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尔沁右翼中旗文化旅游体育局机构职能

来源:科右中旗文化旅游体育局 时间:2023-02-13 10:21:18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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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尔沁右翼中旗文化旅游体育局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旅游和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盟委、旗委相关部署要求。研究拟定全旗文化、旅游和体育工作规划、管理的具体规定、办法、细则等,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 

(二)依据国家、自治区、兴安盟和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整体规划,研究拟定全旗文化、旅游和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宏观调控目标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全旗文化、旅游和体育事业发展战略,编制文化、旅游和体育事业中长期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研究拟订文化、旅游和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培育发展文化、旅游和体育产业;会同有关部门规划和协调管理公共文化、体育场所及重点文化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全旗主要文化、旅游和体育产业项目建设以及总体推进工作;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融合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体制机制改革;负责全旗地区体育彩票销售管理。

(四)管理文学、艺术事业;管理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与发展;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的发展;管理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并推动旗乌兰牧骑事业发展;负责指导文艺人才培养、培训工作。

(五)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六)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七)管理图书馆事业,指导图书文献资源的建设、开发和利用。

(八)指导、管理文化、旅游和体育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参与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

(九)管理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拟定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

(十)培育和完善全旗旅游市场,研究拟订发展全旗旅游业的办法措施并指导实施;组织全旗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组织、指导和推进全域旅游、四季旅游和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

(十一)组织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的规划开发;协调和指导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

(十二)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十三)推行《全民健身计划》, 指导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负责对公共体育健身场地设施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全旗性体育社团工作。

(十四)统筹规划旗竞技体育发展战略,研究和规划竞技体育运动项目设置与布局;规划全旗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十五)依据有关规定,组织承办和参加国际、国内、自治区和盟重大比赛;主办全旗综合性体育比赛;归口管理全旗性体育比赛和裁判员队伍;管理体育外事活动,积极开展对外体育合作与交流;指导业务训练工作。

(十六)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旗文物事业发展规划,加强全旗文物、文博事业管理,负责指导全旗文物安全保护、开发和利用工作。

(十七)负责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设立和变更许可、娱乐场所设立和变更许可、出版物场所设立和变更许可、营业性演出审批等方面的行政审批以及相关事项;对旅游业实行行业管理;组织和指导旅游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全旗旅行社分社、网点及二星级以下宾馆的行政审批;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游客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组织和审批三级社会指导员、三级教练员、三级裁判员;负责全旗体育社团组织批复;负责经营性体育项目和高危体育项目的审批和监督检查。

(十八)完成旗委、旗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与旗交通运输局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的职责分工:旗文化旅游体育局负责参加比赛的体育运动船舶安全监管;旗交通运输局负责其他船舶及经批准从事客货运输的渔船安全监管和通航水域安全监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机关政务事务工作;负责会议的组织、综合性文稿起草、文秘、档案、机要、信息、安全、政务公开、信访、保密、提案、督查、综合调研、车辆管理、机关制度建设等工作;统筹协调机关和所属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等工作;指导机关和所属单位基本建设工作;指导、协调机关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建设;负责全旗文化旅游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牵头建立健全人才信息库;负责机关和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机构编制、考核奖惩、人事档案管理、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及技能等级的继续教育、培训、申报、评聘工作;制订在职人员培训计划;研究和推进有关人事、教育制度和管理体制的改革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研究拟订和组织实施全旗文化旅游体育系统人才工作规划和具体实施意见;牵头负责全旗文化旅游体育发展实绩考核工作。研究拟订文化、旅游和体育工作政策;开展调研并提出政策建议;拟订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文化、旅游和体育体制机制改革工作;组织开展全旗文化旅游体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协调本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应诉等工作。指导管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安全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消防工作,维护正常工作秩序;负责安全目标的实施、检查和落实工作;组织拟订有关规章、制度和处理重大治安、消防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为核心机密和要害部位、要害岗位、大型文旅体活动等提供安全保障。

(二)财审股。会同有关股室制订全旗文旅体事业发展规划,贯彻相关经济政策;负责编制各类文旅体专项经费的预决算和分配计划,并对其使用情况实行监督;负责管理文旅体系统各项事业经费和专项资金;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履行主管局对下属单位的经济监督职责,即对其年度财务收支、内部控制、执行财经纪律及经济效益情况进行日常监管;负责文旅体系统的统计工作。

(三)文化旅游综合股。拟订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及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旗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及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组织开展导向性、示范性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活动;指导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指导民间艺术之乡和文化志愿服务队伍建设。拟订全旗音乐、舞蹈、戏曲、戏剧、美术等文艺事业和乌兰牧骑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旗艺术创作,组织实施重点题材艺术创作项目,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指导所属文艺队伍业务建设和内部管理,扶持代表科右中旗水准及民族特色的文艺队伍;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承担组织、指导、协调全旗性艺术展演、展览以及重大文艺活动。负责对全旗群众文化事业单位的发展进行指导、督促、检查、评比、服务等行政管理工作;引导、协调、督促、检查全旗各苏木镇、厂矿、企事业单位、学校和个体开展的各项社会文化工作;检查指导农村牧区群众文化工作的开展;组织、指导、协调全旗重大文化旅游活动。拟订文化市场和旅游市场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承担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拟订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并监督实施;监管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和安全生产;承担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假日旅游市场、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承担组织导游资格考试相关工作。拟订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推动整合组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协调督办文化和旅游市场举报投诉;指导、监督全旗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和督办全旗性文化和旅游市场重大案件。

(四)文化遗产股。拟订并组织实施全旗文物保护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实施;组织开展馆藏文物普查、鉴定和定级;负责世界文化遗产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自治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工作;负责全旗文物保护项目的审核;负责全旗各类博物馆的设立、审核和申报;负责组织实施革命文物保护用工程;指导民间珍贵文物抢救、征集工作。监督实施文物行政执法和案件查处的有关规定;负责对全旗文物行政执法、文物和博物馆安全工作进行督察督办;组织查处和督办全旗性文物重大案件;配合有关部门打击文物犯罪;治理整顿和规范全旗文物市场。拟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及相关数据库建设;承办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指导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组织实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理论研究,举办学术、展览(演)及公益活动;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

(五)文化旅游开发股。承担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和四季旅游,承担红色旅游相关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指导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国内旅游市场宣传推广工作;承办全旗重大旅游节庆活动;承担政府、民间及国际组织在文化和旅游领域交流合作相关事务;依据有关规定,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和宣传推广活动;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工作,推进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和开发利用。拟订文化产业、旅游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旅游产业及新业态发展;促进文化、旅游与相关产业整合发展;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依据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文化、旅游和体育产业重点展会、论坛等活动;指导文化、旅游产业园区、基地建设;负责文化、旅游产业统计工作。

(六)体育股。贯彻执行群众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旗群众体育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全民健身计划,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组织开展体场地普查工作;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挖掘整理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项目,开展民族体育活动;负责对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和管理,指导和推动学校、农村、牧区、老年人、伤残人及其它社会体育发展;指导全旗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俱乐部建设;协调各类体育社团并对体育群众组织进行监督管理;负责体育事业统计、体育器材装备工作。研究制定旗竞技体育发展规划和竞技体育运动项目设置布局;研究制定全旗体育竞赛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依据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旗承办的国际、国内、区内及盟内重大比赛和主办旗综合性运动会及各种体育单项比赛;负责组织体育竞赛项目运动队参加国家、自治区、兴安盟级体育竞赛;拟定全旗青少年体育工作的发展规划,指导管理全旗青少年业余训练工作和体育竞赛;组织实施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负责全旗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建设、管理工作;足球管理和足球基地建设管理;制订并组织实施全旗青少年体育竞赛计划;组织全旗青少年运动员注册工作;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组织负责体育专业人员的岗位培训;指导业余训练工作。拟订体育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体育与相关产业整合发展;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协调指导体育产业重点展会、论坛等活动;指导体育产业园区、基地建设;负责体育产业统计工作。承担体育彩票发行管理工作。

(七)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纪检工作。

办公地址:科右中旗巴彦呼舒镇额木庭高勒路宣传文化中心大楼

联系电话:0482-4122116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人:唐娟

三级单位

科尔沁右翼中旗乌兰牧骑

一、主要职责

1.宣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通过文艺演

出宣传我旗的发展变化。

2.深入生活,采集民族民间艺术遗产,辅导基层文艺

演出,普及文化。

3.深入基层,为全旗各族群众服务,丰富群众文化生

活。

二、机构规格

科尔沁右翼中旗乌兰牧骑为旗文化旅游体育局所属的副科级事业单位。

办公地址:科尔沁右翼中旗宣传文化中心礼堂一楼

联系电话:0482-4129161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 责 人:张学智

三级单位

科右中旗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

一、主要职责

1.依法查处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违法行为;

2.依法查处演出、艺术品经营及进出口、文物经营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负责辖区内文物领域违法行为的查处及文物保护单位的监管执法工作;依法查处文化艺术经营、展览展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3.依法查处除制作、播出、传输等机构外的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从事广播、电影、电视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电影放映单位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放映未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电影片和走私放映盗版影片等违法活动;

4.依法查处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中的违法行为;配合查处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的违法行为;

5.依法查处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方面的违法出版活动和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中的违法经营活动;依法查处非法出版单位和个人的违法出版活动;依法查处著作权侵权行为;

6.依法查处网络文化、网络视听、网络出版等方面的违法经营活动;

7.负责旅游市场秩序、旅游服务质量监督、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查处旅游经营单位和个人的违法经营行为,完善涉旅企业服务质量监督体系;

8.负责体育市场秩序、服务质量监督、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依法查处高危体育项目经营单位和个人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负责该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9.依法查处或组织查处全旗文化、广电、旅游市场重特大违法违规案件和跨区域案件,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机制,负责处理文化、广电、旅游市场重特大突发性事件,负责全旗文化、广电、旅游市场重特大案件的上报备案工作;

10.建立和完善文化市场举报机制,规范文化旅游市场举报受理工作,确保举报渠道畅通,受理文化广电旅游市场行业违法违规举报和投诉;

11.组织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工作,引导、规范文化市场经营活动,维护市场秩序,推动全旗文化、文物、体育、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行业大发展、大繁荣;

12.制定旗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和行为规范,加强全旗执法队伍的规范化建设;承担全旗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13.承担旗“扫黄打非”办公室有关工作任务;

14.完成旗文化旅游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规格

旗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为旗文化旅游体育局所属的副科级参公事业单位。

办公地址:科右中旗巴彦呼舒大街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楼三楼

联系电话:0482-412169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宝音满都胡

三级单位

科右中旗博物馆

一、主要职责

1.承担收藏、研究、展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代表性物证的职能,珍藏民族集体记忆、传承文化基因,荟萃文明成果,建设具有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人民群众提高文化自觉、增强文化自信,推动文明交流互鉴,发挥、研究、展示和交流职能;

2.宣传贯彻执行《博物馆管理条例》等相关政策文件和法律法规,安全、规范、有序的开展博物馆各项工作;

3.负责对本地区有史以来的古代、近代、现代的文物及民间民俗文物进行广泛的征集、收藏、鉴定和科学保护,并作出科学的论断、论著学术报告和可行性的调查报告;

4.负责利用博物馆的特殊环境和现有文物展览、陈列等形式,对广大人民和青少年进行历史唯物主义、近(现)代史、爱国主义的宣传教育,开展文物的收藏保管、科学研究和社会教育工作;

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对馆藏文物进行科学有效保护。采取有效猎施做好防火、防盗及文物安全工作;

6.宣传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兴安盟关于文物保护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7.开展全旗文物资源普查,负责全旗文物古迹、历史文化遗址等不可移动文物的推荐申报、建档等工作;对全旗地上、地下文物遗迹、遗址、古墓葬等,本着“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进行全面的调查、研究、保护、维修、发掘等;

8.配合有关部门制止一切破坏违反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

9.整理文物档案,为科学研究提供资料;

10.配合大型基本建设工程,在工程范围内有可能埋藏文物的地方进行前期考古调查、勘探;

11.完成旗文化旅游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规格

科右中旗博物馆(挂科尔沁右翼中旗文物所牌子),为旗文化旅游体育局下设股级事业单位。

办公地址:科右中旗巴彦呼舒镇五街四委

联系电话:18704804949

免费开放时间:周二至周日8:30-11:00  

14:30-17:00

负 责 人:吴斯琴

三级单位

科右中旗图书馆

一、主要职责

1.承担图书等文献资料的收集、整理、分编、保存、呈缴、研究、利用数字化建设等工作;

2.面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提供图书借阅、参考咨询、情报信息等服务;

3.开展社会教育等公益性活动,推动、引导、服务全民阅读;

4.促进全旗图书馆事业发展、开展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为基层图书馆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撑等工作;

5.开展地方文献、民族文献和古籍文献等资料的普查、收集、整理、研究、保护、利用等工作;

6,完成旗文化旅游体育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规格

科右中旗图书馆为旗文化旅游体育局所属股级事业单位。

办公地址:科右中旗额木庭高勒路(宣传文化中心大楼一楼)

联系电话:0482-4121683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日8:30—11:30

14:30—17:30(节假日照常开放)

负责人:包秀兰

三级单位

科右中旗青少年业余体校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各级有关体育教育的方针、政策、法规;

2.参与制定全旗业余体育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3.组队参加上级安排的各级各类体育比赛;

4.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完成全旗范围的选材、培训工作;

5.组织青少年运动员注册,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6.按照全国青少年教学训练大纲的规定,选拔有一定潜质的学生进行科学系统的基础训练,为国家培养和输送优秀竞技体育后备人才;

7.协助旗文化旅游体育局做好体育场馆的管理、开放与维护;

8.完成旗文化旅游体育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规格

科右中旗青少年业余体校为旗文化旅游体育局股级事业单位。

办公地址:科右中旗巴彦呼舒镇霍林河大街(科右中旗青少年业余体校)

联系电话:0482-4122261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 责 人:陈国栋

三级单位

科尔沁右翼中旗文化馆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文艺方针政策;

2.组织开展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社会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旗各级文化馆(站、室)业务建设;

3.开展公共文化、民族民间文化理论研究和群众文艺作品创作;编辑出版群众文化刊物,开展社会宣传教育工作;

4.组织开展群众文化艺术培训活动;组织招募文化志愿者开展文化志愿服务;

5.开展文化艺术作品创作展评;开展文化交流活动;

6.组织文化下乡和各类演出;

7,承担数字文化馆建设服务推广工作;

8.完成下达的各项群众文化工作任务;

9.负责组织开展数据库建设工作,承办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的申报和代表性传人的推荐、评审工作;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展示等相关活动,设计制作非遗文创产品,宣传推广非遗产业;

10.承担为全旗艺术创造人员提供创作动态、传递创作信息、选送优秀作品的工作;开展有关创作;对基层进行辅导,为创作人员提供创作园地;负责整理、编辑、出版全旗艺术、非物质文化遗产、民间文艺等书籍:

11.负责文化艺术、民间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整理、保管、保护、研究、抢救及档案资料的搜集等工作;

12.完成旗文化旅游体育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规格

科右中旗文化馆(挂科尔沁右翼中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牌子),为旗文化旅游体育局股级事业单位。

办公地址:科右中旗巴彦呼舒镇额木庭高勒路(宣传文化中心大楼)

联系电话:0482-4129116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 责 人:韩宝力格

三级单位

科尔沁右翼中旗文化旅游体育局综合保障中心

一、主要职责任务

1.承担机关物业管理、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等工作。

2.承担机关实物资产管理和本级基本建设工作。

3.协助机关受理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投诉举报事项,开展文化、旅游和体育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工作。

4.协助机关开展文化、旅游和体育信息服务、宣传推介、规划调研、统计研究、旅游资源开发、产业促进、科研培训等工作。

5.负责对全旗旅游景区景点及旅游市场各类数据进行收集、整理、研究分析,规划精品路线,并依据大数据提出促进全旗旅游发展的建设性意见。承担旅游文化创意产品的研发工作,组织团队研发具有民族特色、地域特色的旅游周边产品,并制定营销方案进行产品推广。

6.贯彻执行和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文化旅游体育事业的方针政策;负责局机关信息宣传平台的建设、管理、应用、安全维护,及时更新网络资源,通过网站、公众号等媒介发布和更新相关工作动态、政策文件、通知公告等信息;做好科右中旗文化旅游体育系统的思想宣传工作;负责编辑审核信息报送平台各类稿件,对后台提交的不规范宣传信息提出修改意见;负责联络新闻媒体,制定重大活动和重要事件的新闻策划、宣传口径等事宜,对网络舆情进行监控和干预。

7.完成旗文化旅游体育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规格

科尔沁右翼中旗文化旅游体育局所属的股级事业单位

办公地址:科尔沁右翼中旗文化旅游体育局楼

联系电话:0482-4129117   1384869409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孙斌

三级单位

科尔沁右翼中旗美术馆

一、主要职责

1.负责举办各类公益艺术展览,开展各类文化艺术活动、大型公益性流动展,完善免费开放机制,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2.负责开展艺术创作和理论研究,开展对外文化交流,促进地区文化艺术的繁荣和发展。

3.负责举办艺术讲座,开展艺术创作辅导,培养美术、书法、摄影艺术人才。

4.负责美术馆公共艺术展厅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5.负责收藏古今美术、书法、摄影优秀作品和优秀画家、书法家、摄影家作品及美术书法摄影研究资料和文献。

6.完成旗文化旅游体育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规格

科右中旗美术馆为旗文化旅游体育局所属的股级事业单位。

办公地址:科右中旗巴彦呼舒镇额木庭高勒路(宣传文化中心大楼)

联系电话:0482-4127211  1503482456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 责 人:赵光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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