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尔沁右翼中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职能

来源:科右中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3-02-14 15:14:46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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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右中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兴安盟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实施质量强旗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组织实施全旗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有关工作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全旗各类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授权范围内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旗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四)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全旗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负责推进品牌发展战略。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建立并统一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五)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旗认证认可工作。按照规定权限承担相关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等工作。

(六)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七)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落实国家计量制度,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八)负责统一管理和指导全旗标准化工作。组织开展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的实施监督工作。

(九)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并推广应用。

(十)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和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理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监督管理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及仲裁检验和鉴定工作。统一编制并组织实施全旗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负责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和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十一)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承担全旗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等工作;组织贯彻实施食品安全重大政策。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旗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二)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全旗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和特殊食品监管等工作。

(十三)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兴安盟关于药品(含中药、蒙药等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制定全旗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十四)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国家药品标准和地方性蒙中药标准及规范。负责化妆品监督管理。

(十五)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制定检查、监察、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全旗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发布质量公告,依职责查处违法行为。分析研判药品安全监管形势,对存在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并参与后续处置工作。组织定期或随机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领域安全进行合法性、合规性检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十七)负责全旗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等工作。

(十八)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旗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依权限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协调查处督办跨区域的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十九)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据委托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及价格垄断等反垄断执法工作。依法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经营者的限制竞争行为,以及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二十)制定全旗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和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管理全旗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组织实施重大知识产权转化项目,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指导商标专利执法、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依法查处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组织指导知识产权预警和涉外等工作。

(二十一)完成旗委、旗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法规股。

(三)登记注册股。

(四)信用监督管理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

(五)消费环境建设指导股。

(六)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股(反垄断股)。

(七)知识产权和广告监督管理股。

(八)质量监督管理股。

(九)计量股。

(十)标准化股。

(十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十二)食品安全协调与抽检监测股。

(十三)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

(十四)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股。

(十五)餐饮服务监督管理股。

(十六)药品和化妆品监督管理股。

(十七)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

(十八)执法稽查大队。

(十九)机关党委(人事股)。

(二十)个私经济组织党建办公室。

科右中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设置13个派出机构:巴彦呼舒市场监督管理所、罕山市场监督管理所、好腰苏木市场监督管理所、巴彦淖尔市场监督管理所、巴彦茫哈市场监督管理所、高力板市场监督管理所、新佳木市场监督管理所、代钦塔拉市场监督管理所、杜尔基市场监督管理所、额木庭高勒市场监督管理所、吐列毛杜市场监督管理所、巴仁哲里木市场监督管理所、哈日诺尔市场监督管理所。

办公地址:科右中旗巴彦呼舒大街(科右中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楼306)

联系电话:0482-412112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邮政编码:029400

负 责 人:金德晓

下属事业单位

科尔沁右翼中旗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负责查处生产、流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以及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及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

(三)负责查处无照经营、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知识产权、虚假宣传、商标权、广告违法(除户外违规设置广告)、合同欺诈、注册登记违法、传销和违法直销,以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经济违法行为;承担有关反垄断执法工作。

(四)承担查处进入市场流通的成品油及农业生产资料(含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和职责范围内的农药、肥料、薄膜等农业投入品进入市场的质量)的相关违法行为;

(五)承担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政处罚以及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承担查处违反产品质量、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工业品生产许可等其他法律规章的行为。查处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六)承担对价格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查处和规范价格违法行为。(承担查处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相关违法行为。)  

(七)承担查处食盐生产及商务粮油(含粮油加工)经营违法行为。

(八)承担群众对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受理工作,依法行使与之相对应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权。

(九)承担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十)查处其他市场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内的违法行为。

(十一)配合相关部门抓好案件的查处。

(十二)完成旗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相关任务。

二、机构规格

科尔沁右翼中旗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的相当于科级事业单位。

办公地址:科右中旗巴彦呼舒大街(科尔沁右翼中旗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联系电话:0482-412112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邮政编码:029400

负 责 人:金德晓

科尔沁右翼中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检验检测中心

一、主要职责

1.承担文电、信息、保密、督查、档案、统计、信访、政务公开、综合治理、后勤服务等行政辅助工作和市场监管领域舆情监测、分析、协调处置、信息化建设等相关工作;

2.负责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建立和管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管理全旗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

3.依据国家有关计量检定的法律、法规,从事计量检定、校准、检测活动,承担生产、流通领域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接受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4.负责旗内食品药品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上报和反馈食品药品化妆品质量信息,承担区盟行政机关及相关业务部门下达的食品药品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抽样检验等工作;

5.负责受理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的申诉举报工作,调节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的消费者权益争议;

6.提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咨询服务,督促、指导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开展消费者维权工作;

7.承担全旗市场监管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等技术支撑工作;

8.承担落实国家、自治区、兴安盟有关科技发展规划,拟定并实施全旗市场监管科技发展规划、项目管理等技术支撑工作;

9.完成旗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规格

市场监督管理局检验检测中心为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的股级事业单位。

办公地址:科右中旗巴彦呼舒大街(科尔沁右翼中科尔沁右翼中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检验检测中心

联系电话:0482-412112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邮政编码:029400

负 责 人:金德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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