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右中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和执业行为专项治理行动的公告

来源:科右中旗发布 时间:2023-05-10 08:12:28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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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提高各级各类医疗(美容)机构的依法执业水平。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将于5月15日起对全旗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美容)机构规范执业情况开展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查处治理以下七个方面的问题:

一、无证行医方面。未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或无执业医师资格人员从业的各级各类医疗(美容)机构。

二、超范围执业方面。各级各类医疗(美容)机构是否严格按照批准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未经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批准为患者提供静脉输液,超出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规定使用抗生素,乱用激素和中药注射液以及其他高危药品的行为。开展免疫细胞、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或提供生活美容服务场所违规开展医疗美容的机构。

三、聘请非卫生技术人员执业方面。各级各类医疗(美容)机构注册执业医师的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是否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中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相符;是否存在非医师执业的行为。

四、医师和护士等执业行为混乱方面。各级各类医疗(美容)机构是否有执业医师坐诊;是否存在只见护士不见医生或只见医生不见护士。是否存在未经执业医师亲自诊断,护士擅自为病人提供诊疗服务,执业医师或其他非护理人员为就诊患者进行静脉输液、肌肉注射等护理操作的行为。

五、医疗废物处置方面。各级各类医疗(美容)机构对产生的医疗废物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实行分类收集、分类登记、规范处置。

六、医疗广告宣传方面。各级各类医疗(美容)机构是否存在利用自建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快手和其他短视频APP等自媒体发布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查和未按照医疗广告审查有关证明文件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

七、执业人员不符合要求。各级各类医疗(美容)机构在岗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符合医疗机构登记或备案要求。是否存在病历、门诊日志或处方等医疗文书记录不全、不规范或造假的行为,是否存在注册时登记的执业医师、护士不在岗执业或在未经执业地点变更的非法执业行为。

请全旗各族人民群众积极向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提供有效线索,我委承诺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举报电话:4126708(工作日时间8:30—11:30,14:30—17:30)。

科右中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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