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科右中旗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科右中旗政务公领小组办公室 时间:2022-05-12 11:21:05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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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科右中旗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苏木镇、旗直各部门:

经科右中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科右中旗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科右中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1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科右中旗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内政公发(2020)2号)和《兴安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兴政公发(2020)2号)要求,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对照国家、自治区和盟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我旗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3年,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覆盖基层政府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大幅提高,基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公开平台、专业队伍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梳理政务公开事项,编制并更新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旗人民政府和各苏木镇人民政府要对照国务院有关部门印发的26个试点领域(城乡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算决算、安全生产、税收管理、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生态环境、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扶贫、救灾生产、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综合执法、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户籍管理、涉农补贴、义务教育、卫生健康、市政服务)标准指引及有关要求,结合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等,全面梳理细化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除有法律、法规、规章等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余均应列入公开事项。于2020年10月底前编制完成包括公开事项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渠道、公开对象和方式等要素的本级政府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作为本地区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基本遵循。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相关内容,可参考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和旗政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旗人民政府办公室统筹安排,同步梳理本部门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实现与旗级政府编制目录的有机衔接。

基层政府应当建立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动态管理机制,及时调整更新本地区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向社会公开。(牵头单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旗直有关部门,各苏木镇人民政府)

(二)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建设标准规范的政务公开平台矩阵。在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的同时,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和推进“五公开”的要求,全面梳理和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健全工作机制,将旗政府门户网站打造成集中发布本级政府及部门、苏木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权威平台,推动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实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

按照政府网站建设管理的有关要求,加快推进政务公开平台标准化规范化,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根据实际情况,综合利用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报纸、公示栏等平台和政务服务中心、基层便民服务窗口、图书馆等场所,多渠道发布政务信息,方便公众查询或获取。(牵头单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旗直有关部门,各苏木镇人民政府)

(三)加强与政务服务的融合发展。结合本地区政务服务实际,在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大厅设置专栏专区,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并落实政务服务一次性告知制度,于2021年6月底前汇总编制本地区办事一本通。优化升级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精准推送功能,提高政务服务信息推送精准度,提升以公开促服务的能力。(牵头单位:旗人民政府;责任单位:旗直有关部门,各苏木镇人民政府)

(四)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向农村牧区和社区延伸。建立健全基层政务公开与嘎查村务公开的协同发展,参照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对指引中公开层级明确为“乡、村”级的事项,在嘎查村民委员会建立公开事项清单,通过微信群、信息公示栏等途径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嘎查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方面的信息,同时要在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设置相应专栏集中公开,使政务公开与村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牵头单位:旗人民政府;责任单位:旗直有关部门,各苏木镇人民政府)

(五)坚持政府发声要求,健全解读回应工作机制。各苏木镇、旗直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政策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工作机制,运用新闻发布会、吹风会、简明问答、图表图解、案例说明等多种方式,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的重要政策进行解读。针对政策实施和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误解疑虑,要及时回应、解疑释惑。(牵头单位:旗人民政府;责任单位:旗直有关部门)

三、实施步骤

2020年9月底前,各苏木镇、旗直有关部门对照国务院相关部门梳理起草26个试点领域公开事项目录清单及标准,依法依规编制完成符合本地区实际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建立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动态调整和权威公布机制。

到2021年底,基层政府建立完善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流程和相关制度体系,切实提高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到2022年底,形成权威发布解读政策措施、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有效引导公众参与的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格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大幅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和苏木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坚持求真务实,科右中旗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旗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动工作落实。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配齐配强工作人员,明确责任分工,坚持抓具体抓深入,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三)加强工作协同。建立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主管部门与宣传、网信、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融媒体中心等单位的协调联动机制,在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数据开放共享、政务服务事项梳理等方面,形成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合力。

(四)做好考核评估。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进行监督、检查、通报,旗政府各工作部门要根据国务院部门相关要求,对本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指引落实情况进行督促和跟踪评估,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联系人:奚爱超

联系电话:4133103

邮箱:kyzqzwgk@163.com

科右中旗政务公领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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