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右中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科右中旗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右中政办发〔2021〕81号) 政策解读

来源:科右中旗 时间:2021-12-03 09:42:06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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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右中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科右中旗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右中政办发〔2021〕81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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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中发〔2021〕1号)、《中央农办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农规发〔2019〕1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办发〔2020〕57号)、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1〕389号)要求,为顺利开展全旗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确保按时完成编制任务,结合我旗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

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有序推进全旗173个嘎查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有条件、有需求的嘎查应编尽编,力争2022年7月底前完成全旗实用性村庄规划初步成果编制。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全旗实用性村庄规划正式成果编制和审批实施。

三、主要内容

(一)工作任务

坚持旗域一盘棋,推进各类规划在嘎查层面“多规合一”;坚持以多样化为美,结合地方特点、文化特色和时代特征,保留嘎查特有的民居风貌、农业景观、乡土文化,防止“千村一面”;坚持因地制宜、详略得当规划村庄发展,做到与当地经济水平和群众需求相适应;坚持保护和建设并举,防止调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严禁破坏乡村生态环境、毁坏历史文化景观;坚持村民主导地位,充分尊重村民的知情权、决策权、监督权,切实维护村民的规划权益。

1.2021年12月底前确定规划编制技术单位、组织召开全旗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动员会;旗自然资源局和旗直相关部门、规划编制技术单位组成指导小组,配合苏木镇召开启动会,提高思想认识。各苏木镇要制定《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并成立编制领导小组报旗自然资源局备案。

2.2022年12月底前完成集聚提升类、特色保护类、城郊融合类嘎查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3.对其他类嘎查留够观察论证时间,2023年6月底前完成其他类嘎查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二)任务分工

1.旗自然资源局负责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协调工作;负责规划编制技术单位的确定与技术服务合同签订工作;提供已有基础数据和业务指导,确保规划编制质量。

2.各苏木镇作为法定责任主体负责组织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同时健全完善由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村民为主体、编制单位提供技术支持的规划编制机构,全面做好村庄规划编制实施的各项工作。旗直相关部门依据本单位职能做好配合工作。

3.由苏木镇、旗直相关部门、规划编制技术单位、村民代表共同组成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组,深入开展驻村调研、逐户走访,详细了解村庄发展历史脉络、文化背景和人文风情,充分听取村民诉求,获取村民支持。

4.苏木镇负责组织嘎查党组织和嘎查委员会认真研究审议实用性村庄规划并动员、组织村民以主人翁的态度,在调研访谈、方案比选、公告公示等各个环节积极参与村庄规划编制,协商确定规划内容。

5.规划成果报送审批前,苏木镇组织所辖嘎查召开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审议,经三分二以上村民或者村民代表同意后,并在村内公示30日后经嘎查所在地苏木镇政府审查,报旗人民政府批准。报送审批时应附嘎查村民委员会审议意见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的决议。嘎查村民委员会要将规划主要内容纳入村规民约。

文件链接:科右中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科右中旗实用性村庄规划 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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