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尔沁右翼中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职能

来源:科右中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3-02-13 10:22:38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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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尔沁右翼中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盟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定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旗人力资源开发规划、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定人才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激励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旗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拟订全旗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定并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开展就业指导服务工作。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落实自治区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旗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按照国家要求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负责全旗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以及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假期制度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女工及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七)牵头落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等政策。组织实施全旗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定政策。拟定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落实全旗职业资格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机制。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旗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全旗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九)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全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综合管理全旗企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福利和离退休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并贯彻落实农牧民工相关政策,协调解决农牧民工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牧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完成旗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落实国家职业资格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与旗教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旗教育局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旗教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议、信息、安全、档案、机要、保密、督查检查、政务公开、规章制度建设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综合治理、应急管理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新闻宣传及舆情监控工作。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改革推进工作。负责政务服务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牵头组织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风建设。负责重要文稿、重要法规、执法文稿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组织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普法及有关法律事务工作。

   (二)规划财务股与基金管理股。负责组织编制全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就业、相关社会保障基金(资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定就业、相关社会保险基金(资金)财务管理制度。负责专项补助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拟定专项拨款分配计划。负责专项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信息规划和统计管理工作。负责对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基金(资金)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监督。依法对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人力资源开发基金、就业专项资金及所属单位预算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审计监督。建立基金(资金)监督举报系统,受理投诉举报,组织查处和移交基金管理的违纪案件。负责所属事业单位的内部财务审计工作。

    (三)人事管理股。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旗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负责拟定和落实全旗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管理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承担旗直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岗位聘用、公开招聘、聘用合同鉴证、人员调配、年度考核、股级干部聘任等人事管理工作。组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管理人员培训教育工作。按规定承办盟驻旗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工作。依法管理干部人事档案,全力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的安全、更新、保密等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旗人才开发规划,拟定和落实各类人才的引进、评价、激励的政策。负责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和人才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拟定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的政策规划,指导、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和职业中介机构业务活动。负责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相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纪检工作。

    (四)工资福利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股。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盟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组织实施地区津贴和岗位津贴发放办法。承担旗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工资基金审理、人员工资确定、审核、备案工作。编制全旗机关事业单位年度工资总量计划。负责组织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政策。

   (五)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组织实施全旗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负责全旗职称改革工作和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推荐和培养、研究生、博士生管理服务工作。落实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指导、协调和监督全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负责人才开发基金项目的申报指导工作。

   (六)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负责拟订全旗就业规划、计划和劳动者公平就业、劳动力跨旗有序流动等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农牧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落实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政策。指导、协调农牧民工信息工作。指导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公共就业服务管理。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和措施,组织实施特殊群体就业政策。负责指导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和就业项目。拟订并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和就业技能培训规划。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项目管理服务制度。拟定和指导落实失业保险政策。建立失业预警制度。指导落实失业保险待遇项目。负责失业保险金发放对象及标准的复核工作。指导落实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政策、规划,建立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完善职业技能培训资格制度。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组织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的相关政策。指导技工院校、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大师工作室、公共实训基地及其他各类职业培训机构的建设。

    (七)企业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股(工伤保险股)。负责拟定和指导落实全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养老保险金调整政策。制定全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审核全旗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旗直企业职工退休及因病提前退休待遇。监督指导全旗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的实施。指导落实全旗基本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牧民社会保障政策、规划和标准。制定全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牧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落实工伤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工伤协议机构管理、工伤预防、康复、认定和鉴定政策。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组织工伤认定、伤残等级鉴定。组织非因工负伤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组织落实工伤保险药品、诊疗项目目录、住院服务标准。

   (八)信访与调解仲裁办公室(劳动关系股)。负责接待、转办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督查督办信访事件,定期汇总通报。检查指导全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信访维稳工作。指导监督全旗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按管理权限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负责劳动合同用工的鉴证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劳动关系政策,拟订和落实劳动标准和特殊工时制度,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拟订和实施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及政策。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假期制度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女工及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发布制度。拟订企业职工工资宏观调控和正常增长机制意见。拟定最低工资指导标准和劳动力市场工种(职位)指导价位。指导和监督企业落实工资收入分配、调控和支付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政策执行情况。贯彻执行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开展劳动监察,查处督办有关重大案件。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办公地址:科右中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

联系电话:0482-4122754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人:吉仁台

三级单位

科右中旗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旗就业创业工作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贯彻和落实上级就业创业工作文件精神和就业创业工作相关政策。承担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工作。开发和落实公益性岗位。发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

(二)承担全旗农牧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管理与业务指导工作。

(三)开展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和劳动力转移培训。

(四)负责职业介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发放社会保险补贴。

(五)发放和回收创业小额担保贷款,鼓励创业,并带动就业。

(六)负责征缴和发放失业保险金和失业保险费。

(七) 承担全旗青年就业创业政策、就业计划的实施工作,指导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机构规格

科右中旗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为科右中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参公),机构规格相当于副科级。

办公地址:科右中旗图什业图大街(科右中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

联系电话:0482-412687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娜仁

科尔沁右翼中旗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一、主要职责

科右中旗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主要职能职责是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社会保险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管全旗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企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计算、审核、发放和转移接续机关事业养老险、企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退休人员的死亡丧葬费和计算、发放工伤人员的工伤保险费。以及机关事业养老险、企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数据信息的处理和日常管理等

二、机构规格

旗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为参照管理一类事业单位

负责人:王国权

三、办公地址及时间

    联系电话:0482-4129214

办公地址:科右中旗人社局三楼西侧

政务大厅三楼29--32窗口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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