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措施】进一步做好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右中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时间:2022-10-29 18:51:45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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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

党群服务中心、各苏木镇、工作部、农牧场,旗疫情防控指挥部各工作组、成员单位:

根据盟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部署,为进一步落实好我旗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根据全旗全员核酸检测工作调度会议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核酸检测人员范围。除03岁幼儿、中小学生、卧床不能自理人员、每天一检的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医疗机构应检尽检人员、管控人员外,其他在我旗的人员均需要进行核酸检测。

二、科学安排检测计划。按照每三天完成一轮的任务要求,为确保不漏一人和预留足够时间数据统计、人员筛查,各地每轮全部检测任务原则上要求于第一、二天内完成,各地加强宣传、组织、动员,每日都要汇总情况、梳理人员名单,积极组织并督促辖区内未检人员尽快完成采样,第三天上午10时前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全部完成。

三、梳理流程高效推进落实。旗医疗防控组每日导出“已采样人员名单”、旗防指医疗防控组(旗卫健委,金曜东13234820072),供各地筛查、比对。旗综合协调组(合署办公室,苏丽云, 15804835050)协助推送给各地。各地要精准掌握应检人群,动态更新。按照采样点汇总、筛查嘎查(社区)再次汇总、筛查苏木镇(党群服务中心、工作部、农牧场)审核,提出改进方法、工作要求,再次核实、筛查、统计、汇总核酸检测组、医疗防控组、综合协调组经旗防指、旗疫情防控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核酸检测组审核后上报盟医疗防控组。各结合实际,再予完善流程。

四、加强信息报送。实行日报告制度,每日都要报送情况,详见附件12,经本地党委书记审定签字、加盖公章后,纸质、电子版报送旗疫情防控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核酸检测组(旗委组织部,国霞, 15148964734)、旗防指医疗防控组(旗卫健委,金曜东13234820072)、旗防指综合协调组(合署办公室,苏丽云, 15804835050)。其中,第一天情况于第二日上午8:30前报送;第二日情况于第三日上午8:30前报送(基本是本轮情况),本轮查漏补缺后整体情况于第三日下午14:30前报送。 如逾期不报、迟报、错报,各地党委书记亲自向旗疫情防控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核酸检测组说明情况。

五、加强沟通和重要情况请示报告制度。旗防指医疗防控组积极与盟医疗防控组对接联系,掌握全盟其他地区推进情况,为进一步完善我旗相关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同时,向各地做好盟医疗防控组全员核酸检测方案和相关要求的解释工作,指导各地规范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旗防指医疗防控组向盟防指医疗防控组报送我旗全员核酸检测情况,需按流程,报请旗防指、旗疫情防控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核酸检测组审定同意后再予报送。

附件:1. 全员核酸检测统计表

     2. 未检测人员名单

202297

附件1

全员核酸检测统计表

序号

苏木镇(党群服务中心、工作部、农牧场)

本地区应检测人数

已检测人数

未检测人数

本地区居民已检测比例

总检测数

本地区居民检测数

外来人员检测数

经核实本地区居民在外检测数

本地区居民剩余未检测人数

1

例:xx镇

100

120

80

40

10

10

90.00%

2

例:xx镇

100

80

80

20

100.00%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注:本地区居民已检测比例=(本地区居民检测数+经核实本地区居民在外检测数)÷本地区应检测人数
        本地区应检测人数=本地区居民检测数+经核实本地区居民在外检测数+本地区居民剩余未检测人数

附件2

未检测人员名单

序号

所属苏木镇(党群服务中心、工作部、农牧场)

姓名

身份证号

手机号

详细居住地址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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