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尔沁右翼中旗教育局机构职能

来源:科右中旗教育局 时间:2023-02-13 10:16:25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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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右中旗教育局职责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旗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管理和指导全旗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幼儿教育、民族教育、民办教育以及其他各类教育事业。规定全旗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负责全旗中小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拟定各级各-类学校布局和结构调整意见。

(三)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组织实施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民族基础教育和民办基础教育、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的管理细则,负责中小学教学用书的监管工作,负责中小学校内及校外安全的监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指导并组织教育督导工作。受旗政府委托依法监督、检查、评估、指导下级人民政府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情况,负责全旗各中小学校,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评估和检查验收工作,组织开展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量监测工作,发布教育督导报告。

(五)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制定等职业教育教学管理细则;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才建设;开展职业指导工作;指导职业教育、农牧民教育社区教育及各类成人教育。

(六)指导并负责全旗各类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和信息,建设工作,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监督、检查、评估工作学籍管理工作。

(七)充筹协调和指导民族教育工作,研究制定民族教育展改革的实施意见;规划并管理全旗民族教育教学工作材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指导教育系统民族团结教育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八)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定教育经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本建设投资的办法和管理制度;监督全旗教育经费的使用情况;负责统计教育经费投入情;按有关规定管理全旗教育赠款、贷款;负责对全旗勤俭学、校办产业的指导、协调工作。

(九)指导各类学校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育及学校管理等工作;组织编写地方教材,指导教研、教电化教育和教学仪器装备,普及实验教学等工作,参负责对青少年校外教育机构的管理和指导,指导现代教技术工作,管理全旗教育学会、教育社团工作。

(十)主管全旗教师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中小学校长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指导并组织教师资格认定、职称评聘和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教师岗位设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审核全旗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编制;负责教师、教育工作者评优表彰工作。

(十一)负责全旗各类教育招生考试工作;负责制定中小学、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计划;负责指导推荐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工作和招聘录用工作;负责开展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助学工作。

(十二)负责指导教育系统对外合作与交流和对外宣传工作。

(十三)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全旗汉语言文字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协调指导部门、行业的汉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四)负责全旗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学校排查隐患,落实整改措施。调度校车,维护学生乘车秩序,制定校车驾驶路线、停靠站点。

(十五)承办旗政府和盟教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旗教育局设8个内设股室。

(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局机关会议的组织、综合性材料的起草、综合调研、机要保密、安全保卫、文秘档案、资产以及翻译、督查、信息、信访、后勤服务、老干部管理、局机关财务等工作。负责局系统党委的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群团工作;负责局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二)人事师资股(汉语言文字办公室)

  负责对全旗中小学教师的培养培训、资格认定、职务评聘,调配交流、招聘录用和考核管理;负责制定教师队伍建设和培训规划;负责《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落实;负责对全旗中小学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的管理,并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考核:负责全旗中小学教师工资管理;负责制定全旗语言文字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协调指导、监督、检查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培训测试以及普通话师资培训。

(三)规划财务股(审监股)

  拟订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工作,规划指导中小学学校布局调整和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组织实施中等、初等教育各类学校设置标准;指导招生工作;指导教育基本建设、教育系统网络信息化建设和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管理工作;负责校舍安全档案及信息系统建设,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本建设投资政策和管理制度;负责直属单位国有资产、预决算、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教育专款经费、教育赠款、教育贷款、教育收费、教育项目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全旗教育系统统计工作;指导中小学勤工俭学、后勤管理工作;负责直属单位财务审计工作。

(四)基础教育股(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股)

  主要负责全旗基础教育、民族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发展规划。负责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监控教育教学质量,负责对基础教育、民族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管理工作。负责全旗中小学学籍管理和学生评优工作,负责指导全旗教学研究和教育科研工作。指导学校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工作,组织实施有关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的指导性文件;组织管理各类学校体育竞赛和艺术等活动;指导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基础设施建设和专业师资培训;指导并协调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

(五)学前教育股

制定全旗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全旗学前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和管理公办和社会力量举办的托儿所、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工作。

(六)学校安全管理股(校车管理办公室)

  负责全旗中小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预防措施,建立安全应急预案及应急机制。对学校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开展中小学师生安全教育宣传活动。牵头负责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合理调度校车,督促学校建立健全校车管理制度,维护学生乘车秩序,制定行车路线、停靠站点。

  (七)督导室(旗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拟订教育督导的规章、制度、办法和评估标准;组织实。使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评估和检查验收;经授权,对下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执法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发布教育督导报告;承担旗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全旗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的研究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研究制定全旗教育法制建设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牵头起草全旗综合性教育法规、规章草案及有关文件;指导全旗教育法制建设工作;负责教育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及机关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等工作。

(八)职业与成人教育股

负责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发展规划的制定;负责制定全旗民办教育管理办法;负责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广告发布和审核、备案;负责全旗各类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审批与管理;负责民办学校的检查评优工作;负责民办学校的评优奖励工作;对全旗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进行管理,进行各种实用技术培训和农牧民培训,负责“农科教”三结合工作。

办公地址:科右中旗巴彦呼舒镇教育局办公楼

联系电话:0482-4122526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邮政编码:029400

负责人:康连义

三级单位:

一、科尔沁右翼中旗招生考试中心

科尔沁右翼中旗招生考试中心,为旗教育局所属相当于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任务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普通高考、汉语水平三级

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招生政策规定;

2.负责全旗普通高考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试卷

接送、试卷保管工作;

3.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组织考试、试卷接送、

试卷保管工作;

4.负责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组织考试、试卷接送、

试卷保管、考籍建立工作;

5.负责成人高考、教师资格认定考试、特岗教师招聘考

试的报名工作;

6.协助开展教育招生考试政策的研究和宣传工作;

7.承担全旗教育招生考试考风考纪建设,协助查处教育

招生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案件;

8.承办旗教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编制和领导职数

核定事业编制6名。核定股级领导职数1名(1正)。

办公地址科右中旗巴彦呼舒镇扎木钦路教育局办公楼3楼西侧

联系电话:0482-4121907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德力格日呼

二、科尔沁右翼中旗学生资助中心

科尔沁右翼中旗学生资助中心,为旗教育局所属相当于

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任务

1.负责推动落实国家和地方制定的各项学生(两免一补 等)、教师等资助政策措施;承担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

捐资助学相关工作;

2.承担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项目相关工作;开展各 类资助政策调查研究;承担师生救助政策的落实工作;开展 资助政策、资助成效宣传和学生诚信励志感恩教育,推进精

准资助、资助育人等相关工作;

3.承担各级各类资助政策咨询、信访投诉处理,资助舆 情处置、培训等工作;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建 立学生资助信息档案;指导维护各学段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

统,分析并报告学生资助工作的信息、数据;

4.承担旗教育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编制和领导职数

核定事业编制7名。核定股级领导职数1名(1正)。

办公地址科右中旗巴彦呼舒镇扎木钦路金狮购物西侧进院内二层楼

联系电话:0482-4122327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俄日图

三、科尔沁右翼中旗教育事业发展中心

科尔沁右翼中旗教育事业发展中心,为旗教育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科级。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盟委、旗委相关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承担教育教学规划实施、教学研究、教育科研、教师发展研究与培训、教育信息化、职业与成人教育、教育督导评估、校车安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使用等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协助局拟定教育教学规划、课程建设规划、课程资源 开发;承担全旗教育教学研究、指导、评价、管理及教育科学研究、教学改革实验等工作;负责名师工作坊的管理指导工作。

(二)负责教师专业发展研究与分类培训规划,组织实施各级各类教师培训工作;组织开展教师在区内外交流学习、研修工作;组织开展各类学术交流工作。

(三)负责指导全旗各类学校(幼儿园)教育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与服务工作;负责教育信息技术设备、实验教学设备、图书资料等教育教学装备的配备及维护、管理、使用工作;负责上级部门在旗内开展的中小学各类考试(中考加试)工作。

(四)承担全旗教育督导评估行政辅助工作和全旗各类学校 教育教学质量监测工作。承担旗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行政辅助工作。

(五)参与拟定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发展规划,承担职业 教育、民办教育、成人教育、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检查、指导等辅助性工作。

(六)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负责普 通话和规范汉字的培训测试以及普通话师资培训。承担汉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行政辅助工作。

(七)承担校车安全管理相关工作。

(八)完成旗教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一条  科尔沁右翼中旗教育事业发展中心设7个内设机构 :

(一)办公室。 负责中心日常运转工作,协助中心领导处理 机关日常工作。承担党建、文秘、信息、宣传、财务、资产、档案资料、安全维稳(内部)、车辆管理(内部公车)、后勤管理、会议安排、协同制定规章制度、群团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二)教学研究室。 承担全旗各类学校中小学(幼儿园)课 程资源开发及教育教学研究、指导、管理、评价等工作;承担教育理论研究、教育科学研究、教学改革实验等工作。负责对国家“三科”统编教材推行使用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协助局对全旗各类学校(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评价;组织开展旗内外教研活动及教学活动;组织开展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名师和优质课、创新课、基本功、核心素养等教师学科教学竞赛和培养选拔等工作;负责名师工作坊的管理指导工作;负责教育科研课题的申报、立项、评审、上报和科研成果、教学改革成果的推广工作;负责做好各类学校(幼儿园)教育教学管理、教师教学工作、学生学习质量的督促检查和评估指导工作;负责旗内组织的中小学各类考试、检测(含竞赛)等教学质量监测的命题、考务安排、评卷、质量分析、评价与反馈等工作;承担劳动技术教育、综合实践活动教育、研究性学习教育的研究指导工作。

(三)教师培训室办公室。负责制定教师培训规划,开展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研究,组织实施各级各类教师培训;完成国家、自治区、盟级和业务部门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部署和本单 位组织的教师、环节干部、校长的各种培训任务;承担国培计划和自治区、盟级各级各类教师培训(含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开展教师在区内外交流学习培训、研修工作;组织开展各 类学术交流工作;负责德育、心理健康、家庭教育研究指导工作。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负责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培训测试以及普通话师资培训等工作;承担汉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行政辅助工作。

(四)教育信息化办公室。负责教育信息化规划、建设、研究、管理和信息技术资源开发等工作;指导学校开展信息化建设、现代教育技术设备的应用和教师应用培训等工作;负责教育信息技术设备、实验教学设备、图书资料等教育教学装备的 配备及维护、管理、使用等工作;指导学校做好各功能库室和 专用教室的管理使用工作;负责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网络资源的管理和服务;组织中小学教师利用现代化教育设施、设备开展学习培训、网络教学,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深度融合;负责上级在旗内开展的中小学各类考试(中考加试)工作。

(五)教育督导评估室。承担全旗教育督导评估行政辅助工作,依据教育法规、《教育督导条例》,协助教育局拟订教育督导制度,全面履行督政、督学、评估、监测职能;参与制定教育督导计划和评估方案,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类学校(幼儿园)的全面工作进行综合、专项督导评估并发布教育督导报告;承担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行指导推进和评估验收工作;组织开展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聘任责任区督学,开展责任区督学经常性督导工作。承担旗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的行政辅助性工作。

(六)职业与成人教育办公室。参与拟定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发展规划,承担职业教育、民办教育、成人教育、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检查、指导等辅助性工作。

(七)校车管理办公室。监督校车服务公司向学校提供校车服务。协助局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指导和督促各学校履行校车安全管理职责;联合公安、交通部门对各校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校车交通安全检查;督促指导学校向学生讲解乘坐知识、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技能。

第二条  经批准,科尔沁右翼中旗教育事业发展中心设置党支部。科尔沁右翼中旗教育事业发展中心党支部要认真履行 党章等党内法规明确的职责任务,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力,确保 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充分 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对选人用人工作提出意见。

第三条  科尔沁右翼中旗教育事业发展中心事业编制63名。 设主任1名(副科级),副主任3名(正股级),内设机构领导职数7名(正股级)。

办公地址科右中旗巴彦呼舒镇党校办公楼

联系电话:0482-4122677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满都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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