作;负责党委、政府决策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人事和财政等工作。

  • 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宣传、意识形态、文化体育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工作。

  • 乡村振兴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乡村振兴战略有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负责扶贫开发工作;负责产业规划发展工作;负责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负责生态环境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公共设施管理、负责街道组织实施的建设工程预算审校、招投标工作;综合协调公共卫生、动物防疫和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等相关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的城镇建设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和辖区内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小区规划验收等相关工作。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民政、卫生、教育、科技、残联、统计、土地、电力、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社会团体等社会事务性工作;

  (五)平安建设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应急管理、信访维稳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责网格化工作;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金融、交通等相关工作。

  (六)党群服务中心

  负责党员群众服务项目的整体设置、安排和调度,为党员和群众提供综合性服务支撑平台;负责联系、服务辖区党员;负责党群服务各类活动场所的功能规划、管理和维护;负责综合审批便民服务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事务性工作;负责拥军优属等工作;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苏木镇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工作;完成苏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综合行政执法局

  1、依照建筑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个人自建房屋违反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的行为实施查处。  2、依照房地产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物业管理、房屋管理、房地产经纪管理和商品房租赁管理规定(资质资格管理除外)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3、依照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关于城乡市政设施、环境卫生、园林绿化、乱停乱放、户外广告等的有关规定的行为实施查处。

  4、依照城乡规划及其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城乡规划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查处。

  5、依照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查处。

  6、依照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查处。

  7、依照民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民政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查处。

  8、依照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旗安监局授权范围内,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实施查处,以及旗政府有关部门授予的其他行政执法权。

  9.完成苏木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

  负责农、牧、林、水等领域技术引进和推广工作;负责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负责为农牧民提供产业信息服务工作;负责专业技术培训、病虫害防治、动物防疫等工作;完成苏木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科右中旗新佳木苏木人民政府办公楼302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8:30—11:30  14:3017:30

  联系方式:0482—4691008

  邮政编码:029409

负责人: 代青格乐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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