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7日至4月25日,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对科右中旗纪委监委机关开展了提级巡视。2024年5月23日,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向科右中旗纪委监委机关反馈了提级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旗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强化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自觉。旗纪委监委机关高度重视巡视反馈意见,收到巡视组反馈意见后,立即召开常委会专题传达学习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巡视整改有关规定和要求,依次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巡视整改工作办法》,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推动全旗纪检监察干部进一步深化对政治巡视的理解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坚定性和自觉性。
(二)积极统筹调度,加强组织领导。旗纪委监委认真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认真制定《关于提级巡视科右中旗纪委监委机关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形成主要领导牵头抓总、分管领导跟进推动、业务科室具体落实的工作格局。主要领导发挥带头引领作用,对巡视整改进展跟进督促,将巡视整改责任纵向压实到底;班子成员扎实履行“一岗双责”,定期调度分管领域整改工作,推动牵头部门之间横向协同联动;各牵头部门以点带面自查自纠,深挖问题根源,通过完善制度机制并加强制度执行,堵塞短板漏洞。确保各项问题真改、实改、改到位,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
(三)立足反馈问题,从严从实整改。旗纪委监委以此次巡视集中整改为契机,把巡视整改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进一步统一思想、武装头脑;把巡视整改与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及时查漏补缺、补齐短板;把巡视整改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结合起来,聚焦群众急难愁盼,进一步改进工作措施,提升工作质效,切实增强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真正实现巡视整改工作与推进当前重点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促进。同时,针对巡视反馈具体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持续发挥巡视利剑震慑作用。
二、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旗纪委常委会会议及时传达《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全年干部教育培训重点。根据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部署重点任务,班子成员结合自身分管工作确定调研课题,着力提升苏木镇纪委履职能力,加强重复举报治理,细化巡察六大环节,切实将调研成果转化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旗纪委常委会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议题,制定《科右中旗纪委监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委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的几点要求》,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材料进行前置审核,层层严格审核把关研讨材料,确保研讨质量。
2.持续推进政治机关建设。旗纪委监委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强化政治机关建设,增强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办的意识,及时与旗委、政府沟通联络,持续关注中央、自治区、盟主要领导对重点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并纳入常委会学习内容,紧密结合当前重点工作制定贯彻落实意见,明确牵头部门、完成时限,压实工作责任,常委会定期听取落实情况。结合落实“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监督工作,分级分类明确监督重点、责任分工,定期督账对账销账。同时,全面梳理乡村振兴项目、惠农惠牧补贴发放、嘎查村集体“三资”管理、生态环保、扫黑除恶等重点领域监督情况,点对点指出监督工作存在的不足,对监督注意事项进行系统讲解,进一步压实监督责任。
3.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旗纪委监委班子切实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组织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切实承担起委机关的意识形态全面领导责任,带头把方向、抓导向,将研究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纳入常委会议事范围,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开展分析研判并制发《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督导检查情况的通报》,督促限期整改。
4.积极协助旗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充分发挥旗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职能作用,加强与公检法、审计等部门沟通力度,组织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督促公检法机关、审计等部门严格执行《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工作办法》。同时,在全旗范围内通报酒驾醉驾典型案例,督促案发党委(党组)扎实开展警示教育。认真学习落实《纪检监察建议工作办法》,紧盯案件治理重点,工作落实难点、流程推进堵点等,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建议全链条责任、全过程管理、各环节规范,推动惩治成果向预防成果全面转化。对纪检监察建议落实情况实行全程跟踪督办,通过电话回访、听取汇报、实地查看等方式实行台账销号管理,确保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堵塞漏洞到位,制度执行到位。
5.强化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旗纪委监委精选本地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制发《警示录汇编》《忏悔录汇编》,督促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学习使用、举一反三,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开展《纪在我心中》党纪学习教育情景党课,并通过“兴安盟融媒体中心”“岭上兴安”等微信公众号对外宣传报道,扩大影响力、辐射力。召开全旗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暨集体廉政谈话会议,对年初以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优化营商环境监管问题、履职尽责不规范以及非职务违法犯罪问题进行通报,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推动警示教育常态化,提高党员干部“不想腐”的自觉。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中查办案件,对查处的典型案件全面剖析,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督促案发党委(党组)全面排查廉政风险,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巩固深化以案促改成果,形成长效机制。
6.持续巩固教育整顿成果。加强全员培训,推动“三化”建设。通过领导班子领学、监督“能手”讲学、干部自学等方式综合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能力,提高监督质效。进一步加强“室组地”协作,针对重点问题整治工作,联合主体部门开展联合监督、下沉监督、提级监督,精准发现问题,提升监督质效。全面升级优化原有的片区协作机制,班子成员全部实现专职,派驻机构实现集中统一办公,施行“班子成员牵头、纪检监察室主导、派驻机构互相配合、苏木镇纪委一线主战”的协作模式,进一步整合“室组地”人员力量,加强片区协作。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方面
1.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旗纪委监委班子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新学习《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一把手”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结合班子成员分工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定期听取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并进行安排部署。主要领导定期与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班子成员定期与分管部室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班子成员、环节干部年度述职述廉述德报告重要内容,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
2.加强基层“微腐败”治理。旗纪委监委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紧盯集体“三资”规模大、乡村振兴项目多、信访反映问题突出的嘎查,开展提级监督,督促各苏木镇围绕集体“三资”全面开展自查整改,强化苏木镇纪委属地监督和派驻监督,对问题整改跟进监督。对在办问题线索和案件实行领导包案督办、“室组地”联合办案等机制,督促各办案部门严查速办。
3.规范问题线索处置。旗纪委监委组织全旗纪检监察干部重新学习《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十五届旗纪委以来受理的旗管干部问题线索和信访举报进行全面梳理,举一反三,对存在问题全面排查整改。
4.严肃执纪问责。压实各级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苏木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协助党委(党组)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坚持敢于善于监督,完善常态化监督工作机制,对各级党委(党组)查处本单位、部门党员干部开展同步监督,及时发现问题、提醒纠偏,切实维护党纪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对全旗酒驾醉驾党员干部统一处理意见,严格执行。
5.提升案件办理质效。旗纪委监委结合案件定性量纪等方面的共性问题,举办针对性地提升查办案件质量培训会,深入讲解谈话技巧、取证规范要求、精准定性量纪等,引导全旗纪检监察干部严格按照权限、程序、规则开展工作,提升纪检监察工作“三化”水平。推动全旗各苏木镇党委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补充苏木镇纪委人员力量。建立提级审核制度机制,对基层苏木镇纪委办理的立案案件审核把关,苏木镇办结案件实现评查全覆盖,切实保障案件查办质效。
6.充分发挥派驻监督作用。加强内部监督管理,由纪检监察室督促包联派驻纪检组严格落实参加驻在及监督单位党委(党组)会相关规定,主动参加或列席驻在及监督单位“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会议,对“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提出意见建议,提升派驻监督质效。严格执行《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建立定期调度机制,派驻纪检监察组经常对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分析,每年向委机关提交专题报告。同时,依据驻在及监督部门“三定”方案和重点工作内容,深入研究驻在及监督部门政策法规、上级文件部署、各类监督检查反馈等方面情况,明确监督重点,破解监督浅表化、泛化的问题。
7.完善监督举措。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规范日常来访接待,做到全要素登记,系统化管理;拓宽信访举报渠道,严格落实领导接访、下访制度,确保群众问题有人听、有人问、有人管。结合工作实际,遇有专项治理工作要求需设置举报信箱时,按要求在合适位置设置举报信箱。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强化干部队伍建设。结合旗纪委监委内设机构改革,将具有办案经验、法律工作经历、法学、审计、财会等专业背景的干部调入纪检监察系统,鼓励纪检监察干部参加法律资格证、党校法律专业研究生、财会考试,逐年提高专业干部所占比例,提升专业化水平。制定《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之外”监督工作落实台账》,经常性对干部进行电话巡访或者家访,严明政治立场坚定,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从质量和程序上严把纪检监察干部入口关,广泛征求公检法、税务、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意见,联审干部违法犯罪记录、偷逃税、违规经营企业等情况,坚决防治“灯下黑”,对不适宜在纪检监察队伍的干部坚决清除。
2.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一把手”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带动班子成员严格和规范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既要认真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又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支部书记落实好谈心谈话制度,通过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谈心谈话,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帮助提高,进一步凝聚共识与力量。
3.加强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加强党员活动场所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在新业务用房投入使用后,合理设置党员活动室,明确管理人员和职责权限,确保场所得到充分利用。精心设置党建文化墙,将党旗、党徽、入党誓词、党员权利和义务、“三会一课”制度等党建相关制度及组织机构架构上墙。根据党员活动室的实际情况已制作书架,合理规划场所的布局和功能,配备学习资料及应有设施。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1.压实整改监督责任。旗纪委监委进一步提高对巡视巡察整改监督的思想认识,组织全员学习《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压实巡视巡察、审计监督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任务的监督责任,将巡视巡察整改监督工作纳入常委会议事日程,强化组织部署。加强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对被巡视党组织整改方案审定、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验收评估进行全程跟进监督,做好监督台账,将整改情况及时汇总梳理,对整改不到位的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对整改完成的开展“回头看”监督。督促各苏木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将巡视巡察整改监督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梳理,纳入半年述职汇报重要内容进行汇报。
2.强化巡视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日常监督。旗纪委监委督促相关部门,对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反馈问题和十五届旗委第六、第七轮巡察反馈问题及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定期向旗纪委监委包联纪检监察室书面汇报。制发“派单”通知,对自治区党委巡视整改情况和十五届旗委第七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监督检查,推动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问题整改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理论武装,增强政治本领。科右中旗纪委监委将以此次政治巡视为契机,持续纠正政治偏差,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学习领悟,并作为纪委常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干部集中学习的首要议程,长期坚持学习。认真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加强党性修养,坚决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统领纪检监察一切工作,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二)坚持标本兼治,提升整改质效。旗纪委监委将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注重“点上改”与“面上改”相衔接,“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统一,补齐薄弱环节,防止反弹回潮。强化督导、确保质效,做到问题不见底不放过、解决不彻底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深入剖析巡视整改反馈意见中经常发生、普遍出现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寻找有效方式加以解决,切实以巡视整改实效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强化制度落实,巩固整改成果。旗纪委监委将持续巩固深化拓展巡视整改成果,按照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的要求,定期开展“回头看”,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整改成效不断巩固。对普遍性问题,要把握规律,系统治理;对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已完成整改和取得阶段性进展的问题,要在持续巩固成效上下功夫;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要久久为功,始终盯紧看牢。紧盯重点岗位、重要环节,强化日常管理,层层压实责任,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能力,巩固扩大巡视整改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82-4122652;邮政信箱:兴安盟科右中旗纪委监委综合业务用房;电子信箱:286568600@qq.com。
科尔沁右翼中旗纪委监委机关
2025年1月23日
上一篇:
下一篇: