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科右中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科右中旗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索引号:01152200/2022-00011 | 发文字号:右中政办发〔2022〕12号 |
发文机构:科右中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信息分类:4582138 |
概述:为持续保持全旗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扎实做好全旗秸秆禁烧工作,根据国家、自治区、兴安盟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 |
成文日期:2022-02-10 | 有效性:1 |
来源:科右中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2-02-10 15:16:28 点击量: 下载本页
右中政办发〔2022〕12号
科右中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科右中旗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有关部门:
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科右中旗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2月10日
科右中旗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为持续保持全旗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扎实做好全旗秸秆禁烧工作,根据国家、自治区、兴安盟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兴安盟关于秸秆禁烧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按照“标本兼治、堵疏结合、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克服麻痹思想和常规工作思维,加强宣传,强化联动,明确职责,严管重惩,严格落实禁烧措施,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有效保持我旗大气环境质量,确保不因秸秆焚烧影响空气质量,实现“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留一片斑”。
二、目标任务
按照统一部署,全旗行政区域范围内春季(3月—4月),秋季(10月—11月)严禁焚烧秸秆,并将苏木镇所在地周围5公里,道路两侧2公里,以及文物保护区、油库、粮库、林地、重要通信、电力设施等周围1公里以内划为秸秆禁烧的重点区域,确保不发生秸秆焚烧现象。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领导,旗、苏木镇两级政府均要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建立领导干部包嘎查村、嘎查村干部包农户的禁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并细化禁烧工作,具体落实到重点区域的嘎查村、地块,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头。嘎查村要将禁烧重点区域进行划分,进行网格管理,责任到人。
四、工作措施
(一)广泛宣传发动
各苏木镇、旗直相关部门和农牧场(布敦化牧场、吐列毛杜农场)要把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引导群众作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重点,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制发倡议书、播放和张贴通告、悬挂标语、发送手机短信、组织宣传车辆、召开村民大会、签订村规民约、广播“村村响”等多种有效手段,积极宣传禁烧政策和综合利用技术,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及法律后果,提高广大群众法律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增强群众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自觉性,确保秸秆禁烧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加快形成“不敢烧、不愿烧、不想烧”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网格管理
一级网格。各苏木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秸秆禁烧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副组长为直接责任人,领导小组负责对嘎查村秸秆禁烧工作的督促和指导,负责督促实施秸秆禁烧行政告知工作和秸秆禁烧期间的日常巡查及责任追究工作,负责及时处置秸秆焚烧引起的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和禁烧小分队。每个禁烧小分队具体负责一个重点区域所在嘎查村的秸秆禁烧工作,负责本区域秸秆集中堆放点的规划、布点和管理,负责秸秆禁烧期间的日常巡查工作。
二级网格。各嘎查村书记为本级管理的主要责任人。成立以嘎查村书记为组长,嘎查村干部为成员的村级工作组。负责本嘎查村秸秆禁烧工作,将本嘎查村所属区域分片由工作组成员负责,确保本地秸秆“搬离田、集中存、不焚烧”;负责秸秆禁烧的法律、法规、政策、环保以及秸秆利用等知识的宣传工作,秸秆禁烧行政告知的逐组、逐户落实工作;负责秸秆田头堆腐还田、秸秆机械粉碎还田等秸秆禁烧措施在嘎查村的落实和执行;负责组织农户将秸秆搬运到指定集中堆放点和对集中堆放点的管理;负责秸秆禁烧期间的田块巡查及农户的联防联控工作。在秸秆禁烧期间坚持做到白天不见烟,夜晚不见火,确保重点区域不发生秸秆焚烧现象。禁烧期间,嘎查村要将重点区域秸秆面积逐组、逐户、逐田登记造册,村两委干部明确分工,责任到组、到户、到田块。
(三)推广综合利用
旗农科局牵头加快推进我旗秸秆综合利用,组织农技人员进村入户,大力推进秸秆粉碎还田、过腹还田、堆腐还田、转运利用、覆盖还田、生产食用菌、生产沼气和生物质发电等技术,减少秸秆焚烧。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保障
成立由旗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旗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苏木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旗秸秆禁烧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促检查、考核评比等工作。
组 长:李景光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副组长:徐冠华 旗生态环境局局长
萨如拉 旗农牧业和科技局局长
成 员:王 帅 旗大数据中心主任
白长海 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包呼格吉乐图 旗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席青龙 旗应急管理局局长
李忠慧 旗气象局局长
王 胜 旗公安局副局长
陈 丹 巴彦呼舒镇镇长
乌云毕力格 高力板镇镇长
布 和 吐列毛都镇镇长
吴富贵 杜尔基镇镇长
王晓光 巴仁哲里木镇镇长
王彩霞 好腰苏木镇镇长
邬春红 额木庭高勒苏木苏木达
徐 天 新佳木苏木苏木达
赵萨如拉 代钦塔拉苏木苏木达
包 成 巴彦淖尔苏木苏木达
赵 健 巴彦茫哈苏木苏木达
庆格勒 哈日诺尔苏木苏木达
领导小组下设秸秆禁烧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兴安盟生态环境局科右中旗分局,办公室主任由徐冠华同志兼任,负责全旗秸秆禁烧工作协调及秸秆禁烧工作信息收集、总结、上报等工作。今后,除旗领导外,其他成员若有变动,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自行调整,不再另行发文通知。
(二)强化督查考核
旗纪委监委、旗政府督查室、兴安盟生态环境局科右中旗分局抽调专人组成秸秆禁烧综合督查组,负责对苏木镇秸秆禁烧宣传情况、禁烧工作制度建立、禁烧措施落实、火烟斑处置、秸秆综合利用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定期通报。凡被旗秸秆禁烧督查组发现3处及以上焚烧火点、被自治区、兴安盟通报批评或旗级以上媒体曝光的,按程序严格问责。
(三)完善信息报送
禁烧期间,各苏木镇和旗巡查组要确定专人每周五之前向旗生态环境局(联系电话:15104854040(微信同步);联系邮箱:124525367@qq.com)上报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政策解读:科右中旗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科右中旗人民政府办公室文电室 2022年2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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