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中食安办发〔2022〕2号
科尔沁右翼中旗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
现将《2022年科右中旗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联合实际并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科尔沁右翼中旗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5月27日
2022年科右中旗食品安全重点
工作安排
做好2022年食品安全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旗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立足问题导向,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极端负责任的态度,落实好“四个最严”要求,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提供坚实保障。
一、全力维护大局稳定
(一)保障党的二十大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点食品安全。开展“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聚焦重点食品生产企业、连锁经营企业、网络平台企业、学校食堂等,全面排查处置风险隐患,适时组织督导,层层压实责任。加大重要节假日期间检查巡查力度,开展节日热销食品专项抽检,及时核查处置不合格食品。持续做好食品、食用农产品舆情处置和应急值守工作。(市场监督管理局、农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物防”工作。推动建立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充分利用“蒙冷链”和“风险管控系统”,强化线上巡查和线下监管排查相结合,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第三方冷库经营者在采购、生产加工、销售、贮存进口冷链食品时,严格落实“三专、三证、四不”要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工信局、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源头治理
(三)净化产地环境。开展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进一步加大对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力度,从源头上切断污染物进入农田的途径。(生态环境局)严格落实安全利用类耕地品种替代、水肥调控、土壤调理等措施,提高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平,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强化粮食产地环境管理,切实提高粮食安全保障水平。对严格管控类耕地实施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农科局、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规范农牧业投入品使用。加强兽药网络销售监管。深入开展食用农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专项行动,对重点治理品种开展监督抽查和飞行检查,开展部门联合执法检查,重点整治常规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问题,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禁限用药物行为和滥用常规药物行为。(农科局)加大对生产、销售、使用非标农膜的监管力度,持续推进农资打假。(农科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大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加强食品加工监管,督促企业把好原料进入关、生产过程关、产品出厂关。加强流通领域监管,加快农产品冷链物流和仓储体系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局、农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严把粮食收储质量关,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出入库检验制度,加大对市场中流通的大米及制品抽检力度。严格管理污染物粮食处置,严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粮食市场和生产企业。(发改委、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小麦生物毒素跟踪评估,从源头加强管控。(农科局负责)
三、加强重点领域监管
(六)严格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和风险防控。组织开展证后检查。继续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年”活动和乳、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对乳制品等高风险产品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抽检监测”。加强对白酒、固体饮料、压片糖果、粉丝粉条等重点食品品种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查处食品掺假使假、“两超一非”违法行为。加强食品生产智慧监管和信用监管,实现“一企一档”。(市场监管局)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加强食品安全营养健康教育,坚决遏制“食金之风”。(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深入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组织对学校食堂开展全覆盖风险排查,重点加大学校(幼儿园)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检查力度。保证学校食堂采购的食品可追溯,推动采购的食用农产品源头可追溯。督促各地相关部门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惩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责任追究。(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持续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重点推进农村市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能力提升行动。创新工作方式,加强新型流通渠道建设,完善农村市场食品安全治理机制,加大科普宣传和培训教育力度,提升农村市场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农科局、公安局、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严格特殊食品监管。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企业检查覆盖率达到100%,特殊食品经营企业自查报告率达到100%.开展食盐经营企业监督检查。(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四、保持严惩重处高压态势
(十)深入开展“铁拳”行动。聚焦“民意最盼、危害最大、市场监管风险和压力最大”的重点领域,组织查办一批社会和群众反映强烈、突破道德底线的违法案件。落实“处罚到人”要求,对主观故意、性质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责任人员依法严厉处罚,实施食品行业从业禁止。加强宣传曝光,形成震慑效果。(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十一)开展“昆仑2022”行动。严厉打击食用农产品非法使用农药兽药、“瘦肉精”及其他违禁物质,食品、保健食品非法添加等犯罪活动,强化跨区域协同打击,全环节铲除犯罪利益链条。对重大案件进行挂牌督办,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始终保持对食品犯罪高压态势。(公安局负责)
五、着力增强监管效能
(十二)推进智慧监管。加大婴幼儿配方乳粉追溯体系宣传推广力度,消费者通过食品工业企业追溯平台,查询国产婴配乳粉追溯信息次数比2021年提高50%以上。加快推进食盐电子追溯体系建设。(工信局)推广应用兴安盟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与服务平台。(农科局)加快推动“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到2022年底,全旗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力争全覆盖,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力争分别达到65%和80%。校外供餐单位建立HACCP或IS022000管理体系达到60%。(市场监管局、教育局)提升农贸市场数字化管理水平,深入推进农批市场食品安全信息化追溯管理。开展食品销售风险分级动态管理工作,鼓励将食品摊贩等经营主体纳入风险分级管理。加强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风险监管。(市场监管局)
(十三)实施信用监管。将食品领域抽检不合格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有序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依规将相关市场主体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结合食品安全风险与信用风险,科学划分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市场监督管理局工负责)深入宣传贯彻《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国家标准,积极开展规上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宣贯培训。(工信局)试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推进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农科局、市场监管局)
(十四)提升检验检测水平。全旗市场监管部门食品检验量达到3.6批次/千人。对承担食品抽检任务的检验检测机构开展考核。(市场监管局)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量达到1.5批次/千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盟市、旗县两级检测机构通过计量认证(CMA)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CATL)的比例达到50%。(农科局)
六、完善社会共治格局
(十五)持续开展“双安双创”。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探索开展食品安全示范旗创建工作。(食安委办牵头,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相互配合)
(十六)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利用“科普日”广泛开展食品安全进基层科普联合行动。主动加强宣传,讲好食品安全故事,推动食品安全知识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杜区,促进社会共同关心、共治共享食品安全。(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组织实施
(十七)每季度向食药安委会提交本部门对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贯彻落实情况。各成员单位对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落实情况作为重要考核内容,推动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和相关部门责任。(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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