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施及实施情况】兴安盟生态环境局科右中旗分局关于兴安盟科右中旗哈日道卜灌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兴安盟生态环境局科右中旗分局 时间:2023-03-13 17:21:19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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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3月13日我局拟对兴安盟科右中旗哈日道卜灌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兴安盟科右中旗哈日道卜灌区工程

建设单位

科尔沁右翼中旗水利局

建设地点

科右中旗巴彦呼舒镇南10公里哈日道卜嘎查

环评机构

内蒙古中昕生态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渠首防护及进水口、蓄水池、提水泵站及输配水工程等。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施工期:

1.大气:土建施工中基础开挖、管沟开挖、沙土堆放、回填、清运及建筑材料运输、装卸、堆放过程,可能造成扬尘影响,污染物主要为TSP;另外,各种施工车辆排放的废气会对环境造成影响。施工期的施工扬尘,主要是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本工程应设定施工区域,在施工区域边界设临时围墙或围挡设施,能起到一定防止扬尘作用;同时避免施工材料、土方等影响周边环境。施工中应注重文明施工管理,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抑尘、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和余土;开挖后的土石方及建筑材料应定点堆放,采取拦挡、苫盖措施,并对临时弃土、弃渣等易产生扬尘点采取喷水抑尘措施。

2.废水: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另有一定量的机械冲洗废水。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场地周围的拦挡措施,尽量避免雨季开挖作业;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机械冲洗废水,冲洗废水经收集、沉砂、澄清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3.噪声:施工期机械设备种类繁多,施工噪声对施工人员有一定不利影响。通过加强管理,对施工机械进行隔声减震,并在项目四周设置声屏障,噪声的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相关要求。施工期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废:工程施工期所排放固体污染物主要为基础回填余土及生活垃圾。工程弃渣主要是砂砾石、残土,除工程回用外,其他弃渣需要定点堆放,运送至当地指定弃渣地点处理,对当地农业产生影响不大。生活垃圾通过设置垃圾桶,采取固定场所堆放收集,定期清运到指定的垃圾处理厂,并做卫生消毒。

5.生态影响:本工程为线性工程和点状工程,工程永久占地主要是输水及退水渠线和建筑物占地,占地面积相对较小,工程建设前后各类型的土地面积变化不大,对区域土地利用格局的影响较小。施工期对施工场地及周边的生态系统和结构造成一定破坏,但是因破坏面积有限,对区域的生态系统和结构造成轻微的影响。工程对耕地的占用,使得局部地区农作物减产,农业生产受到影响,因此,要求设计单位在初设阶段尽量优化工程布局,减少占用耕地。

6.项目取水对霍林河的生态影响:本河段属季节性河流,该河段存在断流,河段内只有汛期存在上游流入水生生物(鲫鱼和霍林河白鱼),枯水期内无水,故引水工程对该河段水生生物存在影响很小。本项目灌区工程引水量根据灌溉需求量进行引用,不涉及退水,退水工程建设主要用于泄洪、排涝。 故本工程基本不会引起水质变化,对水体影响很小。

运营期:

1.噪声:选用低噪声变压器等,并加强维护管理,确保设备在正常状态下运行,泵站周围进行了合理绿化,通过绿化带衰减降低噪声。经采取上述措施后,设备噪声衰减到厂界后的噪声值大大降低,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厂界外1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要求。

2.地表水:本灌区段地表水体属于霍林河支流,该区段霍林河支流属于季节性河流,丰水期有水(即汛期水量充沛),枯水期没有水流。同时根据对灌区主要河流、湖泊的水文情势和水质变化的预测,工程运行对灌区内水域的浮游动物的种类、种群结构和生物量不利影响较小。

3.生态环境影响:本项目引水用于灌溉农田,引水对提高地表植物覆盖度,改善生态环境具有一定的有利影响,同时通过发展高质量农业灌溉,有利于改善农业生态环境。

4.对霍林河的生态影响:本河段属季节性河流,该河段存在断流,河段内只有汛期存在上游流入水生生物(鲫鱼和霍林河白鱼),枯水期内无水,故引水工程对该河段水生生物存在影响很小。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联系电话:0482-4690023

通讯地址:科右中旗政务服务大厅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编:029400

邮    箱:102151230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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