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尔沁右翼中旗农牧和科技局机构职能

来源:科尔沁右翼中旗农牧和科技局 时间:2023-02-13 10:17:13 点击量:
分享
下载本页 打印

科尔沁右翼中旗农牧和科技局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和发展科学技术的方针政策、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盟委、旗委相关部署要求。

(二)统筹实施全旗乡村振兴战略,研究拟订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发展规划,承担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方面调査研究,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协调指导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的改善、农村牧区精神文明、优秀农耕文化和草原文化建设。

(三)研究提出深化全旗农村牧区经济体制改革和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并组织落实。指导农牧民承包地、土地流转、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监督耕地使用权流转,指导承包纠纷仲裁工作。指导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牧民合作经济组织、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监督减轻农牧民负担,指导农牧民筹资酬劳工作。

(四)研究提出深化全旗科技体制改革创新政策建议,并推进落实。提出科研条件保障政策建议,拟订高新技术发展、科技促进农牧业农村牧区和社会发展的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推动科研机构和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编制全旗科技发展、民用科技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关鍵共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应用。指导科技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调创新能力建设工作,推动科技创新平台、载体、园区以及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建设。

(五)负责拟订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规划。指导农村牧区特色产业、农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牧业发展和产业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和落实农村牧区产业扶贫工作。

(六)组织落实大宗农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计划。培育、保护农业品牌。监督农业和农村牧区经济运行,开展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信息统计和发布工作。指导农牧业和农村牧区信息化有关工作。

(七)研究拟订全旗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牧业机械化等各产业发展的工作方案、发展计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和监督实施。组织落实促进粮食、肉类、奶业、饲草饲料和水产品等主要农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组织构建现代化农牧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引导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布局优化。推进农牧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推进优质高效绿色安全农业发展。

(八)承担提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执行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指导农牧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无公害农畜产品、绿色产品有机产品有机农牧业发展、地理标志农畜产品相关工作。

(九)指导农牧业资源和可持续利用工作。负责全旗农牧业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牧业生物物种资源、水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与管理。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措施并指导实践、依法管理耕地质量、保护和清洁工作。指导实施农牧业、生态循环和节水农牧业以及农村牧区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牧业生物质产业发展。

(十)依法开展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落实有关农牧业生产资料和投入品国家标准,依法开展农作物、牧草种子(种苗)、肥料、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生产销售许可及监督管理。负责饲草饲料、兽药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农药、兽药残留检测。负责对农收业机械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农作物和牧草病虫害、畜禽和水生生物的防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动植物防疫和检疫的规范性文件。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和监督全旗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负责突发性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动植物有害生物普查和外来生物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兽医队伍、兽药和屠宰行业管理工作。

(十二)承担农牧业行业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工作。监测、发布农牧业灾情、组织种子、农药化肥、兽药、饲草饲料等救灾物质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使用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十三)负责农牧业投资管理。提出扶持农牧业农村牧区发展的财政政策,以及农牧业农村牧区投融资体制机制革建议。组织编制上级和旗财政安排的农牧业农村牧区投资项目建设规划。组织拟订产业扶贫、农田水利、农田整治、农业综合开发计划,编报部门预算,按照规定的权限完成年度计划规模内的农牧业牧区投资项目,负责农牧业投资项目的资金监督管理。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优化科技资源配置,负责归口管理的科技研发经费、科学事业费、科技基建费、科技发展基金的使用管理。

(十四)制定落实全旗农牧业农村牧区,科研、技术推广的计划和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旗促进产学研相结合的相关政策,指导全旗科技成果管理、转移转化和农牧业科技成果技术推广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推进产学研体系建设。负责农牧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开展农牧业新品种保护工作。

(十五)负责农牧业和农村牧区人才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盟和旗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全旗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农村牧区、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职业技能教育和开发工作。承担新型职业农牧民、农牧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牧区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六)承担开展农牧业对外合作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兴安盟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计划,推动建立我旗外国专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提出我旗对外科技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政策和措施,并拟订相关规划,负责政府间、地区间双边和多边科技合作与技术交流工作,牵头实施有关农牧业援外工作。

(十七)完成旗委、旗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电文、会务机要、档案信息、政务公开、财务、人事、保密、新闻宣传、安全、印信管理、信访和农牧业行政应诉等工作;拟订机关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有关综合性报告、文件、文稿的起草和大事记的编写工作;承担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监督管理农牧业行政执法,组织协调指导农牧业综合执法工作;负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二)市场信息和对外合作股(产业化发展办公室)。拟订全旗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信息体系、全旗大宗农畜产品市场体系计划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运行;承担农牧业统计工作,发布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信息、承担培育、保护和发展农畜产品品牌工作;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承办农牧业涉外事物,承担农牧业贸易促进和有关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工作;承办农收业对外援助的有关事宜,协调管理有关国际农牧业组织或机构与交流事宜。

承担和组织协调农村牧区产业发展。拟订促进乡村旅游、特色产业、休闲农牧业、农畜产品加工业和乡镇企业发展正常措施。提出农牧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农牧业产业化利益链接机制的建设工作。指导开展农村牧区创业创新工作。

(三)改革发展计划股(产业扶贫办公室)。拟订全旗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发展计划;协调农牧业各产业间的结构调整与综合平衡工作,组织编制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发展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农牧业基本建设年度计划;制定重点农牧业项目的发展计划及项目库建设,负责农牧业建设项目审批、检查、验收和申报工作;组织农牧业资源区划和遥感监测。

贯彻执行旗委政府部门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政策和决定;紧紧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采取措施努力促进贫困地区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培育和发展贫困农牧民脱贫稳定增收的致富产业。掌握和反映农牧业地区产业扶贫开发工作、信息、分析、研究、总结、推广扶贫开发“合作社+基地+农户”等带动脱贫的典型经验;协作有关部门对全旗扶贫开发情况进行统计和动态监测等日常运转工作。

(四)种植业管理股(农牧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研究制定全旗种植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调整工作;负责种植业基础建设和种植业项目的实施与日常监督管理;组织提出发展种植业的主要技术措施;组织实施重大技术推广项目;负责发布农情信息和种植业统计;组织实施抗灾救灾工作;组织实施农作物遗传资源保护;组织实施农业保险工作;监督管理良种补贴项目落实;承担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和农药登记监管工作;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承担出入境植物检疫工作,负责高产创建和设施农业技术推广工作。

拟订全旗农牧业科研、农牧业科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组织农牧业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推广工作,指导农牧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全旗农牧业系统科技人才队伍、农牧业技术推广队伍建设规划及科研人员管理工作;组织农牧民从业技能和农村牧区新型职业农牧民人才培训,承担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指导农牧业教育和农牧业技能开发工作;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牧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指导农村牧区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工作、节能减排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牧业建设;指导农业生产环境保护工作;承担农牧业科技成果和学会(协会)的管理工作。

(五)畜牧股。研究制定全旗畜收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畜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工作;负责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负责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组织实施养殖业重大技术推广项目;负种畜禽生产经营使用的管理、种畜禽进出口管理工作;指导畜禽改良工作、种畜禽生产建设和种畜禽场管理工作;指导畜牧业防灾减灾工作;负责畜牧业、奶业、畜禽屠宰统计工作;负责设施畜牧业发展和养殖小区建设工作;承担畜牧业、奶业、畜禽屠宰行业发展政策和规划,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监督管理畜禽屠宰、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的质量安全。

拟订饲草饲料行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饲草饲料资源保护及合理开发利用。负责饲草饲料草产品安全管理工作;负责饲草饲料生产企业管理工作;监管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和安全监测预警。负责饲料和活畜养殖环节非法添加物的监管。组织饲草饲料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管理饲料饲草行业经济、技术信息工作。指导良种体系建设、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加工流通和储备。

(六)农牧业机械化管理股。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农牧业机械化的政策法规;负责拟订全旗农牧业机械化、设施农牧业园区和基地中农牧业机械术推广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全旗农牧业机化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负责申报国家支持推广的农牧机械产品日录,承担拟订农牧机械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工作;依法实施农牧业机械安全管理和试验鉴定等工作;负责农牧业作业质量和维修质量的监督管理;协调农牧业机械科研项目公关、科研成果鉴定、推广和农用柴油市场供应工作;监督管理农机产品质量和农牧业机械年度审验、建档及驾驶员技术培训、证照发放和安全监理工作;负责全旗农机生产销售管理工作。

(七)兽医局(屠宰股)。拟订全旗兽医事业发展计划。拟订动物疫病防控和检疫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动物疫病管理工作,负责全旗重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和扑灭工作;负责动物产品卫生质量安全督管理和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体系建设;负责兽医行业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兽医医政药政行业管理工作;依法承担兽药和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的管理;拟订兽医管理体系和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兽医生物安全管理;负责兽医科技管理和对外合作工作。

(八)农畜产品质量监管股。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组织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组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承担组织、指导农牧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承担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工作。

(九)农村牧区社会事业促进股。拟订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和实施战略、组织实施改善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协调推动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村牧区精神文明、优秀农耕文化和草原文化建设。

落实全旗农牧业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社会相关政策。协调指导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农村牧区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农牧民合作组织建设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对农村牧区经济收支、农牧民负担情况监测;指导监督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监督减轻农牧民负担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牧区集体资产和财会管理、农牧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做好农村牧区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工作,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承担旗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农田建设监管股。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田整治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效节水改造、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拟订农牧业综合开发的政策及项目、资金和财务管理制度。组织编制农牧业综合开发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农牧业综合开发项目。

(十一)综合计划与成果转化股。研究全旗科技创新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全旗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各类科技发展计划;统筹管理科计划项目。组织开展全旗重点领域技术发展前瞻性研究。提出全旗各类科技发展计划的协调,综合平衡和经费配置的建议;研究提出全旗科技成果登记、评价、鉴定、保密等政策和管理办法;协调落实上级科技部门下达的科技项目,检查旗内重点科技项目的执行情况。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度。承担区域科技创新工作。负责科技成果推广、重点新产品补助计划、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等计划申报和组织实施,提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建议,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推动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拟订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相关领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项目计划、技术创新引导奖励资金项目计划,高新技术领域成果转化项目和火炬计划;组织申报和指导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孵化器、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组织实施相关重大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相关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院士专家工作站相关工作。提出全旗重点实验室和科研条件保障规划建议。推进科学数据开放共享。

(十二)农村科技与社会发展科技股(科技合作股)。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牧业农村牧区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实施相关领城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项目计划、技术创新引导奖励资金项目计划。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指导农村牧区科技进步和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工作,推动科技扶贫工作和农村牧区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拟订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的规划、政策和措施。推动绿色技术创新,开展科技应对环境相关工作。

组织拟订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科技合作与交流计划;负责政府间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管理科技外事工作。贯彻落实外国专家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推动建立外国专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牵头负责全旗外国专家项目和引智成果推广项目的成果评估推广。

(十三)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群、纪检等工作。

办公地址:科右中旗巴彦呼舒大街科右中旗农牧和科技局

联系电话:0482-2219306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人:萨如拉

三级单位

科右中旗农牧和科技局

科尔沁右翼中旗农牧技术推广中心

一、主要职责:

(一)根据国家、自治区、兴安盟关于“三农三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为旗农牧和科技局贯彻落实“三农三牧”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提供有力的支持保障。

(二)承担种植、畜牧、渔业、饲草料、种业、农机、农垦、乡村产业、发展规划等辅助工作。参与实施农牧业行业政策、行业标准、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等相关工作。

  (三)承担全旗农牧业科研和技术推广工作,承担行业数据 监测、分析、应用等工作,承担行业教育培训工作,为行业发展提供技术保障。

(四)承担植物检疫、农作物病虫草鼠害预测预报、水生动 物疫病防控工作。开展品种选育、良种繁育和示范推广工作,参与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工作。承担转基因安全监管的技术支撑。

(五)承担全旗农牧业标准化和行业体系建设技术支撑工作;为设施农业和农畜水产品加工提供服务;承担农牧业资源区划和遥感监测、奶业振兴、牧区现代化建设、农村牧区创业创新、农牧企利益联结机制建设的技术支撑工作。

(六)完成旗农牧和科技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科尔沁右翼中旗农牧技术推广中心设7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承担本单位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文电 处理、对外接待联络等工作;负责重要文稿和综合性文稿起草;负责宣传报道、新闻发布、信息、会议组织、机要保密、文书档案、政务公开;负责本单位人事、党建工作。

(二)财会股。负责本单位工作人员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在局机关统一管理下,按照相关财务规章制度负责本单位日常财务及审计工作,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三)农业技术推广股。(1)承担国家和自治区重大农业技术推广项目,承担粮食、油料、薯类作物新技术、新品种、新材料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和技术服务工作。(2)承担植物检疫、病虫草鼠害预测预报和防治技术指导、重大病虫监测预警。承担植保新技术、新器械、新农药的引进、试验、示范及推广。承担农药安全性和有效性监测,农药药械安全使用技术指导。为农药管理提供技术支撑。(3)参与实施肥料、节水技术研究与推广应用。承担科学施肥、新型肥料和有机肥资源调查及利用、旱作农业和节水技术、新型肥料的引进、研发与示范推广。承担土壤墒情、旱情监测及预报工作。(4)参与实  施土壤研究与推广应用。承担全旗耕地质量调查、监测网络建设技术支持,承担耕地质量和土壤监测业务支持。承担耕地质量建设、退化耕地治理、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效节水的技术支持工作,承担土壤培肥技术和新技术的引进、研发与示范推广。

(5)承担动植物品种研究、引进、试验、示范推广、跟踪评价等工作。为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良种繁育体系建设、转基因 安全监管、种畜禽生产经营管理、品种管理、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种子质量认证及涉种案件纠纷等提供技术支撑。开展种子和种畜禽质量检测、市场信息监测、行业发展指导等工作。

(6)承担经济作物、园艺作物和设施农业技术创新和新技术、新品种、新材料的研究、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工作。承担经 济作物、园艺作物和设施农业的政策宣传、技术培训、咨询服务等相关工作。

(四)畜牧和饲料技术推广股。(1)参与相关畜牧业技术标 准的制修订,开展畜牧业技术推广和培训。指导畜禽健康养殖,参与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标准化建设等工作。指导全 旗畜禽改良、新品种培育、地方良种选育提高、品种资源保护 及利用等工作。协助奶业技术推广工作。参与奶业振兴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的实施。协助奶业生产运行监测及统计工作。  参与奶源基地建设和生鲜乳收购站、运输环节管理等相关工作。 (2)参与饲料饲草业发展战略、规划、计划的实施。承担饲料饲草科研和技术推广工作。承担饲草良种、规模化生产、加工流通和储备以及饲料相关技术推广服务工作。承担饲料饲草行业信息工作。承担行业灾害监测预警,饲草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

(五)农牧业机械技术推广股。(1)承担农牧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工作。承担农牧业机械试验、鉴定(无资格)、质量调查等工作。承担农牧业机械维修网点技术服务、投诉受理与调解工作。承担农牧业机械化标准技 术相关工作。承担农机驾驶证申领、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的服务保障工作。开展农机技术培训、安全教育宣传等工作。

(2)承担农牧民和农牧业专业技术人员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农 牧民体育健身活动和农牧民中等学历教育等工作。推进农牧民 教育培训体系建设。参与开展农牧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和资格认定工作。

(六)水产技术股。承担水产技术推广、水生动物疫病防控、渔业科研项目、水产良种选育、引进、试验和推广等工作。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工作。开展渔业资源调查与保护、科普宣传、交流合作、信息采集发布等工作。负责全旗水生动物病害测报与防治工作。

(七)生态能源环保股。 (1)承担全旗农牧业可再生能源开 发利用、农业清洁生产、生态循环农业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全旗耕地环境质量、农村能源与农业资源环境信息统计,承担全旗农产品产地环境调查与监测工作,承担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监测,承担耕地环境质量调查、监测、评价、保护,承担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的技术支持工作,承担相关新技术、新产品的试验示范和推广等工作,承担全旗野生植物资源调查、检测、收集、保护和开发利用等工作,承担外来入侵植物调查监测预警和防治工作。(2)承担全旗组织、整合社会科技力量 为中小企业提供科技服务,提高全旗科技创新能力;研究提高 生产力和促进中小企业科技进步及其发展的对策,向主管部门 提供政策性建议;组织、协调企业与研究开发机构间的合作与交流,协助企业开拓技术合作渠道,为企业建立技术依托;组织新技术的开发应用和推广,协助企业导入新产品、新工艺和 新技术;向企业提供咨询和改善组织管理方面的服务。(3)开展农牧业资源区划研究。承担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等相关工作。参与农牧业发展规划、经济运行、绿色发展、区域协调发展和结构调整研究等工作。

二、机构规格

科尔沁右翼中旗农牧技术推广中心为旗农牧和科技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科级。

办公地址:科右中旗巴彦呼舒大街科右中旗农牧和科技局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 责 人:常石山

联系电话:0482-2219306

科右中旗农牧和科技局

科尔沁右翼中旗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一、主要职责

1.承担全旗动物防疫、疫情控制扑灭和应急处置的技术  支撑及应急物资储备,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诊断、预警、监测净化、风险评估、疫情报告;

2.承担全旗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动物标识及疫情可追 溯技术支撑,流通环节和地区外来动物疫病风险评估防范,区域化管理技术支撑;

3.承担兽医实验室及动物养殖,强制免疫兽用生物制品 所需疫苗的订购发放及管理,动物诊疗、无害化处理等场所 生物安全业务支持和技术培训,开展动物防疫及诊断技术的推广应用;

4.承担畜禽屠宰企业监管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 组织开展畜禽屠宰统计监测工作,承担建设维护相关屠宰管理和相关信息数据系统及网络监管平台;

5.承担全旗内《兽药管理条例》、《兽药质量管理规范》 等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兽药抽检,兽药店GSP验收工作,兽药GSP后期监管工作;

6.完成旗农科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规格

科尔沁右翼中旗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为旗农科局所属相当于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办公地址:科右中旗巴彦呼舒大街(原畜牧局家属楼内)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 责 人:金山虎

    联系电话:0482-2219306

科右中旗农牧和科技局

科尔沁右翼中旗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挂科尔沁右翼中旗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牌子)

一、主要职责:

1.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承担全旗农畜水产品、投入品检验检测工作;

2.承担安全绿色优质特质农畜产品生产全程质量控制 的技术推广、应用等工作,承担质量安全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推广应用工作;

3.承担产品及生产过程追溯,农畜产品品牌和区域公用 品牌培育等工作,承担产品质量安全舆情引导、科普宣传等工作;

4.对全旗符合相关标准的产品开展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的组织实施、初审、推荐、上报等工作;

5.实施对获证产品的生产过程、产后质量、产地环境跟踪的质量控制工作;开展与农畜产品监管、认证相关的技术;

6.完成旗农科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规格

科尔沁右翼中旗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挂科尔沁右翼中旗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牌子),为旗农科局所属相当于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办公地址:科右中旗巴彦呼舒大街(原畜牧局家属楼内)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 责 人:范琦智

联系电话:0482-2219306

科右中旗农牧和科技局

科尔沁右翼中旗农业广播学校(挂科尔沁右翼中旗农民科技培训中心牌子)

一、主要职责

1.承担全旗内职业农牧民培育、创业农牧民培训、农牧 业远程教育、绿色证书培训、农村牧区实用人才培养和农村牧区基层干部教育培训;承担农牧民职业技能培训,管理教学、建立学籍档案。组织实施全旗农广校培训教育规划,配合招生部门审查录取新学员和审查毕业学员;

2.完成旗农科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规格

科尔沁右翼中旗农业广播学校(挂科尔沁右翼中旗农民科技培训中心牌子),为旗农科局所属相当于股级事业单位。

办公地址:科右中旗巴彦呼舒大街(原畜牧局家属楼内)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 责 人:赛音额尔敦

联系电话:0482-2219306

科右中旗农牧和科技局

科右中旗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承担农业、畜牧兽医、农业机械、渔业等相关法律法规直接赋予旗县级农牧业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行政处罚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能,集中行使执法权的职责。 具体包括:集中行使兽医兽药、畜禽屠宰、种子、种畜禽管理、化肥、农药、农业机械、水产种苗、水产品质量安全、生鲜乳、农畜产品质量安全、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动物防疫检疫、植物检疫、农业转基因、农业野生植物保护、渔政渔港、农村宅基地、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基本农田保护(植物保护)以及农业灌溉取水基础设施保护等的法律法规赋予农业(畜牧、兽医、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机构的行政处罚权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权。

(三)在业务上监督指导苏木镇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对管辖权有争议的案件进行指定管辖。按程序让苏木镇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人员协助开展执法工作。

(四)负责组织查处辖区内和旗内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工作。

(五)负责对苏木镇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开展执法人员培训,负责全旗农牧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制度建设。构建新型科学监管机制,优化改进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能,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强化执法监督。

(六)建立完善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协调配合机制,加强与市场监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公安等部门的情况通报和案情会商,发挥联合执法作用,提高一线执法效率。

(七)负责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工作。

(八)完成旗农牧和科技局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规格及隶属关系

科尔沁右翼中旗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旗农 牧和科技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科级。以旗农牧和科技局名义在事权范围内统一行使执法权。

三、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 负责大队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文电处 理、对外接待联络;负责重要文稿和综合性文稿起草;负责宣传报道、新闻发布、信息、会议组织、机要保密、文书档案、政务公开;负责大队工作人员的考核奖惩、劳动工资、社会保 险、职称评定等工作;负责大队干部、职工管理等工作;负责支队党建工作。

(二)执法监督股。负责大队职责范围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研究工作;负责起草或审核相关的措施、制度、办法、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并对执法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负责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执法证件和执法标志的管理;负责涉法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备案、复查和统计汇总工作;负责对全旗农牧业综合执法工作进行指导检查;负责普法教育;负责受理和处理对执法人员违法违纪失职行为的投诉。

(三)执法一队。承担辖区内农作物种子、牧草种子、农业转基因、种畜禽、农业野生植物保护等执法工作。

(四)执法二队。承担辖区内农机、水产种苗、渔政渔港、水产品质量安全、农田保护(植物保护)及农业灌溉取水基础设施保护、农村宅基地等相关执法工作。

(五)执法三队。承担辖区内动物防疫、畜禽屠宰、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兽药、畜产品质量安全等执法工作。

(六)执法四队。承担辖区内农药、化肥、植物检疫、生鲜乳、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执法工作。

办公地址:科右中旗吐列毛都大街(菜市场东侧)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 责 人:刘杰

联系电话:0482-2219306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网站地图|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科右中旗人民政府 蒙ICP备09004817号-1 标识码 1522220001 公安备案号:15222202000103

技术维护:科右中旗政府信息中心 Tel:0482--4124569 Fax: 0482--4128148 Email:kyzq@kyzq.gov.cn

科右中旗政府信息中心举报电话 : 0482--4124569 举报邮箱 : 68864749@qq.com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