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兴人社办发〔2022〕205号
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失业
保险业务办事指南(2022年版)>
的通知》的通知
各旗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盟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
心:
现将《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失业保险业务办事指南 (2022年版)>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2〕142号)文件
转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29日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
内人社办发〔2022〕142号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失业保险
业务办事指南(2022年版)》的通知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 更好地稳定就业岗位和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根据内蒙古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内蒙 古自治区税务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失业保险基金自治区 级统筹制度的实施意见》 (内人社发〔2021〕33号)和《关 于做好失业保险基金自治区级统筹有关工作的通知》 (内人 社发〔2022〕59号〕等要求,自治区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
失业保险业务办事指南(2022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
合实际制定细化本地区办事指南,公布经办机构详细地址、
联系人、咨询电话等内容,并认真组织实施。
{C}内蒙古自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失业保险业务办事指南
(2022年版)
一、失业保险金
( 一)申领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
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未办理失业登记
的可在申领失业保险金时同步办理)。
(二)申领方式
1.持身份证或二代社会保障卡到自治区范围内的人社综
合柜员窗口进行申领;
2.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htp://rstnmggov.cn)网上办事大厅个人办事专栏进行申
领;
3.通过国家社会保险服务平台(htp:/si12333.gov.cn)待遇
申请专栏进行申请;
4.通过内蒙古人社手机APP进行申领;
5.通过蒙速办手机APP内蒙古人社服务栏目或电子卡包
的社会保障卡栏目进行申领;
6.通过支付宝、微信电子社保卡小程序进行申领。
(三)审核发放程序
1.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经办人进行初审;
2.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科(股)室负责人进行复审;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分管主任(单位负责人)进行终审;
4.通过银行将失业保险待遇发至申领人社会保障卡。
二、 失业补助金
(一)申领条件
2021年1月1 日至2022年12月31 日期间,领取失业 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 失业保险费但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
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二)申领方式
1.持身份证或二代社会保障卡到自治区范围内的人社综
合柜员窗口进行申领;
2.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htp:/rstnmggov.cn)网上办事大厅个人办事专栏进行申
领;
3.通过国家社会保险服务平台(htp;/si12333.gov.cn)待遇
申请专栏进行申请;
4.通过内蒙古人社手机APP进行申领;
5.通过蒙速办手机APP内蒙古人社服务栏目或电子卡包
的社会保障卡栏目进行申领;
6.通过支付宝、微信电子社保卡小程序进行申领。
(三)审核发放程序
1.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经办人进行初审;
2.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科(股)室负责人进行复审;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分管主任(单位负责人)进行终审;
4.通过银行将失业补助金发至申领人社会保障卡。
三、 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一)参保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1.申领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职工可以申领职业技能提升
补贴: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且申请期间正常参保缴费,累 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的(执行到2022年12月31
日);
(2)取得能够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 统”(htp://zscx . ostaorg . cn) 中查询到的初级(五级) 、中级 (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的;
(3)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
之日起12个月内进行申领。
2.申领方式
(1)持身份证或二代社会保障卡到自治区范围内的人
社综合柜员窗口进行申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需携带原件;
(2)登录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htp:/rstnmg.gov.cn)网上办事大厅个人办事专栏进行申
领;
(3)通过内蒙古人社手机APP进行申领;
(4)通过蒙速办手机APP内蒙古人社服务栏目进行申
领。
3.审核发放程序
(1)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经办人进行初审;
(2)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科(股)室负责人进行复审;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分管主任(单位负责人)进行
终审;
(4)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通过银行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发至申领人社会保
障卡。
(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1.申领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领金人员可以申领职业技能提升
补贴:
(1)申请时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2022年12月31 日
前申领);
(2)取得能够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 统”(htp://zscx . osta . org . cn) 中查询到的初级(五级) 、中级 (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的;
(3)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
起12个月内进行申领。
2.申领方式
(1)持身份证或二代社会保障卡到自治区范围内的人
社综合柜员窗口进行申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需携带原件;
(2)登录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htp://rstnmg.gov.cn)网上办事大厅个人办事专栏进行申
领;
(3)通过内蒙古人社手机APP进行申领;
(4)通过蒙速办手机APP内蒙古人社服务栏目进行申
领。
3.审核发放程序
(1)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经办人进行初审;
(2)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科(股)室负责人进行复审;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分管主任(单位负责人)进行
终审;
(4)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通过银行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发至申领人社会保
障卡。
四、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 一)申领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享受政策企业(单位)所在的统筹地区,上年度
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应在1年以上;
2.参保企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
费12个月以上;
3.参保企业(单位)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 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
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
4.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未列入出清名单僵尸企
业、符合当地环保政策。
(二)申请方式
企业(单位)银行账户等信息完善的无需申请,通过免 申即享”模式直接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精准发放稳岗返 还资金。通过信息比对未筛查出来的参保企业(单位),可 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p://rstnmg.gov.cn) 网上办事大厅单位办事专栏进行申请,无需上传营业执照等
材料。
(三)审核发放程序
1.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经办人进行初审;
2.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科(股)室负责人进行复审;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分管主任(单位负责人)进行终审;
4.公示, 免申即享”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自主申请的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通过银行将稳岗返还资金拨付至企业(单位)银行账
户。
五、 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 一 )申领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领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的企业(单位)所在统筹地
区,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应在2年以上;
2 .2022年1月1 日至12月31 日,累计出现1个(含) 以上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统筹地区,且受疫情严重影响暂时 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所有参保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 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 的个体工商户。未出现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统筹地区,餐饮、 零售、旅游、民航和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行业企业可以申
领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3.享受政策主体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未列入出
清名单僵尸企业、符合当地环保政策。
(二)申请方式
企业(单位)银行账户等信息完善的无需申请,通过“免
申即享”模式直接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精准发放补助 资金。通过信息比对未筛查出来的参保企业(单位),可在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nm g.gov.cn)网
上办事大厅单位办事专栏进行申请。
(三)审核发放程序
1.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经办人进行初审;
2.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科(股)室负责人进行复审;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分管主任(单位负责人)进行终审;
4.公示, 免申即享”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自主申请的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通过银行将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拨付至企业(单位)
银行账户。
六、 一次性扩岗补助
( 一)申领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2022 年 1 月 1 日至12月31 日企业吸纳毕业年度为
2022 年的高校毕业生;
2.吸纳的高校毕业生需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缴
费1个月以上。
(二)申请方式
企业银行账户等信息完善的无需申请,通过“免申即享”
模式直接向符合条件的企业精准发放补助资金。通过信息比
对未筛查出来的参保企业,可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厅网站(htp://rstnm g.gov.cn)网上办事大厅单位办事专栏进
行申请。
(三)审核发放程序
1.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经办人进行初审;
2.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科(股)室负责人进行复审;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分管主任(单位负责人)进行终审;
4.通过银行将一次性扩岗补助拨付至企业银行账户。
七、 一次性生活补助和临时生活补助
2022年8月1 日起,取消一次性生活补助和临时生活补 助。符合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的参保失业农牧民工申领失业 保险金;符合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的参保失业农牧民工申领 失业补助金,正在领取临时生活补助的继续享受应发的临时
生活补助。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2年8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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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科右中旗人民政府 蒙ICP备09004817号-1 标识码 1522220001 公安备案号:1522220200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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