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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右中旗人民政府关于划定主要河湖管理范围的公告

来源:科右中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23日 08:1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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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右中旗人民政府关于划定主要

河湖管理范围的公告

为加强河道管理,提高公民保护意识,维护公共利益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我旗境内主要行洪河道和湖泊管理范围进行划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修建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禁止设置拦河渔具,弃置矿渣、石渣、煤灰、泥土、垃圾等;重点区域内禁止种植高秆农作物、芦苇、杞柳、荻柴和树木(堤防防护林除外)。

2.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堆放、倾倒、掩埋、排放污染水体的物体。禁止在河道内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容器。

3.在堤防和护堤地,禁止建房、放牧、开渠、打井、挖窖、葬坟、晒粮、存放物料、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发掘以及开展集市贸易活动;禁止进行打井、钻探、爆破、挖筑鱼塘、采石、取土等危害堤防安全的活动。

4.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严禁未经许可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或者淤泥;严禁未经许可在河道滩地开采地下资源及进行考古发掘严禁未经许可开展工程项目建设。违法上述规定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规定,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科尔沁右翼中旗规模以下河流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表(1).xlsx

科右中旗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表.xlsx

科右中旗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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