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科右中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科右中旗2021年能耗双控应急预案》的通知 | |
索引号:01152200/2021-00012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科右中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信息分类:4582138 |
概述:科右中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科右中旗2021年能耗双控应急预案》的通知 | |
成文日期:2021-03-23 | 有效性:1 |
右中政办发〔2021〕16号
科右中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科右中旗2021年能耗双控
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
现将《科右中旗2021年能耗双控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1年3月10日
科右中旗2021年能耗双控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完善科右中旗能耗双控应急响应体系,落实各部门能耗双控主体责任,确保完成年度能耗双控目标任务。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实施细则》《兴安盟能耗双控应急预案(2021年版)》《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旗县市2021年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科右中旗能耗双控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应急工作,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未完成双控目标任务的,不纳入本预案范畴。
(四)预案体系
科右中旗能耗双控应急预案体系是科右中旗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组成部分。根据科右中旗能耗双控应急预案,旗直相关部门制定专项实施方案,企业“一厂(企)一策”应急节能方案。
(五)工作原则
科学预警,及时响应。加强重点高耗能行业用能、重点用能单位用能、重大投产高耗能项目用能、全社会用电电量和GDP增速、工业增加值增速,及时准确把握全社会能耗、单位GDP能耗变化情况,建立健全能耗双控目标监测预警、会商研判、应急响应、督查调度机制,积极有效应对能耗双控形势。
精细管控,精准节能。坚持“多耗能多限、少耗能少限”,实施差别化管控措施,细化企业“一厂(企)一策”实施方案,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同一区域、同一行业内同等绩效水平的企业节能措施相对一致,做到节能措施“可操作、可监测、可核查”。
属地负责,部门联动。科右中旗能耗双控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全旗能耗双控应急工作,各相关部门落实行业责任,负责本领域内的能耗双控应急工作,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完善应急联动、信息共享和信息公开机制,确保监测、预警、响应等应急工作及时有序落实。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成立科右中旗能耗双控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旗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全旗能耗双控应急工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旗发展改革委(旗应急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和应急响应职责清单附后)。
三、监测与预警
(一)监测
一是调度监测。旗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旗工业化信息化局、统计局、供电公司,按月对全旗规模以上工业能耗、全社会用电量,按季对全旗能源消费总量、单位GDP能耗情况进行监测,为预警响应提供决策依据。
二是会商研判。旗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旗统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供电公司,根据能耗运行调度监测情况,对季度能耗双控预警形式进行联合会商研判,必要时组织重点用能单位和部分行业专家集体会商。及时向指挥部提出预警发布、调整、解除建议。当预测可能出现黄色或红色预警时,按预警上限提出预警级别建议。
(二)预警
一是预警分级
科右中旗能耗双控预警,以盟委、行署下达2021年能耗控制目标为基准,根据月度规模以上工业能耗和全社会用电量情况作为各级别预警启动的基本条件。
全旗统一能耗双控预警分级,由低级到高级分别为黄色(Ⅱ级)和红色(Ⅰ级)预警,分级标准为:
1.黄色预警
(1)1月,全社会用电量拉动能耗总量增长超过(本地)年度增速控制目标时;
(2)2—12月,月度规模以上工业能耗增量(等价值)超出(本地)年度能耗增量控制目标的1/12,或规模以上工业能耗(等价值)拉动全社会能耗增长超过年度能耗总量增速控制目标时;
(3)月度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等价值)降幅不足以支撑(本地)单位GDP能耗下降目标时;
(4)本季度内预计有新投产高耗能项目纳入统计,将对(本地)本季度能耗双控形势产生较大影响时。
2.红色预警:
(1)1月,全社会用电量拉动能耗总量增长超过(本地)年度增速控制目标2倍时;
(2)2—12月,月度规模以上工业能耗增量(等价值)超出(本地)年度能耗增量控制目标的1/6,或规模以上工业能耗(等价值)拉动能耗总量增长超过年度增速控制目标2倍时;
(3)月度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等价值)不降反升时;
(4)本季度内预计有新投产高耗能项目纳入统计,将对全旗季度能耗双控形势产生重大影响时。
二是预警发布
当预测未来能耗双控目标可能达到预警条件时,旗应急指挥部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当监测达到黄色或红色预警级别,且预测下一个月不会有明显改善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尽早启动相应级别的预警。
三是预警级别调整与解除
当双控目标达到相应级别预警启动标准以下,且预测下一个月或季度可改善时,可以降低预警级别或解除预警,并提前发布信息。当监测到月度或季度仍然处于黄色或红色预警级别,且预测未来一个月或下一季度不会有明显改善,且可能触发更高级别预警条件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尽早采取预警升级措施。
预警调整、解除的主体及程序与预警发布相同。
四是预警审批
当预测或监测即将或已经达到我旗预警启动条件时,旗发展改革委、统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应立即向旗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会商结果和预警建议,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按程序向旗应急指挥部报批预警信息,向盟应急指挥部报告预警信息。
黄色预警,由旗能耗双控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或授权办公室主任)签发审批;红色预警,由旗能耗双控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或授权副总指挥)签发审批;发布科右中旗预警解除信息,由旗应急指挥部签发审批预警审批。
四、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分级
当发布黄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当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二)应急响应启动
发布预警时,旗应急指挥部按照预警级别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三)应急响应措施
一是总体要求
(1)旗应急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编制本部门能耗双控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将所有重点高耗能用能企业纳入应急节能项目清单。各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每年定期开展清单修订工作。明确方案管理实施流程,落实责任主体,确保方案可操作,企业节能措施具体可行,做到“一园一案”、“一厂(企)一策”。
(2)旗工业和信息化局指导纳入能耗双控应急节能清单的企业制定“一厂(企)一策”操作方案,应包含企业基本情况、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主要耗能环节及能耗情况,并载明不同级别预警下的应急节能措施,明确具体停(限)产的生产线、工艺环节和各类节能措施的关键性指标(如煤炭用量、天然气用量、用电量、汽柴油等),细化具体节能工序责任人及联系方式等,做到“可操作、可监测、可核查”。
(3)保证城乡居民生活用能以及党政军警机关、医院、学校等重点单位和交通枢纽、军用设施、农业生产、金融等重要领域的合理用能。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应急节能措施,对涉及居民供暖等民生保障类企业,根据供暖面积、区域居民供暖达标要求等参数,核定最大允许生产负荷,实施“以量定产”或“以热定产”,科学制定节能措施。
(4)对应急响应期间,能耗总量增长和单位GDP强度控制分别达到年度能耗双控下降目标。
二是Ⅱ级响应措施
旗应急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企业落实应急响应,采取相应级别的响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
(1)按照能耗双控应急节能清单,对化工、电力、建材等高耗能行业限制类、淘汰类产能采取有序用能、降低生产负荷、错峰生产、提前检修、加强节能管理等措施,减少能源消耗量;
(2)对新投产高耗能项目采取限产措施。
(3)旗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督导企业落实“一厂(企)一策”应急节能要求,严格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并增加对重点用能企业的监督检查频次。
科右中旗节能审查机关暂停新建高耗能项目节能审查。
三是Ⅰ级响应措施
在执行Ⅱ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旗应急指挥部增加以下措施:
(1)按照能耗双控应急节能清单,对化工、电力、建材等高耗能行业及数据中心等采取停产、限产等措施。
(2)对拟投产高耗能项目延缓投产。
(3)城市管理部门控制大型娱乐场所、商场、宾馆饭店等户外广告照明用电。
科右中旗节能审查机关暂停新建高耗能项目节能审查。
(四)应急联动
一是预警Ⅱ级响应
旗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教育局、农牧和科技局等负有节能监管或督导职责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启动部门专项实施方案,协同落实节能措施。旗工业和信息化局、城市管理部门同时应加强分析、研判、评估,每月向旗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有关情况。
二是预警Ⅰ级响应
在Ⅱ级响应的基础上,旗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派出综合督查组,督查各相关部门落实应急响应措施情况和旗直各相关单位督导工作开展情况。
(五)应急响应终止
预警解除后,应急响应自动终止。
应急响应终止5个工作日内,旗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将应急响应评估报告报送兴安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评估报告包括应急响应等级、节能措施、存在问题、实施效果等,并针对突出问题,提出改进措施等。
五、保障措施
(一)经费保障
旗财政局应为能耗双控目标任务监测、预警、监督检查和应急演练等各项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二)安全保障
启动能耗双控预警后,旗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部门要及时通知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停(限)产期间,旗应急管理局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依法确定停(限)产企业安全风险等级,对风险较大的企业,要全面排查隐患,确保生产经营单位停(限)产期间安全稳定,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三)预报预警能力保障
旗相关部门加强能耗双控预警能力建设,充实节能工作人员力量,加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节能诊断。有关部门应建立能耗双控应急值守制度,健全应急人员通讯信息库,明确应急预警负责人和联络员,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保证应急信息和指令的及时有效传达。
六、预案管理
(一)预案宣传
旗宣传部门应充分利用互联网、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及信息网络,加强预案以及节能法律法规的宣传,及时、准确发布能耗双控有关信息,正确引导舆论。
(二)预案培训
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能耗双控应急预案培训制度,根据应急预案职责分工,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与时间,确保培训规范有序进行。
(三)方案报备
旗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根据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和本预案要求制定本部门的《能耗双控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并向社会公布。制定的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要及时向旗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备。
七、责任追究
加强对旗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履职情况的监督,对应对能耗双控工作不利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
八、附则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旗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附件:1.科右中旗能耗双控应急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
2.科右中旗能耗双控工作专班
3.应急响应职责清单
附件1
科右中旗能耗双控应急指挥部
组成人员名单
总 指 挥:王凤恩 旗委常委、副旗长
副总指挥:吴铁英 旗政府副旗长
成 员:丁 柱 旗政府办主任、住建局局长
陈 丹 旗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葛 梁 旗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宁国强 旗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 帅 旗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白银泉 旗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洪玉 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张 林 旗财政局局长
孙 健 旗教育局局长
包哈斯 旗工业和信息化局四级主任科员
包金山 旗统计局局长
胡日查 旗交通局局长
席青龙 旗应急管理局局长
萨如拉 旗农科局局长
捌 虎 旗市监局局长
王 泉 旗综合执法局局长
王密涛 旗供电公司经理
于 雷 旗石油公司经理
旗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旗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旗发改委主任李洪玉兼任,具体负责旗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统筹协调工作专班开展工作。
附件2
科右中旗能耗双控工作专班
鉴于当前能耗双控严峻形势,经旗政府研究同意,决定成立科右中旗能耗双控工作专班,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王凤恩 旗委常委、副旗长
副组长:葛 梁 旗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白银泉 旗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洪玉 旗发改委主任
成 员:陈春英 旗统计局副局长
张雪浩 旗住建局副局长
张春晖 旗发改委副主任
李伟峰 旗发改委副主任
康旭胜 旗市监局副局长
白明军 旗工信局副局长
包常山 国网科右中旗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附件3
应急响应职责清单
序号 | 主体责任 | 职责 |
1 | 应急指挥部 | 1.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全旗能耗双控应急处置工作,协调解决能耗双控应急重大问题。 |
2 |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旗发改委) | 1.负责贯彻落实旗应急指挥部的指令和部署,督导各成员单位落实能耗双控应急职责,督促各相关部门落实应急节能措施; |
3 | 旗发改委 | 1.编制本部门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 4.负责指导各相关部门开展主管行业重点企业停产、限产错峰生产工作; |
4 | 旗统计局 | 1.编制本部门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 |
5 | 旗工信局 | 1.编制本部门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 4.负责工业电力需求侧管理,加强对工业企业用电的指导,提高电能管理水平; 9.完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
6 | 旗交通局 | 1.编制本部门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 |
7 | 旗住建局 | 1.编制本部门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 |
8 | 旗政府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 1.编制本部门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 |
9 | 旗委宣传部 | 1.负责组织全旗能耗双控应急的宣传报道工作; |
10 | 旗应急管理局 | 1.负责所监管行业(领域)重点企业临时停(限)产时的安全生产工作; |
11 | 旗教育局 | 1.配合旗政府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做好公共机构应急节能工作; |
12 | 旗财政局 | 1.负责开展能耗双控应急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
13 | 旗农科局 | 1.编制本部门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 2.农田电排灌、粮食及农产品电烘干、电气化大棚、电气化仓储物流等节能工作; 3.畜牧、水产电气化养殖及种植等节能工作 4.完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
14 |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 1.编制本部门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 2.负责控制大型娱乐场所、商场、宾馆、餐饮、浴池用电等节能工作; 3.完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
15 | 旗供电公司 | 1.负责每月20日前提供上个月度全旗用电、用电大户清单、上网电量数据; |
16 | 旗综合执法局 | 1.城市户外广告,灯箱牌匾等节能工作; 2.完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
17 | 旗石油公司 | 1.负责每月1日提供全旗汽柴油销售量; 2.完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
科右中旗人民政府办公室文电室 2021年3月10日印发
主办单位:科右中旗人民政府 蒙ICP备09004817号-1 标识码 1522220001 公安备案号:15222202000103
技术维护:科右中旗政府信息中心 Tel:0482--4124569 Fax: 0482--4128148 Email:kyzq@kyzq.gov.cn
科右中旗政府信息中心举报电话 : 0482--4124569 举报邮箱 : 68864749@qq.com
微博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