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右中旗禁牧公告
来源:科右中旗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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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年04月13日 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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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巩固科右中旗生态建设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等法规政策精神,结合全旗禁牧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发科右中旗禁牧公告。
禁牧区域范围:全旗行政辖区内的所有苏木镇、国营农牧林场、工作部、保护区等均为我旗禁牧区范围。重点整治区域为:重度退化、沙化草原;不适宜放牧利用的中度退化、沙化、盐碱化草原;科尔沁自然保护区、五角枫自然保护区、蒙格罕山自然保护区、乌力胡舒自然保护区等4个自然保护区;G111 国道和省际大通道等国省干道以及旗、苏木镇公路两侧一公里范围内;国家重点公益林项目区、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项目区;新建林业工程项目区、幼林地、公益林地、经济林地;小流域治理项目区;城镇周边的绿化区域和绿化带。 在禁牧区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一是在禁牧区放养牛、羊等草食性牲畜;二是破坏、盗窃、擅自移动禁牧标志及损坏围封设施;三是擅自在村屯外围封圈养的;四是其他违反禁牧的行为。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在禁牧区放牧的,由苏木镇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处每个违法放牧羊单位120元的罚款。旗林业和草原局对全旗禁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所称“羊单位”是指牲畜的计算单位,一只羊等于一个羊单位,一头牛等于五个羊单位,一匹马等于六个羊单位,一头驴等于三个羊单位,一匹骡等于五个羊单位,一峰驼等于七个羊单位。在重点整治区域内偷牧放牧的加重处罚。 三、加强监管。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工作部、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农牧林场应依法切实加强禁牧管理,强化执法监督,确保禁牧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