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科尔沁右翼中旗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第16项问题整改销号的公示

来源:科右中旗自然资源局

  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6项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1219日至31日。

  联系电话:0482-4661058

  邮寄地址:科右中旗自然资源局310办公室

  附件: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第16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表

科右中旗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9日

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第16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表
整改问题 科右前旗津新碎石厂等7家矿山企业未按要求实施台阶式开采,对山体进行垂直剥离,形成“一面墙”式的高陡边坡。督察组实地查看科右中旗幸福沟采石场等15家矿山企业,已完成验收的434亩生态恢复治理区,未达到治理标准。
整改时限 2025年12月底
整改目标 规范矿山企业开采和生态修复治理,提升恢复治理成效。
整改措施
(一)涉及科右中旗8家矿山168亩,督促幸福沟等8家矿山企业对整改地块开展播撒草籽,恢复植被工作。
(二)针对反馈问题开展举一反三排查,建立排查台账,督促指导矿山企业按期完成整改,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完成情况
一是按照8家矿山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整改方案,通过覆土、撒播草籽等方式恢复植被,涉及的8家矿山企业已完成生态修复治理并通过验收。
二是开展举一反三排查,建立排查整改台账,加强监管,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不断提升整改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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