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换发《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工作的通知
全旗各苏木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各助产机构:
现为进一步做好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管理工作,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
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旗卫生健康委员会研究决定,核发医疗保健机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包括换发和审批新申请机构。具体要求如下:
一、换发范围、机构、人员资格要求
(一)换发范围:取得开展助产技术服务资格的医疗保健机构,开展婚前医学检查的医疗保健机构,具备开展结扎手术和人流、中期引产、上取环技术服务项目的医疗保健机构。
(二)未取得助产技术服务资格的医疗机构申请开展结扎技术、人流、中期引产、上取环技术服务项目的机构需具备相应的设备及技术人员。
(三)人员实行资格准入,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医生具备与其申请的服务项目要求一致的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医师资格(乡镇具有临床类别妇产科专业执业助理资格),并在本单位妇产科注册执业;助产士要具有执业护士资格。
二、“两证”申报材料
(一)《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
1.填写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表
2.上报医疗保健机构自查工作报告,内容包括三年内的服务范围、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医疗事故、队伍建设、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情况以及下一步继续开展的业务等。
3.申请机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提交《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正、副本
(二)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
1.提交本单位现从事妇产科医务人员执业医师证(执业助理医师证)、执业护士证(助产士)、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原件,2 寸蓝底免冠照片 2 张(1 张粘贴在附表上,1 张背面标明姓名)。
2.报名人员汇总表,要求单位领导签字,加盖公章。
3.填写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申报表格(见附件)。
4.学历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5.《执业医师注册证》、《护士执业证书》复印件。
三、资料审核与考核
于2022年8月31日前上报相关材料,各医疗机构由专人负责统一报送到科右中旗政务服务大厅三楼9号窗口。逾期不报视为放弃,联系人:香春 联系电话:0482-4690055
对初审合格的人员进行母婴保健技术资格考试,考试内容包括母婴保健技术考核相关专业知识、母婴保健相关法律法规和基本业务知识等。考试全过程由母婴安全保健技术领导小组监督进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其他要求
(一)严格标准。严把机构及人员资质关。对不符合相关标准的机构、不符合资质要求的人员,一律不予准入。
(二)加强监督。坚持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考试。取得资质的医疗机构要依法执业,从业人员持母婴保健技术考试考核合格证,按技术规范从业,保证质量安全。
附件:1、母婴安全保健技术人员资格考核领导小组
2、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表
3、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考核审批表
4、母婴保健技术人员汇总表
2022年8月14日
附件1
母婴安全保健技术人员资格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其木格 旗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副组长:朱冬青 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王海滨 旗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成 员:韩小龙 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法监股负责人
韩阿荣 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妇幼股负责人
包丽娜 旗妇幼保健院院长
香 春 旗政务服务大厅行政审批工作人员
职 责:组织实施助产、结扎、人流、中期引产、上取环服务专项技术的人员考核、发证。
附件2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表
申请机构全称: (在右侧加盖公章) | ||||
法定代表人: | ||||
机构类别: | 所有制形式: | |||
登记号(医疗机构代码) □□□□□□□□□□□□□□□□□□□□□□ | ||||
地址: | ||||
固定电话: | 邮编: | |||
申请技术服务项目 | 助产技术 | |||
婚前医学检查 | ||||
结扎技术 | ||||
终止妊娠技术(人流、引产) | ||||
放取环技术 | ||||
旗县市卫健委审批意见 | 审查人员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 主管主任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 主任意见: 单位盖章 签字: 年 月 日 | |
盟卫健委审批意见 | 审查人员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 主管主任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 主任意见: 单位盖章 签字: 年 月 日 | |
注明:此表后附申请机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仪器设备情况表。
填 表 说 明
1.机构类别:
(1)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蒙医医院、专科医院;
(2)妇幼保健院(所);
(3)中心卫生院、苏木乡镇卫生院。
2.所有制形式:全民、集体、私人、中外合资合作、其他,只能填一个。
3.登记号(医疗机构代码)填写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代码。
4.申请技术服务项目后打√。
附件3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考核审批表
姓 名 | 性 别 | 年 龄 | 照片 | |||
工作单位 | 学 历 | |||||
毕业医 学院校 | 所学专业 | |||||
技术专科 | 技术职称 | |||||
申请母婴保健技术服务项目 | ||||||
专业技术 培训经历 | ||||||
专业技术 工作简述 | ||||||
单位意见 |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县级卫生 行政部门 考核审批 意 见 |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盟级卫生 行政部门 考核审批 意 见 |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注明:此表后附申请人身份、学历、职称、执业资格、培训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附件4
母婴保健技术人员登记表
机构名称 (盖章)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年龄 | 技术专科 | 技术职称 | 妇产科工作年限 | 是否上缴母婴合格证原件 | 申请母婴保健技术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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